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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_'摇滚乐 `滴历史`..﹏▋﹎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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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06-08-06 11:47回复
    2."披头士"的创作手法 
      1966年以前,摇滚乐被认为是一种简单的、喧闹的音乐,具有较快的、强烈地4/4拍子,一般化的旋律、缺乏新意的歌词、三个和弦的和声;一首曲子的长度约2分半钟左右;结构简单,包含了很多重复。但是,到了1967年下半年时,这种老的模式被打破了。到60年代末,任何摇滚乐队,只要它有足够的创造性,可以奏出任何声音,基本上没有限制。虽然,其他摇滚乐手也对此做出了贡献,但是,主要的贡献却来?quot;披头士"。 
       
      (1) 节拍、节奏与速度 
      传统的摇滚乐的节拍一般都是一贯到底的4/4拍,很少有例外。而在"披头士"的歌曲里,不仅有2/4、3/4、6/4等节拍,还有各种节拍的混合使用,转换十分自如。如:《你所需要的只是爱》(All you need is love)中的一个片断,是3/4拍和4/4拍的混合(例25)。 
      再如《黑鸟》(Black bird)中的节拍转换更为自由,3/4拍、4/4拍和6/4拍交替出现(例26)。 
      流行歌曲中很少使用的5/4拍但也能够在"披头士"的歌曲中找到,如《早上好,早上好》(Good morning ,Good morning例27)。 
      各种节拍的混合使用,使得歌曲的节拍重音律动飘忽不定,所以给人带来一种清新的感觉。 
      在歌曲的节奏处理上,"披头士"善于运用各种时值的"节奏连音"来改变节拍单位的固有时值,使节奏变得更为生动。如《永远的草莓地》(Strawberrt fields forever)中的一个片断(例28)。 
      在这个片段中,除了常规的八分音符三连音外,还有四分音符的三连音,再加上正常时值的四分音符和八分音符,在短短的几小节中出现如此多的节拍单位,这在传统的摇滚乐中是十分罕见的。 
      人为地改变正常节拍中的重音位置,造成一种节奏上的暂时"离调",这是爵士乐中常用的手法。?quot;披头士"的歌曲中,这种手法也时有所见。如《生活中的一天》(A day in the life)伴奏中的一个钢琴片断(例29), 
      它通过对重音的改变,将节拍律动由4/4拍暂时改换成了3/16拍。 
      从速度上看,传统的摇滚乐大都比较快,人们认为中速和慢速只适合于流行歌曲,"披头士"对此也进行了突破。《一起来》(Come together)和《负重》(Carry that weight)都是"份量"较重的摇滚歌曲,但其速度只有每分钟80拍,《我需要你》(I want you)向来被认为是"重金属"的先驱之作,每分钟却只有45拍。 
       
      (2) 曲式结构 
      直到60年代初,大部分流行歌曲和摇滚乐仅采用有限的几种曲式,如: 
      a.12小节布鲁斯曲式 
      前奏 |12小节| 12小节| 间奏 | 12小节| 尾声 || 
      b.AABA曲式 
      前奏| A | A | B | A | 间奏 | B | A | 尾声 || 
      又如,乐句长度为4小节,全曲长度约2分钟左右等等。在披头士的早期创作中,有许多歌曲的结构也都是遵循以上几种模式。随着创作个性的日趋成熟,他们开始摆脱了这种限制。 
      首先,他们的歌曲篇幅加长了。如《生活中的一天》,五分多钟;《我需要你》,有七分半;《革命之9》(Revolution 9)超过了八分钟。 
      当然,通过反复来拉长歌曲的篇幅,这是最简单又常用的方法。"披头士"的《嘿,裘德》和《我需要你》就是这么做的。但是,他们的许多歌曲是通过不同段落的对比组合来建立一个较为庞大的曲式结构的。如《生活中的一天》(例30),曲式结构图如下: 
      ---A--- -B- - A‘- 
      结 构:前奏 + a1 + a2 + a3 + 间奏 + b + a4 + 尾声 
      小节数: 4+4+2 4+5 4+5+3 5+5+10 4+5+3 
      这是个十分独特的结构。从主题材料上看,这首歌有两个主要音乐材料:a与b,构成一个带再现的三段体结构ABA‘。然而,从整个篇幅和音乐发展的逻辑上看,这首歌似乎又是一个二段体:A+B、A‘。再看A、B、A‘每个部分的内部结构又各不相同,形成了一个变化丰富而又高度统一的曲式结构。 
      这首歌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的乐段打破了以4小节及其倍数(8、12、16等)为单位的方整结构。如a3乐段由一个4小节乐句和一个5小节乐句再加上一个3小节的补充乐句而构成。B乐段更为奇特,是两个5小节的乐句加上一个11小节的托腔而构成。


    11楼2006-08-06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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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迷幻摇滚 
         
        1963年约翰逊继任总统后,继续扩大越南战争,使美国人民陷于严重的分裂之中。有些青年人开始另找出路,他们离开家庭和社会来到北加利福尼亚的旧金山。因为西海岸是"新美国",代表了新思想、新道路和另一种生活方式。特别是旧金山的海特-阿什伯利(Haight-Ashbury)地区,是嬉皮士经常出入的地方,这些地区的主要活动是"吸毒"、自由的性生活、爱情-和平的哲学,以及音乐。据统计,当时约有500-1500个摇滚乐队在那里演出。与此同时,在那里发出了一种新的声音,他们通过耀眼的色彩、频闪的灯光、电子装备、幻灯、电影、图画、油漆、招贴而产生致幻体验,以提高摇滚乐的兴奋作用。荒唐的或色情的打扮、气球和飘带,进一步增加了这种视觉的刺激,这就是所谓的"旧金山声音"。 
        1、"旧金山声音" 
        "旧金山声音"(San Francisco sound),有时也被称作迷幻摇滚(Psychedelic Rock)或"酸性摇滚"(Acid Rock)。像民谣摇滚一样,迷幻摇滚的概念不是很容易界定的。单纯的从音乐上看,它和其他摇滚乐的区别不是那么清楚。 
        大体上来说,首先,它与吸毒有着紧密的联系。虽说过去的摇滚乐已经如此,但不像旧金山那些乐队,吸毒已成为它们重要的表现主题。在迷幻摇滚超现实主义的歌词中,原先的双关语已经不用,而是明白无误地直接表现如痴如醉的致幻意境。迷幻摇滚经常由演员本人在迷幻药物影响下产生出来,或重现自己在吸毒状态下扭曲的体验。比如有些歌手在演唱中经常体现出一种懒洋洋的吸毒后的感受。就像有人所说,"LSD"有着很强的力量,它使服用者产生一种可信的图景或幻景,歪曲他们的时间感觉、触觉、味觉、听觉和推理的能力,它改变了音乐家对声音的感觉,也改变了他们想表达的内容,以及他们想表达的方式。这个时候,乐曲可能持续时间长一些,特别是器乐(如吉他)会有长时间的即兴表演,就像通常所说:时间已经失去意义。它的速度比硬摇滚稍慢,缺乏力量,有时候还会结合一些东方音乐的成分。 
        其次,迷幻摇滚现场演出的音量提高到了新的强度。虽说摇滚乐从一开始就不是一种安静的音乐,但是现在,他们利用种种电声设备,把音响扩大到无以复加的地步。 
        最后,演奏这种音乐的整个场景也经常是"迷幻"的,如同旧金山的舞厅所显示的那样,五光十色的色彩和闪烁的灯光,尽量使人从视觉上产生药物诱发出来的体验。与此相一致,演员的服装和发式也是千奇百怪,越反常越好。 
        60年代以后,迷幻摇滚并没有完全退出历史舞台,甚至到80年代,有些英国乐队还不时地在复兴这种风格。 
         
        2、旧金山乐队 
        60年代后半期,旧金山地区活跃着很多乐队和歌手,其中以"杰斐逊飞机"乐队、"感恩而死"乐队和詹尼斯·乔普林为代表。 
         
        "杰斐逊飞机"(The Jefferson Airplane)乐队 
        "杰斐逊飞机"乐队是由男歌手马特·巴林(Marty Balin)于1965年建立起来的摇滚乐队,共6人。起先他们在俱乐部演奏一些民谣摇滚和披头士的歌曲,后来与RCA唱片公司签约,发行专辑《杰斐逊飞机起飞》(Jefferson Airplane Takes Off ,1966)但销路不佳。 
        不久,他们采用了迷幻摇滚风格,与吸毒文化相联系,而且由于吸收了一位女歌手格瑞斯·斯利克(Grace Slick,1939年出生),情况才发生了变化。1967年,他们的第二张专辑《超现实主义枕头》(Surrealistic Pillow)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因此,"杰斐逊飞机"被称为嬉皮士时代"旧金山声音"最主要的代表,成了美国最负盛名的摇滚团体之一。"杰斐逊飞机"随后发行的迷幻摇滚专辑,如《万物之冠》(Crown Of Creation,1968)、《志愿者》(Volunteers,1969)、《吠叫》(Bark,1971)等,也都很受欢迎。虽然其中没有一首单曲进入"最佳十首",但对旧金山很多乐队来说,这是很寻常的。他们不在乎排行榜,甚至有的还把"上榜"看作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


      16楼2006-08-06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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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在洛杉矶加州大学时,吉姆·莫里森就已开始吸毒,到60年代末的时候,吸毒和酗酒已成为他的严重问题。1969年3月在迈阿密举行的音乐会舞台上,他因喝得太多,竟然拉开皮裤的开裆,作出下流动作。这件事成了一个丑闻,他因此被逮捕,"门"也成了洛杉矶摇滚乐队中最不体面的一个团体。1971年,莫里森推出他的最后一张专辑《洛杉矶女人》(L·A·Woman)后,移居巴黎,同年7月,被人发现因沉溺于吸毒而造成心脏麻痹死在住所的浴盆里,时年27岁。 
          吉姆·莫里森死后,"门"的其他成员,作为三人小组继续录制了几张专辑,于1973年解散。"门"所使用的节俭的音乐语言,绝望的歌词和挑战性的姿态对70年代末的朋克摇滚(Punk Rock)运动有着深刻的影响。 
           
          吉米·享德里克斯(Jimi Hendrix) 
          吉米·享德里克斯,1942 年出生于西雅图的一个中产阶级家庭,从小自学吉他,参加各种业余乐队,后来曾先后作为背景吉他手与B·B·金、小理查德等著名歌手一起演出。在这段时间里,他的吉他演奏技术得到了很大提高。他习惯左手弹琴,演奏手法很不"正规",包括用右手姆指按弦来产生某些和弦等。 
          1966年,享德里克斯在朋友的鼓励下来到英国演出,在那里遇到了两名英国音乐家,组成三人乐队"吉米·享德里克斯体验"(Jimi Hendrix Experience),获得了巨大成功。他们于1967年在蒙特利流行音乐节和1969年在伍德斯托克摇滚音乐节上的精彩演出使他们赢得了更多的观众。 
          从1967年开始,吉米·享德里克斯便利用多轨道录音,有控制地反馈、振动以及通过颤动手臂、拔动弹簧开关等来获得各种特殊效果。此后,他对即兴演奏越来越感兴趣,常与爵士音乐家迈尔斯·戴维斯一起合作。在此期间,他开始服用致幻药物,并曾因携带海洛因而被捕。 
          1969年,他在纽约格林威治村建立了自己的录音棚"电女子国",开始录制自己的另一张专辑。没想到的是1970年9月因过量服用安眠药死于伦敦。 
          今天,我们再听吉米·享德里克斯的音乐,也许觉得并不新鲜,因为他的风格和方法已被广泛采用,特别是在70、80年代的硬摇滚和重金属中。但是没有他,就没有后来人。


        19楼2006-08-06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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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重金属 
             
            1、 重金属(Heavy Metal) 
            60年代,以"滚石"乐队为代表的硬摇滚以它的粗犷、猛烈为基础,发展了主流摇滚中的强劲风格。到了70年代,作为硬摇滚的延续,出现了一种更为流行的硬摇滚风格,便是从中发展出来的一种更"硬"的硬摇滚,被称作"重金属"。有一位摇滚乐评论家对"重金属"作了这样的解释:从音乐上看,如果硬摇滚的音响是很大的,那么,重金属的音响就更大;如果硬摇滚是简单的,有很多重复,那么,重金属更简单,有更多的重复;如果硬摇滚歌手的演唱是呼喊似的,那么,重金属的歌手是拼了命的呼喊;如果硬摇滚乐队利用电子手段来实验音响失真和反馈,那么,重金属乐队则利用电子手段歪曲一切他们想歪曲的声音;如果硬摇滚爱好长时间的器乐即兴演奏,那么,重金属提供更长、更响、更复杂的器乐独奏;如果硬摇滚是一种与传统相对立的文化,那么,重金属则是一种专事反文化的文化。因此,重金属和一般摇滚乐相比,它缺少音乐性(特别是旋律很简单),而带有更多的"戏剧性"(如演出时利用各种奇特的服装、灯光及舞台效果等)。另外,从传播方式上看,重金属乐队主要以巡回演出或通过录像带来扩大他们的影响而不是通过录音和广播(但并不是全都如此)。 
            由于重金属自身缺少文学价值,评论界对它的评价一直不高,但它却在商业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70年代最重要的两支重金属乐队是来自英国的"莱德·泽普林"和"黑色安息日"。 
            "莱德·泽普林"(Led Zeppelin)乐队 
            "莱德·泽普林"乐队是由"新兵"原成员吉米·佩奇(Jimmy Page)与另外三人于1968年建立起来的,主唱是罗伯特·普兰特(Robert Plant,生于1948年)。1969年推出的《莱德·泽普林Ⅱ》是他们第一张夺魁专辑,使他们赢得了很大的荣誉。接着推出的《莱德·泽普林Ⅲ》和《莱德·泽普林Ⅳ》也很流行,其中包括了乐队最著名的歌曲《天堂阶梯》(Stairway to Heaven)。 
            "黑色安息日"(Black Sabbath)乐队 
            "黑色安息日"乐队是来自英国伯明翰的一个四人乐队,成立于1969年。主唱约翰·奥斯本(John Osbourne),音区很高,经常发出尖叫似的声音。歌词涉及鬼魂、幻想、精神错乱等神秘领域。乐队具有重金属的典型特点,如:不断重复的、失真的吉他连复段;持续的、强劲的节拍等。确实,如果对比一下普莱斯利或"沙滩男孩"等早斯摇滚乐,"黑色安息日"的摇滚乐已经与他们差别很大。在奥斯本演唱的歌曲《摇滚造反》(Rock‘n‘ Roll Rebel)中,他用青少年的口吻这样毫不留情地告诉父母们:"做你们想做的,别想让我来顺从你们"。 
            70年代英国早期的重金属一直延续到80年代以后,他们在音乐上没有什么不同,不同的只是歌词。 
             
            "枪炮与玫瑰"(Guns N‘ Roses)乐队 
            "枪炮与玫瑰"乐队,1985年成立于洛杉矶。开始他们的成绩平平,但1988年推出的专辑《毁灭的欲望》(Appetite For Destruction)一举登上排行榜榜首,引起极大的轰动。"枪炮与玫瑰"的音乐风格比较多样,他们的歌曲有的带有尖叫似的演唱和快速猛烈的节奏和"挑战性"的歌词(这类歌曲较多);有的则类似民谣摇滚那样不太激烈的、偏向温和的风格,如《别哭》(Don‘t Cry)等歌曲。 
            "枪炮与玫瑰"在商业上取得了很大的成功,但是却常常遭到批评,主要是因为他们的某些"挑战性"歌词,还有主唱罗斯(Axl Rose)的不良行为:种族主义、性别歧视和庸俗的作风等。加上乐队的恶习,如推迟演出时间、取消演唱会、斗欧等,也使人们想起当年"滚石"乐队的形象。尽管如此,它在摇滚乐迷中仍享有盛誉,被认为是80年代末重要的重金属乐队之一。 
            80年代的重金属乐队,除了前面提到的"枪炮与玫瑰"外,还有"范· 海伦"、"邦·乔维"、"铁娘子"、"戴夫·莱帕德"、"AC/DC"和"金属"等乐队。虽然他们都是重金属乐队,但风格却并不完全相同。


          23楼2006-08-06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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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海伦"(Van Halen)乐队 
              "范·海伦"乐队,1973年成立于加利福尼亚。乐队的核心人物是埃迪·范海伦(Eddie Van Halen,生于1957年,主音吉他),他和他的哥哥亚历克斯·范海伦(Alex Van Halen,生于1957年,鼓手)从小受古典音乐训练,后转向摇滚乐。范·海伦发出的是一种更多加工的、平和的声音。1978年,他们发行了第一张专辑,但真正的成功来自于1984年的专辑《1984》。它获专辑第二名,其中单曲《跳跃》(Jump)名列排行榜榜首。主唱戴卫·李·罗思(David Lee Roth)以他色情的坏男孩形象为乐队赢得了商业上的巨大成功,但乐队中真正起到主导作用的是埃迪的吉他演奏。 "邦·乔维"(Bon Jovi)乐队 
              "邦·乔维"乐队,1983年由乔恩·邦·乔维(Jon Bon Jovi,1962年生于新泽西)建立,他自任主唱。与墨丘利(Mercury)唱片公司签约后,为推销第一张专辑《邦·乔维》他们到处巡回演出。1987年,推出专辑《湿滑》(Slippery When Wet),同时制成录像带,经MTV不停地播放,使"邦·乔维"名声大振。他们吸引了广大青少年,包括众多女性。他们的重金属风格有时也被称作"温和金属"(Soft Metal)或"流行金属"(Pop Metal)。 "铁锒子"(Iron Maiden)乐队 
              "铁锒子"乐队是由史蒂夫·哈里斯(Steve Harris)等来自东伦敦工人聚集区的几名年轻人于1976年组成。他们以不复杂的连复段(riff,一个小片段的不断反复,经常在独奏中出现)、极度失真而有力的和弦,以及尖叫的人声,赢得了乐迷们的喜爱。乐队人员虽几经变动,但仍能保持较好的表演技巧。1982年推出的专辑《野兽的数字》(The Number of the Beast)获英国排行榜第一名,不久,打入美国市场。接着的几张专辑,如《死后的经历》(Live After Death,1985)等,在大西洋两岸都很畅销。他们也像其他乐队一样,到处巡回演出,甚至应邀到(很少有其他英美乐队到过的)波兰、匈牙利和南斯拉夫访问演出。 
               
              "戴夫·莱帕德"(Def Leppard)乐队 
              "戴夫·莱帕德"乐队是由英国谢菲尔德工厂区的五名年轻工人于1979年成立的一个乐队。当时,他们的平均年龄只有15岁。第二年,他们效仿"莱德·泽普林"的风格,推出第一张专辑。1981年他们的制作人开始对乐队粗糙的声音进行加工。主唱乔·埃里奥特(Joe Elliott)把他们加工以后的声音称作"美好的、朝气蓬勃的、含有旋律的摇滚乐"。果然,专辑《放火狂》(Pyromania,1983)取得了成功。1987年推出的专辑《歇斯底里》(Hysteria )再次受到听众的欢迎。 
               
              "AC/DC"乐队 
              "AC/DC"乐队于1973年成立于澳大利亚的悉尼,当时,组建人安格斯·扬(Angus Young,吉他手)只有14岁。1976年,他们与大西洋唱片公司签约,推出《高电压》(High Voltage),名声远播国外。他们继续推出专辑,如《通向地狱的公路》(High way to Hell,1979)卖出一千万张,并成为80年代重要的重金属乐队之一。"AC/DC"在英国和法国取得特别的成功。不过,他们那不合准则的风格,结合了吉他手安格斯·扬的技巧和他们第一位歌手邦·斯科特(Bon Scott)嘶哑的嗓子及简单、粗野的模样,也在美国轰动一时。1980年,斯科特因酒后呕吐休克而死,乐队主唱由布莱恩·约翰逊(Brian Johnson)接替。 
               
              "金属"(Metallica)乐队 
              "金属"乐队由詹姆斯·赫特菲尔德(James Hetfield,生于1963年,主唱兼节奏吉他)和拉斯·乌尔里克(Lars Ulrich,生于1963年,鼓手)于1981年建立起来。1983年他们推出了第一张专辑《斩尽杀绝》(Kill‘ Em All),歌词涉及战争、死亡和暴力等,但从整体看,它的音响充满活力。1986年的专辑《傀儡的主人》(Master of Puppets)被认为是"金属"乐队的代表作。1991年出版了一张同名专辑,这张专辑在音乐编排上简洁明了,其中掺入了更多的商业成分,专辑不仅获得排行榜冠军,而且仅在美国就卖出了700万张。随后,乐队开始了为期两年多的巡回演出。1996年,他们又出版了专辑《装载》(Load),受90年代另类摇滚的影响,"金属"改变了自己的形象,他们剪去了长发。《装载》获得评论界的一致好评,获得排行榜冠军,并在两个月内卖掉了300万张。


            24楼2006-08-06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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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华丽摇滚(glitter rock或glam rock) 
                与重金属有关的还有硬摇滚的另一个分支"华丽摇滚"。它的特点主要不是在音乐上,而是在演员的化装、服饰和舞台上的戏剧行为。这方面的领头人是戴维·鲍伊(David Bowie)。他经常被人比?quot;变色龙",因为他的舞台形象总是在不断地变化。作为摇滚歌星,他更像是一个借助摇滚乐与观众交流的戏剧演员,在音乐上并无太大的贡献。 
                戴维·鲍伊(David Bowie),1947年出生于伦敦,曾涉足哑剧、先锋派电影和商业广告等工作。1970年推出专辑《出卖世界的人》(The man who sold the world)。在唱片封面上,他故意把自己设计成一个具有男女两性特点的人物。1972年,在首次访美演出时,他穿着女性服装,有时还扮成变性人。他那稀奇古怪的形象和忸怩作态的表演吸引了不少乐迷。1975年,他转向迪斯科风格,推出专辑《年轻的美国人》(Yong Americans)。为配合这张专辑的发行,在进行的演出活动中,戴维·鲍伊又有了一个新的形象:在白衬衫外面穿上一身黑衣服,把淡黄色的头发往后梳得整整齐齐。1980年,他主演了百老汇音乐剧《象人》(The Elephant Man)使其获得了更大的成功。戴维·鲍伊的活动(包括他不断变化的外形)一直延续至今。 
                在戴维·鲍伊之前,摇滚乐一直以它的粗鲁、健壮的男子形象和真实的表现取胜。戴维·鲍伊却以他的化装:枯黄色的头发、女子气的模样和显然不真实的"人物",塑造了另一种形象。由于后来朋克运动的兴起,戴维·鲍伊作为它的一名先行者,被主流摇滚格外推崇。 
                "吻"(Kiss)乐队,于1972年由贝司手吉恩·西蒙斯(Gene Simmons)建立起来。"吻"的音乐风格是纯粹的重金属,而且是直到那时为止美国最"重"的重金属。同时,它又强调戏剧表演和化装,是美国"华丽摇滚"的代表。直到1984年,"吻"共推出16张专辑,但只有4张进入前十名,其中只有一首歌曲进入"最佳十首"(《贝思》Beth ,1976)。正如《摇滚乐名人录》中所说:"吻"利用一些鬼把戏,如在演出中摹拟吐血、吞火、爆炸和烟火、干冰喷雾,以及火箭射出吉他等,使他们受到无数青春期前期的少年乐迷们的喜爱。在现场演出中,西蒙斯经常不时的口吐真火、呕假血,要不就伸出一个像脚一样长的假舌头,弄得评论家们也无法确定这些对他们的音乐是否有益,但年轻人却把"吻"捧为70年代最受欢迎的乐队之一。


              25楼2006-08-06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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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长啊`
                没仔细看


                30楼2006-08-07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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