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挑英俊,有品位的雅痞,我在心里这么给他下过定义。 我回到家的时候看到你们一群人在喝酒聚餐,院子里下着这个季节最温柔的小雨。 我不知道怎么形容第一次见面,那一眼,仿佛回到了高中时代那年的初恋。 我于是盯着你宽大的运动裤裤脚,为了引起你的注意而去圈子打着电话,而你,沉默的在一边抽烟。从那一刻起,这个男人,我喜欢。一个月的时间,有一种莫名的默契,我竟然觉得过去的十几年一直是认识这个人的,笑了,也那么舒服,和谐。我喜欢这个人,声音低沉,时而规整,时而风流不羁。 我爱他的打扮,我也爱他常去的那家满壁缝纫机的店。在他走后的一段时间,每当经过那门口,我都能感觉到他当时的呼吸。我记得他给我点的第一杯酒,椰子味的甜酒,并不易醉,那是我还抱着梦想,毕业后,我会到巴黎,纽约,成为一名设计师。他微笑着说年轻真好,我于是问他的梦想,他经无语了,之后回答,我为了一些人,早已泛起了没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