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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gon·夏弥】《龙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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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一直把格式君搞错,真素灰常抱歉,这里1楼个给度娘==。


1楼2011-09-11 17:37回复
    火之晨曦【第零卷】【序章】|白帝城|————————————————————————————————————
    所谓弃族的命运,就是要穿越荒原,再次竖起战旗,返回故乡。死不可怕,只是一场长眠。
    在我可以吞噬这个世界之前,与其孤独跋涉,不如安然沉睡。我们仍会醒来。
    ————————————————————————————————————
      “哥哥……”有人在黑暗里轻声呼喊。
      真烦!谁家的小孩跑丢了?
      “哥哥”孩子又喊。
      真烦真烦真烦!哥哥?这里没有!
       “哥哥……那我走啦……”孩子低声说,声音渐渐远去。
      他心里忽然有点不忍心,那个渐渐远去的声音,透着一股孤单,让人想到那个孩子远去的背影,像只被抛弃的小猎犬。
       “好啦好啦好啦!你家住哪街哪号哪门你那个靠不住的哥哥叫什么名字?我送你回家!”他翻身坐了起来。
      他在阳光中席地而坐,一袭白衣皎洁如月,所见的是一朵白色的茶花在粗瓷瓶中盛放,隔着那支花,白衣的孩子手持一管墨笔伏案书写,一笔一画。
       “喂,你还没走啊?你耍我的吧?”他想说,却没有说。
      他很自然地做了一件事,桌上有盘青翠欲滴的葡萄,他从里面摘下一串,隔着桌子递给那个孩子。
      孩子抬起头来,眼睛里闪动着惊慌,像是警觉的幼兽,“哥哥外面有很多人。”
      鬼扯吧?这么安静的。他想。
      可是自然而然地,他说了另一句话,“也许会死吧?但是,康斯坦丁,不要害怕。”
       “不害怕,和哥哥在一起,不害怕……可为什么……不吃掉我呢?吃掉我,什么样的牢笼哥哥都能冲破。”孩子认真地说。
      吃掉……你?虽然你长得很白嫩,但是绝不代表你比汉堡好吃啊,我中午才吃了一个汉堡,一点也不饿。他想。
       “你是很好的食物,可那样就太孤单了,几千年里,只有你和我在一起。”再一次,他说出了言不由衷的话。
       “可是死真的让人很难过,像是被封在一个黑盒子里,永远永远,漆黑漆黑……像是在黑夜里摸索,可伸出的手,永远触不到东西……”
       “所谓弃族的命运,就是要穿越荒原,再次竖起战旗,返回故乡。死不可怕,只是一场长眠。在我可以吞噬这个世界之前,与其孤独跋涉,不如安然沉睡。我们仍会醒来。”真不敢相信,这么拉风的台词,居然会出于他的嘴里。
       “哥哥……竖起战旗,吞噬世界的时候,你会吃掉我么?”孩子看着他,澄澈的瞳子里闪动着……期待。
      见鬼!这是什么“我们是相亲相爱的食人族一家”的话剧桥段么?可你们的家庭伦理真的好奇怪!
       “会的,那样你就将和我一起,君临世界!”可他轻轻地点头,声音里透着冷硬的威严。
      孩子从水壶里倒了一杯水,递给了他,他茫然地喝了下去。
       “我要走了,哥哥,再见。”孩子站了起来。
      他想说我不是你哥哥你认错人了,但他也只是随口说,“再见,自己小心,人类,是不能相信。”
      又是句奇怪的台词,没头没脑的。
      孩子出门去了,在背后带上了门。他听着孩子远去的脚步声越来越远,最后完全消失了。
      他忽然有点害怕,他想自己真是昏头了,那么小的一个孩子,放他自己去街上走,给人拐跑了怎么办?不知道他得走多远的路才能找到哥哥。他变得坐立不安,终于忍不住的时候,他起身往门口跑去。
      他推开了门,炽烈的光照在他的白衣上,不是阳光,而是火光。燎天的烈焰中,城市在哭号,焦黑的人形在火中奔跑,成千上万的箭从天空里坠落,巨大的牌匾燃烧着、翻转着坠落,上面是“白帝”两个字,简直是地狱。
      心里真痛啊,真像是有把刀在割。什么重要的人就此失去了,因为他犯了错误。
      他忽然想起一件事来,确实没错,他就是那个孩子的哥哥。
      “康斯……坦丁。”他喊出了那个名字。
      他猛地坐起,在下午的阳光中睁开眼睛,呼吸急促,全身都是冷汗,外面是高架轻轨经过的噪音。
      他忽然觉得这声音那么悦耳,提醒他梦中的一切都是假的,他所在的,只是着普普通通的人世。
    --------THE END--------(未完)


    2楼2011-09-11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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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族 第一幕 卡塞尔之门·Cassell College 1.路明非 路明非在屏幕上无奈地打出“GG”(“GG”,指“Good Game”,在竞技类游戏中称赞对方玩得好,也是认负的意思),而后切出了游戏。屏幕上显示的最后一个场景,是十二艘人类巡洋舰以华丽的大和炮聚焦射击,把他的母巢化作了一滩血水。
      他输掉了今天的第六局,胜负比例是零比六,这一次他坚持到了22分23秒才被拿下,不过最终还是被拿下了,对方的微操很好,用的又是人类,人类的机枪兵在这个游戏里是个变态的兵种,出枪速度为零,站住了拔枪就射,收枪就跑,路明非的小狗追不上,在路上就一只只被打爆了。
      公共聊天频道里,对手正侃侃而谈,“人类打虫族未必要出坦克,高手都不太出坦克了,开始就爆兵,海量的机枪混着护士冲过去,连消带打,看住对方小狗没有升级速度之前压制住了,他就只有不断出兵跟你磨,他刺蛇不能成队你就赢了,后面巡洋舰编队出击,那是压倒性的啊……”路明非可以想像那家伙眉飞色舞的样子。
      路明非没啃声儿,切到QQ上,那个戴棒球帽的女孩头像还是灰色的,一动不动。对方没上线,又白等了。他抓了抓脑袋,有点失望。另一个头像倒是跳了起来,是个长得很欠的熊猫。
      “兄弟你虫族玩得不错了,下次再切!”熊猫是那个打赢了他的家伙,“你就差在微操上,战术意识是很好的。”
      “好呀。”路明非说。
      熊猫得意洋洋地下线了,路明非冲着屏幕吐了吐舌头。如果对方亲眼看见路明非的操作,大概就不会得意了,只会骂一句“变态”,而后掉头就走。路明非没有接鼠标,用的是老式IBM笔记本上面那个红点控制。谁都知道红点控制打竞技类游戏有多难,好比拿着一根擀面杖掏耳朵。但是路明非也懒得和那兄弟强调说他自己纯属无聊在挑战高难度,因为他自己也觉得这样做很无聊。靠微操打赢了频道里全部的人之后改用左手打,左手打赢了就扔掉鼠标用红点打,如果有一天他用红点都打遍全频道,又用什么办法来消磨时间呢?
      何必呢?何苦呢?他有时候也跟自己说。老是打着一个老游戏等啊等,可她很少上线。
      “一箱打折的袋装奶,半斤广东香肠,还有鸣泽要的新一期《最小说》,买完了赶快回来,把桌子上的芹菜给我摘了!还有去传达室看看有没有录美国来的信!还玩游戏?自己的事情一点不上心,要没人录取你,你考得上一本么?在你身上花了那么多钱,有什么用?”婶婶的声音在隔壁炸雷般响起。
      路明非觉得脑袋被震得嗡嗡作响,一叠声地答应着,一溜小跑出门。走廊里安安静静,他靠在门上,听见门里的婶婶还是嘟嘟哝哝地抱怨。下午的阳光从楼道尽头的窗户里照进来,暖洋洋地洒在他身上,走道里晾晒着纯白色的床单,窗外风吹着油绿的树叶摇曳,哗哗地响。
      又是春天了,路明非这一年十八岁。
      他和叔叔婶婶一起住,有一个名叫路鸣泽的堂弟,就读于当地最有名私立高中,学费高昂,师尊严苛,豪车如流水,美女如流云。还有三个月零四天他就得参加高考,这些天仿佛整个世界都在他耳边咆哮,告诉他末日就要到来,他应该焕发斗志,像只杀气横溢的斗鸡般扑在模考卷子上,显示出头悬梁锥刺股的决心。
      可压力越大,路明非越懒,除了打《星际争霸》那个老游戏,就是躺在床上看着屋顶发呆,对于自己的前途全然提不起兴趣。
      作为一个没什么存在感的人,他的懒惰并不难理解。
      路明非有六年多没见过爸妈了,好消息是据说他们都还活着,每半年还会写封信给他,坏消息是每次来信妈妈都遗憾地告诉他回国探望他的计划又要推迟,因为“事情又有了新的进展”。他的爸妈都是考古专家,据说在忙一个大项目,结果一旦公布就会像斯文·赫定发现楼兰古城那样震惊世界。上初中时,路明非很为有这样的爸妈而自豪,读了很多考古方面的书,在放学的路上和同学津津乐道。但他很快发现该自豪的是放学时有爸妈开车来接的兄弟们。每每放学之后,一帮同学吊儿郎当地并排往前走,占了几乎半条街的路面,后面就一次次响起汽车喇叭声,然后队伍中立刻有个兄弟收敛了摇摆的幅度,老老实实的钻进自家的车绝尘而去。人一个个地少下去,最后往往只剩下路明非一个人,继续摇摆着向前。
      -----------THE END----------(未完)


      3楼2011-09-11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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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出息,看报摊赚不到钱,我是年纪大了。”
        路明非翻着眼睛看看头顶绿荫里投下的阳光,“挺好的,可以晒太阳,没人来的时候就发呆,还有过路的美女看。”
        这个话题着实让路明非比较沮丧。他确实申请了美国的大学,但这不是他的成绩太好大有希望。对于他的成绩,人人都有不同的评价方式。班主任对着他上学期的成绩单长叹了一口气说,路明非,你知不知道你一个人把我们班的平均分数拉低了多少?婶婶是对叔叔说,鸣泽成绩好都是我们家的基因,看你家基因就是不行!只有路鸣泽还安慰了他一把,不过是在QQ上,路鸣泽体贴地对他说,“夕阳,成绩不好怕什么?我行我路,这才是我们这种人该做的!反正你在我眼里是个好女孩!”
        不过在出国这件事,却是婶婶灵机一力主张,押着路明非把申请表给填了,还慷慨地付了每所学校几十美元的申请费。婶婶有自己的一套逻辑,路明非的各科成绩中,唯有英语还不错,跟着同班的英语狂人考托福的时候又走了狗屎运,考分不错。以路明非的成绩,上一类本科很难,如今很流行弃考出国,申请一把,再走一次狗屎运拿到美国大学的录取通知,就算对路明非的爸妈和每月寄来那些钱有交待了。这样婶婶也省心了,她已经预先做好了铺垫,这出国留学就是“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的事情,路明非若是真的出国成功,可绝不能太娇气,老是寒暑假跑回国,要在那里勤工俭学,要在那里学英语。总之做什么都好,就是呆在大洋彼岸别让婶婶看见。至于学费,反倒是小事,羊毛出在羊身上,钱可以写信跟路明非爸妈要。婶婶判断路明非的爸妈在国外混这些年应该很有钱,因为婶婶查了给他们汇款的户头,是花旗银行的一个托管账户。那个账户不需要人工操作,只要跟银行说好了,每月自动就会寄出支票。这样路明非的爸妈就得一次在那个户头里存上一大笔钱,每个月定时开支。
        其实路明非知道婶婶还有另外一套想法。路鸣泽的成绩虽然比路明非好点,却也不是顶尖的,上不了清华北大那类婶婶挂在嘴边的名校,如果能弃考出国,也是不错的主意,显得很紧跟潮流。但是上大学是一辈子的事情,婶婶还不忍心看着路鸣泽去冒险。婶婶思前想后,大概是想起了什么名人名言说“凡是艰辛的路,当由勇敢者以坚硬的脚底踏开”,又觉得路明非很是勇敢,于是让他试试用坚硬的脚底给路鸣泽踩出一条路来。如果他失败了,也不要紧,说明此路不通,路明非可以迟一年和堂弟一起高考。
        但是艰辛的路显然不是光靠勇气就能踏开的,还得有点本事。路明非的本事大概仅止于打《星际争霸》,可惜美国却没有竞技类游戏专业。路明非已经连着收到十几封复信了,开篇大同小异,都是:
        “亲爱的申请者:
        感谢你对本学院的兴趣,但是很遗憾的……”
        婶婶很为那些申请费心疼,她花费了好几百美金的申请费,换来的只是这些美国人一而再再而三的感谢,这个善人当得让她很不开心。但是路明非不焦不躁,心态异常平和,只是为了不让婶婶过于沮丧,他才每收到拒信就挤出点愁苦的表情来。
        他算了算填过申请表的学校,只有一所没给他复信了,这所还是其中排名最靠前的“芝加哥大学”。
        “有我的信么?”路明非在传达室门口探头进去,拽着英文发音,“Mingfei Lu。”
        “有,美国寄来的。”门卫扔了一封信出来。
        路明非一摸,信封里只有薄薄的一张纸。基本是拒信无疑,听说要是录取的信,会夹着很多很多的表格和介绍材料,厚厚的一摞。去年他们学校有个男生申请成功了,巨拽,带着睥睨群雄的眼神把那摞东西往桌上一扔,在女生们艳慕的目光里不耐烦地说,那么多材料,我怎么填得完?让我老爸给我搞个打字机来敲!
        路明非撕开信封,来信居然是用中文写就的:
        “亲爱的路明非先生:
        感谢你对芝加哥大学的兴趣,但是很遗憾的,你未能到达芝加哥大学的录取标准。
        -----------THE END-----------(未完)


        5楼2011-09-11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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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明非这才注意到那是个高大瘦削的年轻人,看那张隐藏在络腮胡子里的面孔倒也算得上是英挺,但是烛火般闪亮的眼睛让人看了不由得有些不安,那身墨绿色的花格衬衣和拖沓的洒脚裤大概有两三周没换洗了,也许他确实不是个乞丐,因为乞丐都没他那么邋遢。
          “芬格尔,我丢了钱包,看书的时候。”年轻人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份,从背后的挎包里掏出了字典班的课本。
          路明非心里有个念头跳闪,那本看起来颇有些年头的课本上,用英文和拉丁文写着书名,是他完全不懂的,和他签署的入学文件一摸一样。
          “你是等CC1000次快车?”路明非问。
          双方都沉默了一会,各自从裤子口袋里摸出一张列车磁卡来,和芝加哥火车站其他车次的票都不同,这张磁卡是漆黑的,上面用银色绘着枝叶繁茂的巨树花纹。
          “你是新生么?”芬格尔大口嚼着三明治,享受着路明非的可乐。
          验证了彼此的身份后,两个人很快达成了信任,他们加起来口袋里只有二十五美元,路明非建议说既然可乐是免费续杯的,他们根本无需买两杯,只需要两根吸管和把续杯次数翻倍就可以让两个人都喝饱。芬格尔完全没有一个发达国家年轻人的卫生追求和矜持,非常赞赏这位中国同学很棒的想象力。
          “新入学,你是几年级?”路明非问。
          “四年级,原本我四年前就该毕业的,”芬格尔说,“我留级了,你还不明白,他们的毕业答辩真是太调教了。”
          “那你做过CC1000次快车了?”
          “每个学期开学的时候都坐,否则就只有直升飞机或者步行过去,校园在山里,只有这趟火车去那里,没人知道谁控制发车,反正芝加哥火车站是没人知道的,最后一个知道那趟列车运行时刻表的列车员前年死了,他说那趟车从二战前就开始运营了。”
          “你也不知道时刻表?”
          “当然不知道。”芬格尔坦然的让路明非觉得自己问这问题就很蠢。
          “那我们怎么办?”
          “等等,总会来车的,你还不知道那个叫诺玛的学院秘书,当她想要关心你的时候,就算你在南极她都能准确地定位你。她知道我们在这里等车,没有派车大概是我们的优先级不够高?”
          “优先级?”路明非摸不着头脑,“那是什么东西?”
          “一种类似贵族身份的东西,在卡塞尔学院里面高优先级的学生会有一些特权,学院的资源会优先向他提供。但是怎么评定优先级是保密的。”
          “你上了八年学,优先级也不高?”
          “当然不高,我不是挣扎在退学和补学分的困境中么?”芬格尔依旧坦然。
          “这个卡塞尔学院很好找工作么?你那么不舍得退学,把四年级读了四年?”路明非瞪大了眼睛。
          “不,他们分配工作!”芬格尔响亮地吐出一口二氧化碳,显得非常饱足。
          夜幕降临了芝加哥城,路明非从火车站的窗户往外望去,漆黑的摩天大楼像是巨人那样站立,高架铁路在列车经过的时候洒下明亮的火花,行人匆匆,霓虹灯明灭,这个世界显得如此虚幻不真。
          这是他和德国籍学生芬格尔在芝加哥火车站度过的第三个夜晚了,他们没有钱去住旅店,只能裹着芬格尔随身携带的毯子睡在候车大厅的长椅上。如果不是他们两人的车票磁卡确实能够通过检票机 ,他们早就被保安人员赶了出去,可是芝加哥火车站没人知道这趟神秘的CC1000次支线快车是怎么回事,甚至有工作人员猜测他们两个的车票只是某种特别的纪念票,芝加哥火车站发行过类似的东西,
          但是这趟车是不存在的。
          芬格尔很不以为意,他说对他而言每次返校都是这样的,问那些工作人员没用,优先级低的学生就得等车,高优先级的学生到达车站就会有车来接,从秘密通道上车,不会引起任何骚动。
          路明非不得不问他们两的优先级有多低。芬格尔说大概和中世纪的农奴阶层差不多。路明非惊讶地张大嘴巴的时候,芬格尔安慰他说其实比农奴低的也有,有人的优先级像骡子那样底。
          


          11楼2011-09-18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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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大的候车大厅里只剩下芬格尔和路明非了,今晚没有加班车,只有门口两个恹恹欲睡的警卫还在看管这两个准备乘坐“不存在的列车”的流浪汉。芬格尔抱着那本古老文字的参考书绕着候车大厅的长椅转圈儿,那头狂乱的长发和浓密的X(不会打...)结的络腮胡子让这个年轻人看起来跟十九世纪的哲学家似的,他的衬衫和裤子说明他显然是犬儒学派的。路明非叹了口气,开始埋怨他那对靠不住的爹妈和神秘的古德里安教授以及捣蛋的诺诺,他们联手把他诓骗到异国他乡又不管他了,好像世界上从来就没有他这个人似的。
            他们难道不知道要给他这种没有存在感的年轻人一点温暖才能促人发奋向上么?
            路明非的肚子饿的咕咕叫,可是他上一顿饭已经是靠着警卫把自带的三明治分给他半块,如今他口袋里只有几枚25美分的硬币,他实在不知道该如何走向那个还亮着灯光的“赛百味”三明治店。他 想也许睡着就会不饿了,于是把芬格尔的毯子往身上一裹,面朝里面蜷缩在木质的长椅上。
            也许是饥饿也许是真的困了,他的意识渐渐的有点昏沉,听见了远远敲钟的声音。
            钟声在夜里不断地回荡,似乎来自很远处的教堂,又让路明非有种那件巨钟就挂在他头顶的错觉,让他想到月下荒原和遥远处漆黑的教堂影子,想到打着火把的人群在荒原上奔跑,火光不能照亮他们的面孔,他们的脸隐藏在阴影里,他们奔向圆月,那轮月亮大的不可思议,半轮沉在地平线以下。
            路明非觉得那些人是想从山巅向着月亮跳跃......
            他猛地一惊,不知自己怎么会想到这些,怎么忽然生出那么疯狂的想象来。
            但那想象如此真实,似乎他曾经在某个时候亲眼目睹那诡奇壮丽的一幕。
            为什么会有那么单调的钟声?路明非忽然意识到有什么不对,他是在芝加哥,外面是熙熙攘攘的公路,声音嘈杂,人声鼎沸。为什么他能听到的只有那个单调孤独的钟声?白天他没有听到任何钟声,附近本该没有教堂。
            他猛地从长椅上坐起来,一轮巨大的月亮在芝加哥火车站之外缓缓升起。月光从落地窗中泼洒进来,仿佛扑进海岸的潮水那样带着沛莫能御的力量,可是落在他身上悄无声息。
            整个候车大厅被笼罩在那清冷如水的月光之中,落地窗的窗格影子投射在长椅靠背上。
            ——长椅上一个男孩沉默地坐着,满面月光。
            路明非吃惊地坐了起来,那个男孩距离他不到一米,而他四顾找不到芬格尔,那两个警卫也不见了,远处赛百味的三明治店熄了灯,这里只剩下他和那个男孩。他不知道这是怎么了,却不敢说话,甚至不敢用力呼吸,此刻候车厅里有一种让人不敢打破的沉寂,那个小男孩看起来是个中国人,大约十三四岁,穿着一身纯黑的小夜礼服,稚嫩的脸上流淌着辉光。
            路明非不知道这么点大的一个孩子为什么脸上流露出那种“我已经活了几千年”的沉默和忧伤,他究竟什么时候以及为什么来,而且这里那么多排长椅,偏偏坐在了自己身旁,仿佛守护着一个沉睡的人。
            路明非把身上的毯子掀开,不安地坐在少年的身边,和他一起面对月光。两个人就这么默默地看着月光,时间慢慢地流逝,仿佛两个看海的人。
            “交换么?”男孩轻声问。
            “什么什么?”路明非不懂他在说什么。
            “交换么?”男孩再次问。
            “换什么?我没钱了......”路明非想到自己口袋里仅剩的那几枚硬币。
            “那你还是拒绝了?”男孩慢慢地扭过头来。他黄金般的瞳孔里流淌着火焰般的光,仿佛一面映着火的镜子。
            路明非的所有意志在一瞬间被那火光吞噬了,他全身猛地一颤,仿佛濒临绝境般身体里生出一股巨大的力量,他猛地往后闪去。
            “你不要在梦里跳高,你刚才像只受惊的跳蚤!”芬格尔抱怨。
            路明非没有听懂“跳蚤”那个词,但他可以想象。自己如同某种受了惊吓的动物那样猛地跳了起来,撞上了看书的芬格尔
            


            12楼2011-09-18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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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啊乃这是?干嘛呢?


              来自手机贴吧14楼2011-09-18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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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打龙族电子版。


                IP属地:江苏来自掌上百度15楼2011-09-18 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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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哦…辛苦了恩


                  来自手机贴吧16楼2011-09-19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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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说,14,15楼怎麼称呼,这裏小宸。


                    18楼2011-09-25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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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明非苦着脸举起枪,按照他高中军训时候的所学,对准鳞片,深深吸了口气,咬牙扣动扳机。
                      轰然巨响,路明非仿佛被一柄重锤击打在胸口,几乎背过气去,那柄改造过的PPK上传来的后座力让他感觉是刚刚发射了一枚航炮的炮弹,他一个倒仰翻了出去,一直撞在背后的沙发上,满眼都是金星。
                      “原来他不是那种体力优秀的学生!”富山雅史惊讶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也许我该拿把普通的左轮过来。”
                      “你这枪改造了是准备一枪轰爆龙眼么?”
                      “至少也得能在四代种五代种身上留下痕迹才能算是好枪啊。”富山雅史说。
                      路明非艰难地清醒过来,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古德里安教授和富山雅史担心的面孔,第二眼看到的就是富山雅史手中晃动的黑色鳞片。完美无缺的黑色鳞片,没有任何东西在它的表面留下了任何痕迹,而路明非有很大的把握他刚才一枪命中了鳞片中心。
                      一支堪比航炮的枪,却能洞穿那片鳞。
                      “这就是龙鳞,1900年斯文·赫定在新疆楼兰古城发现的,他没能认出这东西来,但是他发现火烧或者用锤子敲打都无法损坏这片东西,所以把它从中国带回了欧洲。在欧洲有人把它认了出来,那个人叫梅涅克·卡塞尔。现在你是不是对于龙的存在有点相信了?”富山雅史说。
                      “不能是高科技么?”路明非还在嘴硬。
                      “即便是纳米技术制成的钛合金也没法挡住这样一枪吧?”富山雅史说,“我有东京大学的材料学博士学位,你要相信我。”
                      路明非想这里不仅遍地疯子,还遍地都是高学历疯子。
                      “好,那么,第二件证明,用你的眼睛,不必用大脑来思考。”富山雅史起身开启了第二只手提箱。一只圆柱形的玻璃瓶被送到了路明非的面前,就像是生物课上老师用来装标本的那种瓶子。
                      路明非张大了嘴,仿佛被雷劈了,如果此刻富山雅史在他嘴里塞上一个橙子,他大概都不会察觉。
                      泡在淡黄色福尔马林溶液里的是一个很像晰蝎的动物,黄白色的,蜷缩着修长的尾巴,像是子宫中的胎儿,身上的鳞片,嘴边的长须在溶液里缓慢地飘拂,合着眼睛的样子看起来如婴儿般安详。如果不是那东西的背后展开了两面膜翼,路明非会认为它根本就是某种古代晰蜴。
                      “这是一条红龙的幼崽,它还没死,龙类很难死去,即使你杀死它,也是一时的,它们会在沉睡中慢慢地恢复,”富山雅史说,“这可是很难得的标本,通常人类很难捕获完整的龙类,因为龙类的大脑可以感觉到人类大脑的思维辐射,它们要么在人类靠近前发动进攻,要么就会逃走。这个标本是1796年在印度发现的,很幸运,这条红龙幼崽大概是在刚刚孵化出来的时候被一条巨蟒吞下去了。当地的农民杀死巨蟒,从它肚子里得到了这个幼崽。”
                      “真的不是塑胶的么?”路明非的声音里带着哭腔。
                      “凑近看看,看它的细节,鳞片的纹路,什么样的艺术家能做出这样完美的塑胶制品来?”富山雅史把玻璃瓶凑到路明非眼睛前。
                      现在路明非隔着一层半厘米厚的玻璃和那只红龙幼崽面对面了,它的膜翼和长须都在溶液里拂动,就像是悬停在云中,如果它还是活的,彼此可以感受到呼吸,它也许会吐出致命的火焰,把路明非的脸彻底烧毁。富山雅史说得对,那细节,那纹路,太逼真了,只有自然或者神能够诞育这样的东西,它们存在于历史的阴影中,存在于不同民族的传说中,存在于人类想象的及限中,也存在于这个密封的玻璃瓶里。
                      “完美,是不是?”富山雅史带着赞叹说。
                      “完美。”路明非喃喃。
                      他盯着覆盖了龙眼的那层坚硬的瞬膜,想到那对在黑暗里缓缓睁开的黄金瞳,仿佛世界之门在他的眼前开启。
                      黄金瞳开启了,骤然间泡在福尔马林溶液里的红龙幼崽睁开了眼睛,它的全身痉挛般地一颤,伸长脖子对路明非发出了吼叫,随着那声吼叫,灼热的龙炎在它的喉咙深处被引燃,喷射而出!它奋力张开双翼,就要突破玻璃瓶的束缚,它苏醒了,猫一样大的身躯,却带着龙的威严。
                      路明非失去了惊叫着闪避的能力,三个人都傻了,看着古老的标本在他们眼前复活。
                      


                      20楼2011-09-25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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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道细微的火焰立刻熄灭了,福尔马林溶液灌入了龙崽的喉咙,令它仿佛一个溺水的人那样痛苦不堪地咳嗽起来,同时它也未能突破玻璃瓶,它强有力地振动膜翼,但是撞在玻璃壁上甚至没有留下一点痕迹。这次积累了数百年的复苏结束得和开始得一样迅速,很快,龙崽重新蜷缩起来,再次恢复了安详,又一次进入了休眠。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路明非终于能够尖叫出声了,颤抖着指着玻璃瓶。
                        “叫什么?”古德里安教授喃喃地说。
                        “你没看见么?你没看见么?刚才它活过来了!它活过来了!活的龙!”路明非摇着傻掉了的老家伙大声说。
                        “看见了,”古德里安教授转向富山雅史教员,“你也看见了,对不对?”
                        富山雅史的脸像是一张A4打印纸那样惨白,只顾点头了,“对啊……不过这个真的不是我的愿意,我不知道它刚好会醒来……”他忽地提高了音量,几乎是嘶叫起来,“怎么回事?档案馆的那帮人搞错标签了么?它的苏醒日应该是2077年!他们这样乱贴标签会害死我们的!刚才它喷射了龙炎!龙炎!”
                        “还好从前年开始更换了纳米材料容器,否则刚才就撑不住了……”古德里安教授说,“它的苏醒日是我和曼施坦因教授计算的,按说不会出错……除非是血统召唤。”
                        “血统召唤么?”富山雅史转而看着路明非,那眼神压根就是在打量一个怪物。
                        “除了血统召唤,还能是什么让龙类提前苏醒?”古德里安教授忽然恢复了精神,大力拍着路明非的肩膀,“是你强大的血统在召唤它啊,路明非,你现在知道自己是多么了不起的一个人物了吧?”
                        路明非的肩膀都要被他拍塌了,“什么跟什么?别把这种能够要人命的意外推在我身上!我可什么都没做!”
                        “龙皇可是只要凭借凝视就可以让人类臣服的,你不用做什么,因为你是具备次代种能力的龙族混血!”古德里安教授眼睛里透着看见圣婴的狂喜。
                        “什么混血?我爸是个人类,我妈也是个人类,你《聊斋志异》看多了?以为我们中国都是人龙生子?”路明非受不了老头子的目光。
                        “不不,他们确实都是人类,但是他们都是龙族混血种,所以你的血统里包含了很大比例的龙族血统。”正德里安教授嘿嘿一笑,“其实这所学院里面几乎所有人都是龙族混血种,你知道优先级的事情了对么?决定优先级的除了成绩和潜力,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血统阶级。”
                        路明非狠狠地打了个哆嗦,觉得凑到自己面前的古德里安教授仿佛一头老龙,随时会把致命的火焰吐在他的脸上。这是什么地方?一学院的龙族混血种,这个地方和龙巢有什么区别?而他觉得自己是这晰蜴巢穴里面的……一只小白兔,亏得古德里安教授还说他的龙族血统比例高,在来到这里以前他的家人他的生活他喜欢的女孩都跟龙没有任何关系,他一个长在红旗下的哺乳类好少年为什么忽然就被看作一个爬行类了?
                        “但是放心,你的龙族血统比例没有超过50%,超过50%的学生是不会被录取的,虽然那样他们的潜力远超常人,但是龙族血统会慢慢把他们同化为龙族追随者。”古德里安教授说。
                        “那你们跟龙有仇么?”
                        “整个人类都跟龙族有仇,不是我们,”古德里安教授沉吟了一会儿,“不过这些要在你的龙族家族谱系入门课上仔细讲解,你的老师会是我们在龙族理论方面最出色的教员曼施坦因教授。你现在已经知道龙族的存在了,也明白我们学院的宗旨了,现在我们可以开始选课了吧?”
                        “现在退学还来得及么?”路明非耸拉着脑袋。
                        “那样你父母可会很失望哦……而且你刚才签署的协议中包括‘记忆清洗’这一项,如果你退学,这段记忆就得被清洗掉,你已经窥视到了真实的世界,真的想就这样退出么?”
                        “真实世界有龙,我们的世界可没有……”路明非说。
                        “真实的世界里可不只有龙啊,那世界广阔得你难以想像,跟它相比你原来所知的世界不过是一粒米放在荒原上那样渺小。”富山雅史说。
                        “总之我现在要选择做一枚小米粒儿就得失忆是不是?”路明非带着哭腔。但他的心动了,现实的世界不过是一粒米,生活在一粒米中的人永远不知道原野的浩大,在那片浩大的原野中央,龙皇顶天立地。当你看过那个真实的、浩大的世界后,你还愿意缩回米粒里么?
                        


                        21楼2011-09-25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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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甚?


                          23楼2011-09-25 17:31
                          回复
                            亲,10.1过了,还不更文么...========...


                            24楼2011-10-10 15:04
                            回复
                              有爱,有爱


                              25楼2011-10-24 14:4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