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37162011-10-24 12:41:31.0平遥一电瓶车司机城管局院内被殴住院续:城管局负责人称双方已私了此事事后调查时他们都不承认殴打218307法制民生/enpproperty-->
黄河新闻网晋中讯(记者郭志兴)9月24日本网报道了平遥电瓶车司机张锦富在县城管局院内被殴一事后,在社会上引起了一定的反响,那么此事最终结果如何,伤者张锦富是否得到了赔偿?城管局参与殴打电瓶车的工作人员又是如何处理的呢?带着这些疑问,10月21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了平遥县城市管理局进行采访。
在该局李冬林局长办公室,刚一落座。李局长便对记者说:“电瓶车司机被殴一事,局里已经和当事人私了,并给当事人经济赔偿”。那么参与殴打电瓶车司机张锦富的执法人员是如何处理的?对记者这一疑问,李局长解释:当时参与的人太多,事后调查时他们都不承认殴打张锦富。所以没法处理。李局长安排城管局监察大队副大队长邓建兴给记者提供处理结果,由于李局长与邓副队长不让拍照,记者只好照抄了一份电瓶车司机张锦富爱人给执法局写的赔偿款收条及住院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费用总计6591.70元。“实际花费不止这么多钱,大概有七千多元,而且这些钱还是局里个人暂时垫付,将来还不知道咋下账处理了”,局长李冬林说。
事后记者了解到,医药费及补偿款现为城管局监察大队副大队长邓建兴暂时垫付。
附电瓶车司机张锦富爱人给执法局写的赔偿款收条及其丈夫住院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明细:
今收到
执法局现金参仟元整(3000.00元),我自愿一次性了结。作为我爱人张锦富的补偿费用。以后不再追究任何责任。
收款人:武爱兰
2011.9.30
(记者注:该收条上面还有武爱兰摁的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