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朵向日葵含苞待放在1998
丽莎那曾经对说我说,露西,我真羡慕你。
1998年,我还在上小学。也就是我和夏认识。我们像小萝卜头一样排着长长的队伍等待着班主任的到来。那时的夏,肆无忌惮地站在我的背后,然后揪着我的辫子大声地和他隔壁班的小哥们喊:“快看,这个小妞长得真像洋娃娃呀!你看你看!”所有的同学都笑了,然后看着我突起的额头,深棕色的眼睛,黄黄的卷毛头发,白色的小礼服,碎花的小裙子。我觉得窘迫极了。但是夏就是这样没心没肺地喊着,直到后来,班主任记忆犹新,那个叫露西的女孩可真像洋娃娃。
因为夏的大声呐喊,我整个小学时光备受关注。他和我同班,但我从心里讨厌他,因为他不够深沉,那时候的我已经开始喜欢有内涵的男孩子。他调皮捣蛋,大喇叭一样的嘴,班级什么人的什么秘密他都知道以后就会“广播”出去,于是班主任为了降伏住这个每天拆门,卸窗户,给女生桌子上涂胶水的混世魔王,给他一个宣传委员做。可是写字丑的他,总是拿着棒棒糖缠着我身边,哀求我帮他写个板报。我总是在折磨的他无可奈何的时候,才答应他。以致后来他回忆起来,和我在一起的日子都是这样来之不易。
夏之所以又叫铅笔,是因为他喜欢画画。这是我接触他以后才勉强发现的优点。他专心画画的时候有难得的深沉和专注。比起他抓虫子,我更喜欢他画画的样子。于是在某个阳关很好的午后,他用蜡笔画了一片金黄的向日葵田给我,我当宝一样收藏起来,这是夏做过最浪漫的事了。我答应夏,十年过后,等向日葵再次盛开的时候,写一首歌给夏。现在就我来完成这个承诺。
用向日葵写一首流浪的诗
因为不想忘记你 ,我就用向日葵怀念你
因为我只能梦见你,于是用向日葵来勾画你
生命是一滩散沙
爱却让时间聚沙成塔
生命在继续,于是我无法忘记你
捧着那一株向日葵
和我相遇的那个刹那
和你一起向着太阳生长
这是一株向日葵
最大愿望
我愿为你写一首流浪的诗
带着你和向日葵
去流浪
到天涯 到海角
夏你看见了吗,我给你…写的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