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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啾熊吧吧规V1.00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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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给吧规V0.99版、吧规V1.00版扩充草案及“召唤审核制”文件,还有给我灵感及意见的吧友们。


IP属地:日本1楼2011-10-05 10:32回复
    零、序言
    经过我当上吧主4个月以来的所见、所闻、所感,发现原吧规有许多不足。无休止的修改、扩充与删减只会让吧规越来越不严谨,故本人特制定此新规。吧规不会很苛刻,希望大家能遵守秩序,愉快发帖!


    IP属地:日本2楼2011-10-05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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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则
      1、本吧一切执法原则参见百度贴吧协议h t t p : / / s t a t i c . t i e b a . b a i d u . c o m / t b / e u l a . h t m l请仔细阅读。
      2、违反百度贴吧协议第二章第7条者(不得发布含有违法信息的言论),一律删帖+封号10天+黑名单。
      3、违反百度贴吧协议第二章第8条者(不得违反吧规),按本吧规具体细则处理。


      IP属地:日本4楼2011-10-05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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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吧执法细则
        1、对于违反吧规或其它规定者,首先删帖,情节非常严重或累犯多次者黑名单。“删帖”“黑名单”这两项处理之后不再赘述。以下吧规只阐述封号标准。
        2、不得在12小时内连发3个主题以上;不得在12小时内连续回复10条。违者初犯按首页情况警告或封1-3天,累犯以3天为基准,以2天为1个单位累加封号天数。
        3、不得回复或顶非精品且最后回复距当日超过6个月的帖子,违者封号1天,累犯以1天为一个单位累加封号天数。
        4、禁止发毫无意义的纯水贴,违者警告,累犯以1天为一个单位累加封号天数。
        5、不得发广告,违者封号10天,累犯以10天为一个单位累加封号天数。
        6、不得喷人、挑起事端、语言不得带有攻击性,违者首次封3天,二次封10天,三次以上以10天为基准,3天为一个封号单位累加封号天数。
        7、本吧不欢迎讨论不文明贴吧,违者第一、二次警告,三次以上以1天为一个单位累加封号天数。
        8、不得诽谤、侮辱他人,违者以5天为基准,以5天为一个单位累加封号天数。
        9、本吧不禁止使用召唤功能,但请不要召唤一些令吧友及本人反感的ID,否则按“挑起事端”处理。
        10、本吧是个人贴吧,发帖主题没有规定,但不得违反吧规。
        


        IP属地:日本5楼2011-10-05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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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管理人员的权利、责任、义务及任免规则
          1、对于违反吧规及其它规定者,管理人员可以不与任何人说明,直接处理(警告除外)。
          2、管理人员在发现有人违反吧规后,应及时处理,多次不处理者免去职务。
          3、管理人员有事3天以上不在者,必须发帖声明。
          4、小吧主、图片及视频编辑的申请条件
          ①、在本吧的发帖量不得少于100帖
          ②、无警告、封禁、黑名单记录
          ③、经常在本吧出现
          5、吧主的申请条件
          ①、在本吧的发帖量不得少于450帖
          ②、无警告、封禁、黑名单记录
          ③、经常在本吧出现
          注:发帖量按申请时的吧内搜索为准。
          6、管理人员不得公报私仇,若有确凿证据证明,停职观察。


          IP属地:日本9楼2011-10-05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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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附则
            1、在本吧规以外的地方若有新规,则两者都需遵守。若相冲突,则遵守新规并请召唤我。
            2、小吧及图片/视频编辑处理围观行为时,若需黑名单或情节特别严重时,请召唤我。
            3、群嘲帖视情形删帖。
            4、重要帖子的插楼必须清理。
            5、吧主觉得有纪念意义、重要的帖子会加精/置顶。
            6、、本吧规未提到之处,按情况处理。


            IP属地:日本12楼2011-10-05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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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其它
              1、感谢【三环冰西瓜】、三环冰西瓜吧吧规,此吧规部分条例参照三环冰西瓜吧吧规编写,特此说明,现对当时引用未说明表示歉意!
              2、本吧规之外有其它条例时,则两者都需遵守;若两者有部分相悖,请以此吧规为准并召唤我。修订吧规时将表示诚挚的谢意!
              3、本人及本吧吧务对此吧规及其它吧务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
              4、即日起精品分类“历史资料”中的帖子不得顶起,违者警告一次,累犯按挖坟处理。


              IP属地:日本17楼2012-02-01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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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HE END ======================================
                @三环冰西瓜 请看第七部分第1条
                请勿回复,违者按第七部分第4条处理。


                IP属地:日本18楼2012-02-01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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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布此贴作废,禁止顶起


                  IP属地:日本19楼2012-02-26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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