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概念上的原则是最普遍的原则.这些原则不仅是为了说明社会政策目标,而且对这些原则所规定的重点也应能相应地确定这些目标的平衡。为了说明起见,让我们讨论一下一个相当简单而又常见的以总合-分配二分法为基础的概念。这个概念有两条原则:社会基本结构的目的首先是从产生满足的最大净差额这个意义上说的最大的善,其次是对满足进行平等的分配。当然,这两个原则都有“假如其余情况均相同”这种附加条款。第一条原则,即功利原则,在这里充当了一种效率标准,促使我们在其他条件相等时,尽可能地去产生最大的满足总量;第二条原则则充当正义标准,对追求总合福利的行为加以限制,并把利益的分配拉平。
这个概念是直觉主义概念,因为对于确定如何权衡这两条原则,这里并没有提供任何优先规则。极为不同的重点是与承认这两条原则相一致的。对大多数人事实上会如何对权衡这些原则作出某种假设,这无疑是很自然的。首先,在总满足和平等程度的不同结合上,我们大概会赋予这些原则以不同的重点。例如,如果存在一种巨大的总满足,但对这种满足的分配是不平等的,那么我们十有八九会认为,更紧迫的是扩大平等,而不是这种巨大的总福利是否业已平均地得到分享。这一点可以用经济学家的无差异曲线的方法来予以更正式地表述。假定我们能测出社会基本结构的具体安排满足这些原则的程度,并以正X轴表示总满足,以正Y轴表示平等(后者也许应该对完全平等有一个上限)。社会基本结构的某种安排实现这些原则的程度,现在可以用平面上的一个点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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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在另一点东北方的那一点就是比较好的安排:它有两点优越性。例如,图1中B点优于A点。把判断为同样正义的点连接起来,就构成了无差异曲线。因此,构成图1中曲线I的,是与该曲线上A点平等的各点;构成曲线Ⅱ的,是与B点并列的各点。我们可以假定,这些曲线是向右下方倾斜的,并且彼此并不相交,否则它们所代表的判断就可能不一致。曲线向任何一点的倾斜,表示由这个点所代表的结合点上平等和总满足的相对重要性;沿一条无差异曲线而变化的倾斜度,表示这些原则的相对迫切往是如何随着它们或多或少地得到满足而发生改变的。因此,只要沿着图1中无差异曲线中的任何一条前进,我们就可看到,随着平等的减少,需要有越来越大的满足总量来补偿平等的进一步减少。
此外,十分不同的重点是与这些原则相一致的。设图2代表两个不同的人的判断。实线表示一个比较重视平等的人的判断。虚线表示另一个比较重视总福利的人的判断。这样,尽管第一个人把对D的安排看作和C同样重要,但第二个人则判断D优越。这种正义观对什么是正确的重点并未加以任何限制;因此,它允许不同的人可对原则作出不同的权衡。尽管如此,如果这种直觉主义观符合我们深思熟虑的判断,那么它就决不是不重要的。至少,它可以挑出一种有意义的标准,一也可以说就是我们对社会正义的深思熟虑的判断的视轴。直觉主义者希望,一旦找到了这些轴或原则,人们就能以或多或少的类似办法来把它们加以权衡。至少,在他们表现公正。不为过分注意自己利益所动时,能够这样去做。或者,如果情况不是这样.他们至少也能就某种安排达成协议,借此可以使他们在确定重点时取得妥协。
最重要的是要看到;直觉主义者并不否认我们能够说明我们怎样去权衡不同的原则,或者,^在我们对这些原则给予不同的侧重点时;任何一个人怎样去对它们进行权衡。直觉主义者承认,可以用无差异曲线来表示这些重点。只要知道这些重点的性质,就能预见到将会作出什么判断。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些判断具有一种一致的明确结构。当然,有人可能会认为,我们存确定重点时不知不觉地受到某种更高标准的支配,或者受到怎样去最充分地实现某种目标这一思想的支配。如果我们要运用这些标准,或追求这个目标,那么我们所确定的重点就是最后可能得到的重点。无可否认,任何已知的对原则的权衡都要服从这种解释。但直觉主义者宣称,这种解释事实上是不存在的。直觉主义者认为,不存在任何可以表达出来的、作为这些重点的基础的伦理观、可以用一个几何图形或一个数学函数来说明这些重点,但并不存在任何推定的、可以证明其合理性的道德标准。直觉主义认为,在我们对社会的判断中,最后大概都会碰到基本原则的多元性问题。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只能说,用这种方法而不是用另一种方法来权衡原则,对我们来说似乎更正确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