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有关楼主这想法的讨论在南方周末上看过相关的文章,同样是拿那几个影响太大的案子来分析-----那篇文章大意如此:表面上看因为那几起重大的案子激起广泛的民愤,闹的太大了,国内外都报道了,于是本来让国内民众不满的判案结果,不得不顺应民意做了修改,比如几年前那个 打工小青年(名字忘了) 他发现银行卡系统故障时卡上多了好几万,一时贪心他事后自首交钱 结果被抓还判了无期,事后民愤太大,争议太多(tg 贪了那么多怎么没事,他事后还还了那几万块怎么还被抓了)最后改判7年徒刑。 南方周末那篇文章说--那些被报道出来的知名案子其蒙冤受辱者倒是因为民愤而改变了命运,但是全国每年这种案子又有多少能被报道出来呢,民意能拯救的人太少太少了--真正的问题在于整个法律体系上, 但人们仅仅看见民愤因为改判就平息了,却忽略了问题的本质。这样根本的问题一直无法解决,倒是舆论一次次被成功的转移,而有一天,当人们麻木了,不再对那些新闻义愤填膺了,那该是多么可怕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