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王和她是中专时的同学。 她坐在我的前面,我在她的后面。本王就这样经常看着她美丽的倩影出神。有一次,她捡一本掉在地上的书,弯腰的时候,短而窄的衬衣向前一滑,露出腰际的一截白玉。这风景正好被本王拦住,顿时血液倒流,脸也腾的红了。她捡起书直起身来,本王的心是一阵狂跳啊! 本王喜欢她,她丝毫没有察觉。我当时太平庸了,沉默寡言,不苟言笑,在学校里独来独往,而且相貌平庸。她就是爱上班里任何一个男生,也不会爱上我。 但,无论怎样平庸的人,也能找出一两个发光点来。本王也一样。平庸的本王,写的一手好字和文章,正好,她会画画。于是,我们两被班主任安排完成教室后面的黑板报。黑板报一个月出一期,大都是下晚自习后,大家都回寝室了,我俩留下来出黑板报。这项工作很简单。我在黑板上抄两篇文章,她在空白的地方题图。我留的空白越来越多,因为这样,她就可以多画一会儿,我就可以多看她一会了。她画画的身影很美手臂的动作也很美。 有几次,我有一种喊她名字的冲动,甚至想喊我爱你。但我没有喊,出完黑板报就各走各的,连招呼都不打。可是,能静静地看她画画的身影,我以感到很幸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