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简介
包拯是楚国忠臣申包胥第三十五代孙(《包拯墓志》《宋史·包拯传》《通志》卷八之五)。祖父包士通是平民百姓,读书耕田。父令仪,太平兴国八年进士,官至刑部侍郎,与文彦博的父亲文洎同供职阁中,遂结为世交。所以包拯与文彦博“方业进士,相友甚厚”,后来还结为儿女亲家。父后来致仕返回原籍,赠太保。母宣氏,赠冯翔郡太夫人。
包拯兄弟三人,长兄包莹、二兄包颖均早前去世,只有他一个传宗接代。他家境殷实,所以从小受到了良好的传统知识教育和熏陶。
初入仕途
宋仁宗天圣五年(公元1027年),包拯二十八岁,考中了进士。朝廷任命他为「大理评事」,大致相当于现在的法院陪审员,级别很低。接着,又任命他为建昌(今江西永修)知县。由于父母年事已高,不愿意随他一起到江西赴任,包拯只好放弃官职,留在家里,侍候父母。
后来,朝廷又委派他到家乡附近的和州(今安徽和县)做官,负责管理税收钱粮,这一回,包拯去赴任了,但是因为实在放心不下留在家中的父母,只坚持了几个月就打道回府了。
立志做清官
父母相继去世之后,包拯才离开乡村,前往京城等候授予新的官职。他住在小客栈里,夜晚守灯苦读 ,写下了他平生唯一的一首五律:「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秀干终成栋,精钢不作钩。仓充鼠雀喜,草尽狐兔愁。史册有遗训,无贻来者羞。」大意是说,做人要光明正大,就像秀挺的木材应该做房屋的栋梁,精炼的钢料决不应去做铁,我应该做一个无愧史书教诲的清官。
景佑三年(1036年),包拯被任命为天长(今安徽天长)知县。在那里,他公正地断了好多积案,博得了清官的好名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