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取消电视剧中间插播广告
内容来源:新华网
2011年11月28日15:12
新华网北京11月28日电 (记者
白瀛)11月28日,广电总局下发《
〈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
充规定》,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
,全国各电视台播出电视剧时,每集
电视剧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
告。 据悉,该《补充规定》将《广播
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2010年1
月1日实施)第十七条修改为“播出电
视剧时,不得在每集中间以任何形式
插播广告”,同时明确,该规定于20
12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表示,党的
十七届六中全会强调要大力发展公益
性文化事业,完善覆盖城乡、结构合
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
服务体系。电视作为重要的宣传思想
文化阵地,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中担负着重要责任,要以丰富多彩的
文化艺术形式,充分发挥好引领风尚
、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
作用。 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指出,电视
剧是深入千家万户、深受人民群众喜
闻乐见的精神文化产品之一。取消电
视台播出电视剧时每集中间插播广告
,能够有效实现播出电视剧每集剧情
的完整性和观众收视的连贯性,符合
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更好地
体现广播电视公益文化服务的职能。
从长远效果看,也有利于促进电视剧
行业科学健康发展,有利于促进电视
台以人为本,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广
电总局要求各级广电行政部门和各级
电视台要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七届六
中全会精神上来,把取消电视剧中间
插播广告的决定落到实处,让人民群
众满意。并且热情欢迎广大电视观众
对这项决定的贯彻执行给予监督。 记者获悉,为确保新政策得到切
实执行,11月28日,广电总局还专
门下发了《关于贯彻执行〈《广播电
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
的通知》,要求各级电视台立即清理
并撤销2012年的电视剧插播广告时
段,重新编排节目和广告。要求各级
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全面监看各级电视
台的落实情况,对仍插播广告的播出
机构,将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给予严
肃处理。
内容来源:新华网
2011年11月28日15:12
新华网北京11月28日电 (记者
白瀛)11月28日,广电总局下发《
〈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
充规定》,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
,全国各电视台播出电视剧时,每集
电视剧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
告。 据悉,该《补充规定》将《广播
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2010年1
月1日实施)第十七条修改为“播出电
视剧时,不得在每集中间以任何形式
插播广告”,同时明确,该规定于20
12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表示,党的
十七届六中全会强调要大力发展公益
性文化事业,完善覆盖城乡、结构合
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
服务体系。电视作为重要的宣传思想
文化阵地,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中担负着重要责任,要以丰富多彩的
文化艺术形式,充分发挥好引领风尚
、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
作用。 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指出,电视
剧是深入千家万户、深受人民群众喜
闻乐见的精神文化产品之一。取消电
视台播出电视剧时每集中间插播广告
,能够有效实现播出电视剧每集剧情
的完整性和观众收视的连贯性,符合
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更好地
体现广播电视公益文化服务的职能。
从长远效果看,也有利于促进电视剧
行业科学健康发展,有利于促进电视
台以人为本,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广
电总局要求各级广电行政部门和各级
电视台要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七届六
中全会精神上来,把取消电视剧中间
插播广告的决定落到实处,让人民群
众满意。并且热情欢迎广大电视观众
对这项决定的贯彻执行给予监督。 记者获悉,为确保新政策得到切
实执行,11月28日,广电总局还专
门下发了《关于贯彻执行〈《广播电
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
的通知》,要求各级电视台立即清理
并撤销2012年的电视剧插播广告时
段,重新编排节目和广告。要求各级
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全面监看各级电视
台的落实情况,对仍插播广告的播出
机构,将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给予严
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