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9
24日。一个平平常常的日子。
我却哭了。
在写给自己的那封信上,我哭了。哭得真切。
它并没有注入我过多的情感。但是回想到我过去的一切,我觉得我自己是个很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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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打算不再每天都在车站等他的,但是还是习惯站在那个位置。
原本不再每天都想碰到他的,但是还是习惯坐51路车。
原来习惯真的很可怕,他对于我来说,是个深刻的印象。
而我对于他来说,只是一个陌生人。
今天又看到他了。他原本想赶上我坐的51路车。但是没赶上。
那一刻,我的心小小的激动了一下。
他很干净。他很少笑。
与另外一个男生对比,其实他俩是一对反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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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个男孩儿,也是陌生人。我也只是碰到他几次。
又一次,我看到他的手,我在心里惊叹着。
那是一双美丽的手。纤细,白暂。
他很高。长得很漂亮。他跟他一样,都是那种干净的男生。
只是,如果那个他是夏日里的寒风的话,那么他就是冬日里的阳光。
他笑的很好看。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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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对于我来说,是特别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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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反复复的听着beast的《 Myster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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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