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里的时候和同学出去玩,谈到偶像的时候,她问我:“你为什么喜欢樊博?”“对也,为什么?”我反问自己,但后来我给了自己一个答案:“喜欢是没有理由的。”
就在4月29日,我成了饭饭,自己也不知道原因,只是在电视上又见到了他。我一直相信那种直觉,就那种突然很鸡冻很鸡冻的感觉……
在世界上,想必没有人能评定谁最好,谁最值得喜欢,谁最值得崇拜。因为好与坏都只是相对而言的吧。在我心里,他就是最好的,他就是最值得崇拜的。
其实在很多人眼里,我都是个安分守己的乖乖女……没办法,我也不想打破自己的这样一个形象……因为以前的我的确是这样。但是叛逆是没有办法的,连我自己也无法控制。我坚信自己依然会努力学习,但我不会放弃继续做饭饭。很多时候崇拜也会得到很多快乐的,不是么?
在家长眼里,追星很不好,在我的一些同学眼里的,也是。说这样是“浪费精力,浪费时间,浪费脑细胞”。可是我总觉得,不能这么说。不应该还是有收获的么?收获到一个大家庭,收获到一个可以有话就说的家,会有人分担,有人分享。可以收获团结,可以收获快乐,还有好多好多。喜欢就是喜欢,为什么不说出来?其实最开始喜欢的时候,我也不敢在吧里说话,只是默默地关注。我似乎不是那种受得了默默关注的人,却又不敢说,憋着很难受。后来越来越蹦达,那得感谢我的一个朋友,一言难尽。
总之,就是喜欢他,喜欢他笑,喜欢他唱,喜欢看他在舞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