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学校发展与建设方针,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我团是一个为学校发展与建设提供建议的基础上成立的。团名为:防城港市第二中学智囊团。智囊团在完成学校下达的任务的基础上,逐步探索和认真做好收集,采访等多种方式的学生对学校发展与建设的建议。满足学生对学校的复合型要求,努力为学校发展与建设做出供献,把市二中办成学生满意的学校。
第三条:智囊团的成立宗旨是:全面贯彻学校发展与建设方针,面向学生,面向老师,全面实施民声工程,促进学校与学生的关系越来越和谐。为学校发展与建设做出供献。
第二章 行政管理
第五条 管理体制:
智囊团实行部长负责制,部长是智囊团行政负责人,全面负责智囊团行政工作。
第六条:智囊团设副部长1-2名,副部长人选由团员提名,由部长考察,任命。副部长对部长负责,协助部长工作。
第七条:各年级设年级部长1名,年级副部长1-2名,各年级负责人由副部长考察,由部长聘任,报学校备案。
第八条:智囊团每周一次召开部长办公会议,部长办公会议由部长主持,团领导参加,必要时部分中层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智囊团每一至两周召开一次团务会议,团务会议由部长主持,成员为团级负责人和各年级负责人及全体团员。
第三章 智囊团的义务
第七条:能定时地、热心地、不厌其烦地为学校、学生解答疑问,提供可行性参考建议。对学校发展与建设提出自己的合理化建议。
第八条:收集学生对学校发展与建设的建议,通过召开会议筛选、整理递交给学校。
第四章 民主管理与监督
第八条:智囊团委员会对智囊团实施政治领导。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监督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对智囊团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人事安排和工作安排等涉及方向、政策及全局性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参与决策。发挥其桥梁、助手作用。
第九条:智囊团受学校、学生的督促、检查、监督。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1)本章程经智囊团委员会讨论通过并报学校批准。
(2)本章程的修订经智囊团讨论通过,并报学校批准。
第十一条:本章程解释权归团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