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大家不要随便去堵县政府,那是很极端的做法,对大家都不好,说不定现在领导们正在想办法处理呢。违章拍照,愿赌服输,但是11月17日公示的通告,为什么在10月1日起执行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规定:增设、调换、更新限制性的道路交通信号,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广泛进行宣传。请问,你们提前宣传了吗?如果宣传了,是怎么宣传的呢?在哪里宣传的呢?通过什么方式宣传的呢?网民的表达虽然有些偏激,但真的不过分,试问,你在大街上不明不白的被人罚款,你心里愿意吗?最后,请某部门给大家一个合理的说法,社会需要公正,人民更需要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