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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中的几个概念在商、周的内涵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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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人在河南安阳的殷墟建立起了一个近乎真正意义上的完形的王国。
从社会形态的形式上,它可以被归为奴隶制的。
从统治形态的模式上,它可以被归为种族制的。殷氏族这一由血缘所紧密维系的宗族成为王国的统治阶层,被征服的氏族,均为奴隶。王国中的统治阶层都属于同一血统,王国为种族所有,因此,在殷的统治,或者用相对中性的,治理理念中,“宗”的概念非常浓厚。这是由它作为一个宗族制王国的现实所决定的。同时,正因为殷为种族统治,重视宗族,所以殷人对于先祖的祭奠也极为重视。这些是殷朝当时的现实情况。
在殷朝的统治哲学中,有一个形而上学的概念,“帝”。
“帝”在卜辞中,是对于上天的称呼。在卜辞中,对于上天的称呼基本上是“帝”,也有称为“上帝”的,尚未发现称“天”的。“帝”在卜辞中都是写为“蒂”的形状。这样“帝”,就在政治哲学中具有了形而上学的意义,表征统治权利的延绵不绝。它即具有相对形而下的宗祖神的意义,又具有了相对形而上的至上神的意义。这个概念,完全符合殷朝作为一个种族制王国对于政治的形而上学的需要。
在《老子》中的“道冲”章,有一句“吾不知其谁之子也象帝之先。”。对于此处的“帝”,我们完全有理由根据这个“帝”的传统用法,将之理解为至上神。不过,”。《老子》完全是以“道”统领万物,但对于世俗所遵从的“帝”也不能等闲视之,故称“象帝之先”,既不否认世俗所认可的“帝”的特殊地位,又强调了“道”的不可超越。如此理解并不妨碍《老子》哲学的逻辑系统的完整性。



1楼2011-07-31 15:16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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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2011-07-31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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