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为了能在房产证上写个名字,老婆跟我痛快地去登记了,但在确定婚期等的问题上一直谈不拢,不是这里不痛快就是哪里有毛病,总之就是磕磕绊绊,原地踏步,停滞不前,后来的事实验证了我的感觉,他做了别人的情人,这中间为买家电等其他的事,我打过她,并说过要离婚等等的话,知道这件事后(是那男的前妻告诉我的),我有些痛苦,探讨过离开,又有些失落,现有家里老人强定婚期,离婚期越近心里越发虚,还行吗?能幸福吗?我暂时不说了今后能放得下吗?即使我不说了她心里能放得下吗?阴影能消得了嘛?如果是跟别人谈过恋爱不合适拉到了还好说,在登记后又做了别人的情人,并有了实际性的动作,这个事就是挺严重的了。郁闷得很,听听吧友的意见,有知之士帮忙拿个主意,要还是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