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有不满拦车"告状" 扰乱交通秩序获刑
时间:2004-12-3 9:40:06 来源:乐平法院 作者:汪锦红 徐俊胜 阅读2656次
近日,江西乐平市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对聚集多名老人在路上拉车,致使交通堵塞达几个小时的被告人吴有金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2004年5月,因江西省乐平市高家镇官庄村、上老村、鸟树村三个村庄的公共祠堂被卖掉一事,被告人吴有金心存不满,遂分别于2004年5月28日、5月29日到官庄村、鸟树村、上老村称有省里领导到该镇"考虎背"参观,并将路过官庄村,并纠集三个村60岁以上的老年人到乐德公路上拦车告状。2004年5月29日上午,被告人吴有金手举状纸将过往的车辆拦停,尔后有数位老年人坐在马路中间,被拦车辆约几十辆,造成交通堵塞约三个小时。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有金聚集多人在公路上拦车告状,造成交通被堵塞数小时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被告人吴有金系首要分子,应予以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的规定,乐平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