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考核对象和内容。对象为全县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职教师,内容包括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六大方面,每方面都有具体要求。二是考核形式和程序。考核形式采取“五评”的形式,即自评、互评、学生评、家长评和考核小组评等考核方式相结合,综合评价被考核人师德,并作出考核结论。考核程序包括学校成立师德考核小组,制定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组织评议,确定等次,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自评、互评、学生评、家长评和考核小组评的权重分别为10%、20%、30%、20%和20%;学校可视情对上述各项权重进行适当调整。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同时,有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实行“一票否决”,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三是考核时间和结果使用。师德考核每学期一次,与绩效考核同步进行。学校党政主要领导的师德考核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支教教师的师德考核由受援学校负责;校际之间借用教师的师德考核由借用学校负责。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岗位聘用、职务晋升、绩效工资分配、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