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往返中国和美国之间的时候,常要经过很有点传奇色彩的阿拉斯加。终于有一次在云雾过厚的首府安格拉奇不能降落停机的时候,飞机往北飞行500多英里,在一个小镇尼古拉斯科降落了。
暂留在阿拉斯加一阵,可以见识一下真正的极地风光的念头,让我莫名的兴奋。连奔带跑地走出机场外,空气还是冷得凛冽入骨,不过真是清新如洗,深深吸入的冷空气直透心尖。在晨雾中远处的山脉带着终年的积雪蜿蜒起伏,满脑子的北极印象接踵而来,急于想在实地找到验证。
我没有见到一个爱斯基摩人,也没有见到狗队拉着飞驰的雪橇,只看见象大型停车场的停机坪,密密排列着的是私人的飞机,就象我们普通的停车场一样。我寂寞地走在空旷的机场上,在晨光里眯起眼睛看那些色彩斑斓的小飞机,直到遇见了一个可以攀谈的人。
“你在寻找什么?荒野的呼唤?”他开玩笑地问。
我遗憾地说:“杰克.伦敦的时代已经过去了,真的找不到什么了。”“我在少年时期,可真是迷杰克.伦敦的书,不过现在的阿拉斯加是没有一点当年的样子了。”他似乎也感慨,提到了几本杰克.伦敦的书名。他说在阿拉斯加的长夜里,根本无处可去,很多时间都消磨在壁炉前阅读,在这样的氛围里,重温杰克.伦敦的作品,更有体会。
“我喜欢那条狗,它叫巴克吧?!”我喃喃地回答。和陌生人聊起年代久远的故事来,听到的是极地味道很浓重的琐碎小事。
“荒野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小说,少年时就读过。后来有了点人生经历了,读起来就体会不同得多。似乎身体中骚动不安的血液会被他的小说点燃,引爆。小说的主角是一条狗,狼狗巴克。
巴克是一条圣伯纳犬和牧羊犬混种的大狗,野性、健壮、聪明、灵敏。这是只狼性很重的狗,拉雪橇时尽职卖力,战斗时机智勇猛。除此之外,巴克还是天生的领导者,绝不愿久居人下。它觊觎领队狗的位置,一面拉拢犬党,充实自己的实力和政治资本,一面养精蓄锐,伺机而动。最后巴克终于击败领队狗史必兹,成为新的领队。它似乎很能发挥管理长才,恩威并使,把狗队治理得井然有序,使得每天的行程因而大增。
陌生人说:“读过杰克.伦敦的‘海狼’吧?拉森船长欣赏‘失乐园’中的话:宁为地狱王,不为天堂仆。你的巴克如果读诗,相信也会喜欢这两句。嘿嘿。”确实,巴克是有着高傲天性的狗,人在某个阶段,特别能融会这种特性。当有意或无心,人世的历练未能使人圆融通达,棱角尽平,勇于争取是必然的。
北极圈零下华氏上百度的酷寒,雪橇的重负,主人的鞭子,加上四周野狗和狼群的环伺,使巴克的世界里再也没有怜悯和仁慈。它信奉的是很简单的原则:杀,或是被杀;吃,或是被吃。捕猎与杀戮是为了果腹和自卫,就象呼吸那么必要和自然,绝对没有错与对的考虑。“适者生存”的定律,在“野性的呼唤”这本书里发挥到了极致。巴克虽然只是一条狗,但在杰克.伦敦的笔下,却成为强者哲学的化身。一个读者如果有共鸣,巴克也容易成为人心灵的至交。
人与狗在坚冷贫瘠的冰原相依生活,在无数的夜晚,一起驰骋在北极阴寒的月光下。在暂停下来时,仰首对着星空长嗥,似是踌躇满志,也似有举世皆浊我独清的自负与寂寞。
创造出巴克的雄姿英发的杰克.伦敦的生平,有助于了解为什么他小说中的主角,不论是人或狗,都有血有肉,栩栩如生。杰克.伦敦在一八七六年出生于旧金山,十四岁辍学,在罐头工厂打工。他游走于黑白两道,既当过偷蚝贼,也当过鱼捞巡警。十七岁时上了猎捕海豹的船只,航程远至日本。他回到美国以後,足迹遍及全国。后来到北极附近的育空河随许多冒险的人们去淘金,顺流而下两千哩。他在日俄战争时期当过战地记者。在文名大盛以後,他又自造帆船,两年内航遍夏威夷、马可哲群岛、大溪地、萨摩亚、所罗门群岛。杰克.伦敦虽然只活了四十岁,但是他生活和阅历的多姿多采,许多人活十辈子也望尘莫及。他的作品不是闭门造车的文字游戏,而是人生经验的结晶。巴克的哲学不尽然适用于文明社会,也可以经由这条狗,看到那些在育空河谷淘金,既与天争,也与人斗的粗糙的汉子们;也看到一个用血、泪、汗顽强地活,执着地写的作家。
神勇骠悍的巴克和它的主人的深情,也是书中感人的精彩部分。桑顿是巴克的最后一个主人,对于巴克有救命之恩,巴克投桃报李,也救过主人几回。书中的描写也很细腻:巴克热烈的凝视,使桑顿转过头来,也回眸望它。两人默默无言,眼里流露出心意。--这写的是人犬之情,这里的忠诚和信任,互相依赖之情绝不下于情侣之间的“此时无声胜有声”。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后,每年的夏天,巴克总要重访旧居的山谷,在故人埋骨的地方,沉思片刻,长声哀鸣,然後离去。读到这儿心情就很压抑,在深心处被感动,只能把泪悄悄地留在心底。
巴克离开了!它穿越丛林,穿越雪国,穿越时光的呼唤,被野性引导着回到狼群,回到蛮荒。它的故事遗留在文明世界里,它强健的影子留在人类心目中。愿意记得它的人们,记忆里隐约印上了它的足迹,恍忽渗入了它的鼻息。在阿拉斯加的空气里,这条狗在人的谈论中,越发显得生动而有力。想象里,巴克带着它的狼群,飞跃在闪烁的极光下,把一种强者的力度向人类显示。
在极地的微弱阳光下,随意的闲谈唤起了有些已经生疏了的感觉,不过消磨的时间却变得很有意思。陌生人友好地挥手离去,径直走向他自己的飞机,很快就从跑道上轻巧地飞走了。我仍在空地上闲逛,脑子里胡思乱想,杰克.伦敦是位传奇而又强劲的作家,作品的魅力所以一直不衰,在于挑战权威与传统的观念,永远会吸引人心底潜藏的狼性,在幻想的荒原里,奔驰过青春的岁月,面对各式挑战而跃跃欲试。在智慧里登上一步,前面或许是超越自我的高岗。
暂留在阿拉斯加一阵,可以见识一下真正的极地风光的念头,让我莫名的兴奋。连奔带跑地走出机场外,空气还是冷得凛冽入骨,不过真是清新如洗,深深吸入的冷空气直透心尖。在晨雾中远处的山脉带着终年的积雪蜿蜒起伏,满脑子的北极印象接踵而来,急于想在实地找到验证。
我没有见到一个爱斯基摩人,也没有见到狗队拉着飞驰的雪橇,只看见象大型停车场的停机坪,密密排列着的是私人的飞机,就象我们普通的停车场一样。我寂寞地走在空旷的机场上,在晨光里眯起眼睛看那些色彩斑斓的小飞机,直到遇见了一个可以攀谈的人。
“你在寻找什么?荒野的呼唤?”他开玩笑地问。
我遗憾地说:“杰克.伦敦的时代已经过去了,真的找不到什么了。”“我在少年时期,可真是迷杰克.伦敦的书,不过现在的阿拉斯加是没有一点当年的样子了。”他似乎也感慨,提到了几本杰克.伦敦的书名。他说在阿拉斯加的长夜里,根本无处可去,很多时间都消磨在壁炉前阅读,在这样的氛围里,重温杰克.伦敦的作品,更有体会。
“我喜欢那条狗,它叫巴克吧?!”我喃喃地回答。和陌生人聊起年代久远的故事来,听到的是极地味道很浓重的琐碎小事。
“荒野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小说,少年时就读过。后来有了点人生经历了,读起来就体会不同得多。似乎身体中骚动不安的血液会被他的小说点燃,引爆。小说的主角是一条狗,狼狗巴克。
巴克是一条圣伯纳犬和牧羊犬混种的大狗,野性、健壮、聪明、灵敏。这是只狼性很重的狗,拉雪橇时尽职卖力,战斗时机智勇猛。除此之外,巴克还是天生的领导者,绝不愿久居人下。它觊觎领队狗的位置,一面拉拢犬党,充实自己的实力和政治资本,一面养精蓄锐,伺机而动。最后巴克终于击败领队狗史必兹,成为新的领队。它似乎很能发挥管理长才,恩威并使,把狗队治理得井然有序,使得每天的行程因而大增。
陌生人说:“读过杰克.伦敦的‘海狼’吧?拉森船长欣赏‘失乐园’中的话:宁为地狱王,不为天堂仆。你的巴克如果读诗,相信也会喜欢这两句。嘿嘿。”确实,巴克是有着高傲天性的狗,人在某个阶段,特别能融会这种特性。当有意或无心,人世的历练未能使人圆融通达,棱角尽平,勇于争取是必然的。
北极圈零下华氏上百度的酷寒,雪橇的重负,主人的鞭子,加上四周野狗和狼群的环伺,使巴克的世界里再也没有怜悯和仁慈。它信奉的是很简单的原则:杀,或是被杀;吃,或是被吃。捕猎与杀戮是为了果腹和自卫,就象呼吸那么必要和自然,绝对没有错与对的考虑。“适者生存”的定律,在“野性的呼唤”这本书里发挥到了极致。巴克虽然只是一条狗,但在杰克.伦敦的笔下,却成为强者哲学的化身。一个读者如果有共鸣,巴克也容易成为人心灵的至交。
人与狗在坚冷贫瘠的冰原相依生活,在无数的夜晚,一起驰骋在北极阴寒的月光下。在暂停下来时,仰首对着星空长嗥,似是踌躇满志,也似有举世皆浊我独清的自负与寂寞。
创造出巴克的雄姿英发的杰克.伦敦的生平,有助于了解为什么他小说中的主角,不论是人或狗,都有血有肉,栩栩如生。杰克.伦敦在一八七六年出生于旧金山,十四岁辍学,在罐头工厂打工。他游走于黑白两道,既当过偷蚝贼,也当过鱼捞巡警。十七岁时上了猎捕海豹的船只,航程远至日本。他回到美国以後,足迹遍及全国。后来到北极附近的育空河随许多冒险的人们去淘金,顺流而下两千哩。他在日俄战争时期当过战地记者。在文名大盛以後,他又自造帆船,两年内航遍夏威夷、马可哲群岛、大溪地、萨摩亚、所罗门群岛。杰克.伦敦虽然只活了四十岁,但是他生活和阅历的多姿多采,许多人活十辈子也望尘莫及。他的作品不是闭门造车的文字游戏,而是人生经验的结晶。巴克的哲学不尽然适用于文明社会,也可以经由这条狗,看到那些在育空河谷淘金,既与天争,也与人斗的粗糙的汉子们;也看到一个用血、泪、汗顽强地活,执着地写的作家。
神勇骠悍的巴克和它的主人的深情,也是书中感人的精彩部分。桑顿是巴克的最后一个主人,对于巴克有救命之恩,巴克投桃报李,也救过主人几回。书中的描写也很细腻:巴克热烈的凝视,使桑顿转过头来,也回眸望它。两人默默无言,眼里流露出心意。--这写的是人犬之情,这里的忠诚和信任,互相依赖之情绝不下于情侣之间的“此时无声胜有声”。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后,每年的夏天,巴克总要重访旧居的山谷,在故人埋骨的地方,沉思片刻,长声哀鸣,然後离去。读到这儿心情就很压抑,在深心处被感动,只能把泪悄悄地留在心底。
巴克离开了!它穿越丛林,穿越雪国,穿越时光的呼唤,被野性引导着回到狼群,回到蛮荒。它的故事遗留在文明世界里,它强健的影子留在人类心目中。愿意记得它的人们,记忆里隐约印上了它的足迹,恍忽渗入了它的鼻息。在阿拉斯加的空气里,这条狗在人的谈论中,越发显得生动而有力。想象里,巴克带着它的狼群,飞跃在闪烁的极光下,把一种强者的力度向人类显示。
在极地的微弱阳光下,随意的闲谈唤起了有些已经生疏了的感觉,不过消磨的时间却变得很有意思。陌生人友好地挥手离去,径直走向他自己的飞机,很快就从跑道上轻巧地飞走了。我仍在空地上闲逛,脑子里胡思乱想,杰克.伦敦是位传奇而又强劲的作家,作品的魅力所以一直不衰,在于挑战权威与传统的观念,永远会吸引人心底潜藏的狼性,在幻想的荒原里,奔驰过青春的岁月,面对各式挑战而跃跃欲试。在智慧里登上一步,前面或许是超越自我的高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