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临汾市有一个14万人口,年收入不上亿国家级贫困县,在11年换届时,给届满不再继任的副县级干部,只要同意退休每人给一辆高档轿车,晋升正县级待遇,据说还给一个财政指标,这项不可靠,前两项真实。难道公务员作为人民的公仆,退休还用糖果哄吗?这样的做法是党章定的还是公务员法定的?同样都是公务员,其他退休就什么说法都没有,县级是亲娘生的,其它都是后娘养的?这不是搞特权是什么?难道这就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举措,这个县在03年换届时已经搞过这么一次了,我们不是嫌给退下来的同志待遇给得高,是嫌不公平,怎么07年换届下来的副县级就没这个待遇?别的就不说了,这也算一种领导的工作方法吗?呸,恶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