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先秦儒家的战争伦理观
林桂榛
内容提要: 先秦儒家把战争作为关系人民生死、国家存亡的大事来看待,认为文、武之道不可偏废。在他们看来,战争的目的性服从于战争的正义性,战争目的或动机的正义性是战争正义性的前提,而战争的正义性又取决于战争的过程是否保民、恤民,保民恤民的仁义思想则源自儒家厚生利用、无伤为仁的深厚生命精神。保民恤民、厚生利用的原则就必须反对战争,而即使而“止戈为武”、“以战止战”是必要的,那么它也必须最大限度地不伤及无辜,不破坏民生。先秦儒家“敌国不相征”观点乃认为平等的国家之间,一方纵然有征讨另一方的道义理由,但它也没有发起征讨的权利,而必须由超越国家形态和国家利益的更高组织付诸实施;但是,先秦儒家并不以为“敌国不相征”可以成为对内持续暴政且拒绝外国正义性干涉的绝对理由。为抵御外侮和保障国家与社会的长治久安,先秦儒家以为必须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发展战备,加强对国民的战事训练,以低伤亡、低代价赢得“救无辜,伐有罪”之战争。
关键词: 先秦儒家; 战争伦理; 正义; 仁义; 战争目的; 战争过程;无伤; 征讨
一、好战必亡,忘战必危。
先秦兵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孙武在《孙子兵法》中开篇曰:“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孙子兵法·计》)山东临沂银雀山汉墓竹简《孙膑兵法》亦曰:“夫兵者,非士恒势也,此先王之傅道也。战胜,则所以在亡国而继绝世也;战不胜,则所以削地而危社稷也,是故兵者不可不察。”(《孙膑兵法·见威王》)《老子》亦强调指出“夫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第三十一章),“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第三十章)。可见,“兵”也即现在所谓的“战争”或“军事”,古人皆认为是关乎生死存亡的大事,故“不可不察”——事实或历史也的确如此。
在常人想来,儒家是反对暴力而主张和平的,那么,儒家是不是对战争或军事就向来不关注乃至轻视呢?非也,儒家经籍《春秋左传·成公十三年》记载刘子曰:“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祀有执膰,戎有受脤,神之大节也。”“戎”即战事,这句话的意思是说:祭祀与战事,都是交乎神鬼的邦国大事。按《论语》的记载,孔子也是把战事、祭祀和疾病三者并列在一起的,认为它关系邦、国、家、身的生死存亡,从而战战兢兢、谨慎之至地把它作为大事来看待,所谓“子之所慎:斋、战、疾”(《论语·述而》),意即战事“不可不慎”(《荀子·大略》)和“不可不戒”(《墨子·天志上》)。司马迁《史记·司马穰苴列传》中以为传承了三代征伐大义的《司马法》更一语点破之曰:“故国虽大,好战必亡;天下虽安,忘战必危。”(《司马法·仁本》)战争或军事于己、于人,都是危险而紧要的,故不可不察、不可不慎。
如《论语·述而》所述,孔子对战事或战备向来是谨慎和重视的。《史记·孔子世家》记载定公十年齐景公与鲁定公会盟时,孔子为鲁“摄相事”,并曰:“臣闻有文事必有武备,有武事必有文备。古者诸侯出疆,必具官以从,请具左右司马。”孔子以为文事、武事同等重要,文备、武备同样不可慌慢和懈怠,吴起所谓“内修文德,外治武备”(《吴子·图国》)是也。根据《史记·孔子世家》的记载,定公十三年夏(前497年),孔子曾亲自指挥了反击费人袭击鲁国的战事并“败诸姑蔑”。而在齐国要侵略孔子的母邦即鲁国时,孔子这样对众弟子说:“夫鲁,坟墓所处、父母之国,国危如此,二三子何为莫出?”孔子对弟子“国难当头,该当何为”责问,直接引发了弟子子贡后来一系列惊天骇地的历史演绎:“故子贡一出,存鲁、乱齐、破吴、强晋而霸越。子贡一使,使势相破,十年之中,五国各有变。”(《史记·仲尼弟子列传》)可见,文武之事在孔子那里是兼备的,是同样受重视的,这也正是孔子“六艺”教育中礼、乐和射、御是并列实施的原由。
林桂榛
内容提要: 先秦儒家把战争作为关系人民生死、国家存亡的大事来看待,认为文、武之道不可偏废。在他们看来,战争的目的性服从于战争的正义性,战争目的或动机的正义性是战争正义性的前提,而战争的正义性又取决于战争的过程是否保民、恤民,保民恤民的仁义思想则源自儒家厚生利用、无伤为仁的深厚生命精神。保民恤民、厚生利用的原则就必须反对战争,而即使而“止戈为武”、“以战止战”是必要的,那么它也必须最大限度地不伤及无辜,不破坏民生。先秦儒家“敌国不相征”观点乃认为平等的国家之间,一方纵然有征讨另一方的道义理由,但它也没有发起征讨的权利,而必须由超越国家形态和国家利益的更高组织付诸实施;但是,先秦儒家并不以为“敌国不相征”可以成为对内持续暴政且拒绝外国正义性干涉的绝对理由。为抵御外侮和保障国家与社会的长治久安,先秦儒家以为必须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发展战备,加强对国民的战事训练,以低伤亡、低代价赢得“救无辜,伐有罪”之战争。
关键词: 先秦儒家; 战争伦理; 正义; 仁义; 战争目的; 战争过程;无伤; 征讨
一、好战必亡,忘战必危。
先秦兵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孙武在《孙子兵法》中开篇曰:“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孙子兵法·计》)山东临沂银雀山汉墓竹简《孙膑兵法》亦曰:“夫兵者,非士恒势也,此先王之傅道也。战胜,则所以在亡国而继绝世也;战不胜,则所以削地而危社稷也,是故兵者不可不察。”(《孙膑兵法·见威王》)《老子》亦强调指出“夫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第三十一章),“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第三十章)。可见,“兵”也即现在所谓的“战争”或“军事”,古人皆认为是关乎生死存亡的大事,故“不可不察”——事实或历史也的确如此。
在常人想来,儒家是反对暴力而主张和平的,那么,儒家是不是对战争或军事就向来不关注乃至轻视呢?非也,儒家经籍《春秋左传·成公十三年》记载刘子曰:“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祀有执膰,戎有受脤,神之大节也。”“戎”即战事,这句话的意思是说:祭祀与战事,都是交乎神鬼的邦国大事。按《论语》的记载,孔子也是把战事、祭祀和疾病三者并列在一起的,认为它关系邦、国、家、身的生死存亡,从而战战兢兢、谨慎之至地把它作为大事来看待,所谓“子之所慎:斋、战、疾”(《论语·述而》),意即战事“不可不慎”(《荀子·大略》)和“不可不戒”(《墨子·天志上》)。司马迁《史记·司马穰苴列传》中以为传承了三代征伐大义的《司马法》更一语点破之曰:“故国虽大,好战必亡;天下虽安,忘战必危。”(《司马法·仁本》)战争或军事于己、于人,都是危险而紧要的,故不可不察、不可不慎。
如《论语·述而》所述,孔子对战事或战备向来是谨慎和重视的。《史记·孔子世家》记载定公十年齐景公与鲁定公会盟时,孔子为鲁“摄相事”,并曰:“臣闻有文事必有武备,有武事必有文备。古者诸侯出疆,必具官以从,请具左右司马。”孔子以为文事、武事同等重要,文备、武备同样不可慌慢和懈怠,吴起所谓“内修文德,外治武备”(《吴子·图国》)是也。根据《史记·孔子世家》的记载,定公十三年夏(前497年),孔子曾亲自指挥了反击费人袭击鲁国的战事并“败诸姑蔑”。而在齐国要侵略孔子的母邦即鲁国时,孔子这样对众弟子说:“夫鲁,坟墓所处、父母之国,国危如此,二三子何为莫出?”孔子对弟子“国难当头,该当何为”责问,直接引发了弟子子贡后来一系列惊天骇地的历史演绎:“故子贡一出,存鲁、乱齐、破吴、强晋而霸越。子贡一使,使势相破,十年之中,五国各有变。”(《史记·仲尼弟子列传》)可见,文武之事在孔子那里是兼备的,是同样受重视的,这也正是孔子“六艺”教育中礼、乐和射、御是并列实施的原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