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11点多,记者在西安长安区韦曲南街看到,好几家商店门口都摆放着杏仁露饮品。店家说,春节期间杏仁露挺受欢迎。
记者:这(承德露露)多钱?
店老板:这30元。
除产自河北承德的知名品牌“露露”外,多家店面还销售大雄赢、喜迎门等多品牌的露露,这些品牌产自河南,但价格更便宜。
记者:杏仁露咋卖呢?
店老板:24元,要几个?
记者:只有这一种吗?
店老板:还有其它的。
记者:还有哪一种?
店老板:还有这种,那种,三种。
记者注意到,虽然杏仁露的品牌多样,但因其外包装都很相似,不仔细观察很容易让人误会。
消费者:咱就想问一下,大盒子和小盒子(露露),那个盒子是真的,买的时候就认得了。 店老板:你要买正宗的露露就要许晴做的广告,人家这是正宗的。
记者了解到,《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随后,记者将此情况向长安韦曲南街工商所进行反映,并跟随执法人员对几家商店进行了检查。
执法人员:你找(风味)露露的进货发票。
店老板:我现在还找不见进货凭证。
执法人员:找不见就把货下架。
店老板:对,哪怕给人家退了。
长安韦曲南街工商所所长何涛:从外观的整体颜色来看,给人的感觉这种东西就是承德露露,因为它们的色调容易误导消费者。咱初步断定的话,涉嫌侵权着呢。
更让执法人员不解的是,打开一箱大雄鹰品牌的杏仁露,里面饮品的外包装标注的却是另外一个品牌;而其它品牌的个别杏仁露外包装竟还裹了两层,做工简直太粗糙。由于店家拿不出进货手续,执法人员当场暂扣了这些“承德风味杏仁露”,并表示将对此事做进一步调查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