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学说与吉凶的体现
------------------------发表于《国际易经》第32期
一物一太极,一事一阴阳。一个具体的事物,必然是一个统一体。每一个统一体的内部,都必然包含这阴阳两个对立面。事物本身是一对阴阳,而事物内部又可以划分无数个小的太极体而包含阴阳。阴阳用以区别事物内部相互关联部分属性的不同,而反映和代表了事物某方面或整个事物的运动变化规律。阴阳学说,就是解释万事万物运动变化规律的学说。
阴阳就是一对矛盾,相反相对的两个面。阴阳是对立的,也是统一的,没有此,就无所谓存在彼,既然有此,就必然出现彼,阴阳既是相互对立的,也同时相互统一,共同组成一个具体的事物。
阴阳之间是相互克制的,但也相互依赖而滋生。克制和滋生同时存在,是克制还是滋生状态,就要结合阴阳双方彼此消长的力量对比。在一定范围以内的阴阳消长,彼此仍然能够维系整个事物的基本发展,但若超出一定的范围,那么会因为阴阳消长的严重失衡而打破太极体,导致事物的毁灭,而形成新的太极。
对立,矛盾,是阴阳之间消长的必然条件。若阴阳一方达到了一方独胜而另一方完全隐伏,其独胜的一方会发生性质的改变,而一定方面的改变了原来的事物特征或完全改变了事物本质。形成了新的属性的事物。
关于阴阳之间的对立统一,互根,消长,转化,诸书多有记载,在此不再重述。阴阳理论,看似简单,实则深奥。万事万物,无不体现阴阳之妙,细心体会,必有收获。
阴阳消长,而现吉凶。究竟怎样才是吉,怎样才是凶呢?每时每刻都有事物在诞生和消亡,事物是不断运动的,阴阳的消长决定着事物的发展状态,而在一般情况下,阴阳之间大致有以下五种情况:
1:阴阳平衡。此时阴阳因为相互对立,势均力敌而形成一个共同发展的统一体,因为彼此之间相互制约,相互发展,而达到高度和谐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此时的阴阳并非相战不吉,而是一种蓬勃发展的吉利状态。
2:阴阳基本平衡。阴阳的消长不可能时时保持永远平衡和高度和谐的状态,所以更多时候是一方偏弱而一方略强。但只要不造成严重的失衡,也不会过大的影响事物的正常状态,而只不过不能达到最理想的境界而已,但仍然能够保持事物的正常运行而不会出现凶祸。
3:阴阳失衡。阴阳一方力量太过,另一方不能克制,而出现阴阳失衡的状态时,就是凶灾发生的时候。或一方严重克制对方,对方受伤;或一方失去约束而任性发展,亢旺无制,都会导致凶祸的发生,可以说,几乎所有的凶祸,都是这种状态下的产物。
4:阴阳严重失衡。阴阳一方的力量占绝对优势,而另一方虽存在而不足以与强大的对方抗衡,而完全屈服于对方,这个时候,反而没有凶灾或者说凶灾极小。这个时候,就要看双方力量的悬殊到底有多大。如果强大的一方彻底的制住了另一方,那么事物并不会有什么凶咎。而如果弱的一方不能完全臣服而尚有一丝力量去谋求发展,那么必然会招致祸患,而且极容易导致灭顶之灾。
5:阴阳独旺。这样情况比较少见,但有时仍然会出现。因为阴阳转化规律,当某一方达到极致而对立方完全消失的时候,对方的特性反而会出现,而共同维系事物的完整性,这就是阴阳转化规律,实际上就是阴中有阳,阳中有阴特性和阴阳互根原理的运用。这个时候事物虽然也能正常发展,但不可能长久,因为事物的运动会打破这种暂时的状态而极容易回到第4种情况,从而招致祸患。
明白了以上几种阴阳状态所带来吉凶结果的原理,我们可以总结出:阴阳只要和谐发展,或不存在相互战克,就不会有凶祸出现,反之则易有灾祸降临,甚至导致整个事物的根本变化。在掌握这个总纲之后,在具体应用到命理上来时,五行的力量对比,就能够体现阴阳学说的运用。我们就要死死抓住五行之间的各自力量,分析全局的和顺还是战克。和顺则吉,战克则凶。下面我举例分别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