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进高中以来听的课加起来没有一个小时,所以我连同班同学都不认识,她叫作白宸霏,雅号白骨精,就坐在我后面,我竟然TM不认识......只见她惊讶的看着我,漆黑的眸子一闪一闪的,说道:“哇塞,谢江湖,你跳舞的时候好帅啊。”
从此以后啊,我跳舞的热情那就是春天里的一把火,燃烧了整个沙漠。有时候,男人这种生物,支持他行动的理由可以有很多很多,财富,权利,信念,理想,数都数不完。但是有这么一种男人,在他们搬动那些大道理来解释自己的动机之前,催动他们的动力,就仅仅是一种耍帅的冲动罢了。不同的是有地人耍完帅之后觉得泡泡撑不住就胆小的落跑了,而另一些人则不断的努力撑住这个泡泡,甚至那之后更大的泡泡。后面这一种人啊,他们往往撑着撑着,蓦然回。就现原来自己的肩膀上已经承担了如此地分量,甚至过了他们以为自己能承担的极限,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他们就已经变得真的很帅很帅了。当然,在不断硬撑的过程中撑不住了倒下的可怜家伙也为数不少,他们当中有的就彻底变成了可怜虫,有地则跨过了面前地门槛。也进入了酷男的行列。但是在这种事生前。男人能做地无非就是两件事,要么趁早逃走。这样至少能保证不给别人和自己造成更大的伤害,要么就继续硬撑,看看自己的极限。呃......我承认这段话有点盗用的味道。但是呢,在那一刻,我忽然有了一个出生以来从未有过的梦想,我要当一个最帅最帅的舞者,光芒无人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