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街店铺形象统一何时开始实施?
答:2006年6月1日内部发布“第二代经销商店铺形象”,此后提出申请的经销商都应执行该形象标准。
2.临街店铺形象统一的实施对象是什么?
答:开设一楼临街店铺的经销商(包括一类、二类经销商)。
3.对现有经销商实施临街店铺统一形象的要求如何?
答:时间要求:2006年12月31日续约前。形象要求:按照经销商形象“四统一”要求。
4.现有经销商若未能在今年底续约前完成形象改造,公司将如何处理?
答:必须签订《形象改造承诺书》,并自07年1月起将其订货折让降低1%,直至其改造完成为止;若至07年6月30日仍未完成,该经销商必须转为非临街二类经销商或取消经销商资格。
5.对新申请的经销商实施临街店铺统一形象的要求如何?
答:时间要求:该经销商申请人获得意向批准后的两个月内。
形象要求:按照经销商形象“四统一”要求,形象验收合格是批准经销商资格的前提。
6.对经销商店铺区域设置要求如何?
答:公司对经销商店铺常用区域制定了形象标准,包括销售区、沟通区、体验区、办公区。其中销售区为店铺必选区域,其它可由经销商根据自身实际需要选择设置。
7.经销商可通过什么途径获得店铺统一形象实施的工具?
答:1)《经销商形象标准》折页——在所属分公司领取
2)《经销商形象标准》电子版——请登陆形象标准页面
3)《经销商形象标准》光盘——向所属分公司借用复制
8.《经销商形象标准》包含什么内容?
答:《经销商形象标准》提供三种不同店铺规模(30平方米、50平方米、100平方米),内容包含平面图、效果图、关键部件图、POP宣传画、材料清单,可供经销商参考实施。
9.第二代经销商店铺形象实施所需投资?
答:公司充分考虑到各地经销商投资能力、经营状况不一,特别设置了标准型和豪华型的装修标准(体现在材料清单中)供经销商选用,标准型的装修标准投资在500元/平方米以下,豪华型的装修标准投资在1000元/平方米以下。
10.公司是否有相应的活动推广第二代经销商店铺形象?
答:公司将于2006年7-12月在全国范围大力树立“形象典范店”,分两批进行评选,对评选出的典范店给予荣誉和物质的奖励,具体事宜可向所属分公司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