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经济适用住房分配公平、公开、公正,依据《南乐县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南乐县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对我县经济适用住房1336户初审对象进行资格复核,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将初审名单予以公示。如对本公示的经济适用住房初审对象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举报,举报电话:6221204(县纪检委)、6235789(县住建局),举报邮箱:nlxjfb@126.com。
初审名单下载链接:http://www.nanlew.com/vcd/jjsyfcsmd.xls
南乐县经济适用住房
销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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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经济适用住房
销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