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让我崇拜的刀锋。记不清有多少次我都被锋哥的才情所吸引,不管是做外交时的生日诗歌,还是随意的一首的打油诗,他的才华总是在不经意间让我崇拜的稀里哗啦。我能把他的一首小诗整个背下来,然后吃晚饭的时候秀给老爸听。记不得是谁在群里开玩笑提议搞组合,而我不管和谁组,名字都不好听,和准准一起是“不准”,和嘉会一起是“不会”(整天不会还怎么考大学呀),和旺旺一起是“不旺”(旺旺知道了非打我不可),和刀锋秦风一起是“不疯”(反正离疯也不远了),这是,锋哥说,布丁,咱俩一起可以叫“顶峰组合”,哇咔咔,从那时起,我的口号就是粉锋哥,旗帜鲜明的粉锋哥!有次老爸突然问我,你整天说的那个锋哥多大了,我说他多大我还真不知道,不过他儿子好像快一岁了。老爸小声嘟囔,嗨,这不瞎耽误工夫嘛。。。哈哈哈,笑死我啦,每次想起这句话,我都会笑半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