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阳江讯 (记者黄国金 通讯员杨金运)今年4月2日,阳江公务员周腾越在家与妻子发生激烈争吵,周腾越随即用铁锤和木板将妻子杀死,并残忍将妻子尸体肢解为63块,装入塑料袋运往50多公里外的乡间竹林掩埋,事情败露后自首。近日,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周腾越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对判决结果不服的受害人家属随即向阳江市人民检察院提交了抗诉申请书,指出周腾越的自首情节是为了规避法律制裁、逃避处罚而自首,可以不从宽处罚。但其犯罪手段十分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直至昨日,受害人家属致电阳江市人民法院,该院工作人员表示,对案件刑事部分判决不服,只能通过检察院提出来,而阳江市人民检察院的答复是“确定不再对案件进行抗诉”。
4月2日,广东阳江市干部周腾越与妻子争吵中用铁锤将其打死,将尸体分成63块运到乡间掩埋。目前,周腾越一审被判死缓。
周腾越案发前任职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接待处,是一名副科级公务员。案发当天下午2时许,正欲上班的周腾越与妻子因一笔12万元存款的去向及女儿的教育问题等爆发激烈争吵。夫妻俩从三楼卧室一路撕咬、扭打到二楼客厅、厨房。至一楼时,周腾越夺过一把铁锤朝妻子头部猛击,致其倒地后,又抄起木板继续朝其头部、身上抽打。为了掩盖犯罪事实,周腾越持刀将妻子的尸体分成63块。次日,他租车将尸块打包运至50多公里外的乡间竹林掩埋。案发11天后主动向警方投案。
10月,检方对此案提起公诉,阳江市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周腾越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判周腾越附带民事赔偿25万余元。
“对自己的结发妻子做出这么凶残的行为,我们绝对不能原谅。”死者的哥哥陈锋说,他会继续上诉,以求法律对凶手进行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