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定:公司组织培训或开会,所有人员必须参加,且要签到做考勤,休息人员也必须到,缺勤按事假,扣事假工资。这一规定是否有不妥,如果休息不来开会就当作缺勤,那休息来开会的是否应当作为加班呀。
答:加班是指职工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标准工作日以外继续从事工作。因此,如果公司要求你们在法定的休息日开会,占用你们的休息时间,则可认定为加班。按《劳动法》第44条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视情况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识别加班加点的要点,有如下三点:(一)加班是用人单位要求的;(二)加班的内容体现用人单位的意志;(三)在标准工作时间之外。
举一反三,如用人单位在双休日举办的员工文体活动等只要是单位牵头操办,并要求员工参加的,都应该算加班。
答:加班是指职工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标准工作日以外继续从事工作。因此,如果公司要求你们在法定的休息日开会,占用你们的休息时间,则可认定为加班。按《劳动法》第44条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视情况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识别加班加点的要点,有如下三点:(一)加班是用人单位要求的;(二)加班的内容体现用人单位的意志;(三)在标准工作时间之外。
举一反三,如用人单位在双休日举办的员工文体活动等只要是单位牵头操办,并要求员工参加的,都应该算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