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韶华吧 关注:29贴子:1,410
  • 5回复贴,共1
自序前言
这是我由来已久的夙愿,写本书记录自己平凡的一生,好向世界证明我曾经来过。我知道这对我来说是一项伟大而艰巨的工程,也可能到死也不能竣工,是个烂尾楼。上了9年学,一直偏爱理科,从来没有正经写过一篇日记或者作文。我的语言表达能力有限,但是这不能阻止我对写自传的渴望,或许有人回嘲笑我的写作很蹩脚,走自己的路由何必在乎别人的看法?就像球迷喜欢姚明一样,他打比赛明天我直接告诉你结果就可以了,就不必看球赛了,球迷会不会答应?他们享受的是看的过程,不是比赛的结果。
我经历过很多,我承认自己的想法有时可能会与众不同,因为我有自己的思想,从来不喜欢跟在别人的屁股后面。因为这样,很多人会觉得我很怪异,或者神经疯子之类的,这些我已经习以为常。我喜欢格林斯潘的一句话,唯有偏执狂才可以成功。我只是有一点点偏执而已。我是一个试验品,我的一生是用来证明自己的,成功与否不是衡量实验的目的与标准,只是一个过程,人活的就是一个过程。。。
未完待续。。。


1楼2011-09-14 08:52回复
    有时回忆以前的那些人那些事是一件很美妙的事,就像流星一样,虽然不能挽留,但是我会铭记于心。经历过之后,就是沧桑,做一个有故事的人。我偶尔也曾向别人讲起自己的故事,就好像在说评书一样,感觉很好笑。如果有一天,我得了老年痴呆,什么都不记得了,这会多么可怕,我丢失了今生唯一的财富。
    前言至此,如听正文,待下回分解。。。


    2楼2011-09-14 10:43
    回复
      2025-05-20 20:24:22
      广告
      童年
      我对童年的记忆很模糊,可能我脑子不好使,七八岁以前的事几乎是一片空白。对于那段历史,都是听母亲提起,略略有一些印象。用母亲的话说,我小时候很遭罪,现在长大成人了,简直就是一个奇迹。
      我出生于1983年农历7月初四,那时应该是三伏天,很热。当时家里经济条件不好,住着两间东屋,房子很矮,尤其是到了下午其热得程度大家可想而知,我想那应该还是土坯房。我家西边有一个大水坑,坑边稀稀疏疏的种着一些柳树,母亲说,天实在是很热了就抱着我到树下乘凉。我对这个水坑有很深的感情,自从记事起,夏天我们很多小孩在那里戏水钓鱼,冬天滑冰。大约在我3个月大的时候,家里开始拆房准备盖新房,由于经济条件所限,什么活都要父母亲历而为,这可就苦坏了我。没有人照看我,母亲只能把我送到姥姥家,说是家,只是空荡荡的屋子而已,当时姥爷在隆尧工作,全家不在威县居住。每天早上,母亲给我喂一顿奶,然后把我放在姥姥家的炕上,用被子还有枕头把我围好,生怕我从炕上摔下来。偶尔中午有空了,母亲就过去给我喂一顿奶,直到晚上才把我接回家,接我时已经睡着了,眼睛挂着泪珠,我想那不是因为困了才睡的,一定是哭累了才睡着的。一天三顿奶的日子持续了3个月才结束,直到家里的房子盖好为止。我一直很庆幸,家里的房子和我同龄,只比我小3个月,如今房子还在,很多年没有人居住了,很颓废,可以说是我家的祖屋了。母亲说,房子当时在村里是最好的,唯一的一座用红砖盖的房子,时隔20多年,这样的房子几乎都被拆掉了换成了更高更宽敞的房子,祖屋依然健在,承载的更多的是历史是记忆。
      未完待续。。。


      3楼2011-09-17 10:18
      回复
        我看过一些作家描述的他们的童年,有很多的乐趣,比如说鲁迅的乌镇看社戏。然而我对7岁以前的记忆是一片空白,或许我的脑子不好使。在我记事起,看见左手手背有一块长条形状的疤痕,大约4厘米,我竟然不知道自己怎么弄的。听母亲讲,在我大约三四周岁的时候,我用火筷子挑蜂窝煤炉子上面的炉圈烫的,我是左撇子,用工具什么的都是左手,所以手背就落下了很大的一块疤痕。就算是现在自己被烫一下也恐怕会疼痛难忍,更何况是一个几岁的小孩,自己对这么大地一件事竟然一无所知。人们总是记住悲伤比快乐多一点点,我既然没有留下痛苦的记忆,那一定是我的童年很快乐,快乐总是容易被忘记。。。
        未完待续。。。


        5楼2011-09-29 08:32
        回复
          好长时间没有写自传了,总是以忙为借口,最主要的是不愿意回忆,那些人那些事,难免会有一些感伤,遗忘是最大的快乐。


          10楼2012-03-11 21:26
          回复
            喜欢你的文字


            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2-04-20 14:0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