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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规(进吧需读).....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首先,欢迎你来到这个吧,我是吧主,有缘~~~
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我们吧也有他自己的规定!  
1.文章积极向上,不反动,不淫秽...
2.在这里,你可以把你想发的文章都发进来,只要你觉得有趣,有意思,就可以发!
3.对于大众认可的好贴,我将把它加精!
4.对于骂人的帖子,将被尽快删除,请大家文明用语!
5.对于你推荐的文章,如果太长的话,请发个连接上来,我们大家一起分享!
6.这里不反对BL文,以及耽美的文章
7.希望大家支持我们吧的建设
8.支持原创!
9.聊天自由!(文明用语,不要骂人)

祝愿大家从这里得到乐趣!


1楼2005-04-20 23:42回复
    封ID的举措: 
    1.严重侮辱吧里的兄弟姐妹,引起不良后果的坚决封ID一周,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封刚长时间!
    大家创造个优良的聊天环境,不要避我这么做!
    2.百度禁止的东西,不要拿到我们这里来发,造成不良后果的封ID一周!
    谢谢合作! 
    大家放心,不到万不得已,我是不会封你们的ID的!


    2楼2005-04-20 23:44
    回复
      删帖问题:
      1.聊天帖视情况而定,热帖保留时间长....
      2.对于重复帖删除其一
      3.无内容的空帖删除
      4.“造反”帖删除(包括很多方面:反社会,反人类,反共产主义...)
      5.骂人的坚决删除
      6.其他的(以后加)


      5楼2005-04-23 00:02
      回复
        谢谢楼上这位吧主,我已经去你们的吧里看过了!
        希望你们吧发展顺利!


        9楼2005-05-10 21:12
        回复
          欢迎光临百度贴吧,请您仔细阅读以下条款,如果您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表示异议,您可以选择不进入百度贴吧,您进入百度贴吧,则意味着您将自愿遵守以下规则,并完全服从于百度贴吧的统一管理。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本贴吧命名为“百度贴吧”,以下简称“贴吧”。
          第2条 本贴吧所有权、经营权、管理权均属百度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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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贴吧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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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条 用户在相关贴吧发表文章时,除遵守本条例外,还需遵守版主对该版的相关规定;遵守本贴吧条例的用户在本站中拥有言论自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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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版权声明 

          第12条 本贴吧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作者文责自负;用户之间通过贴吧相识、交往中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心理、生理上的伤害和经济上的损失,百度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对于用户的发言的真实性百度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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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在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文章原作者同意,并注明作者姓名、授权范围及文章出处“百度贴吧”; 
          3.任何修改与部份删除均需应保持作者文字原意并征求原作者同意,并注明授权范围。

          第四章 处罚规则 

          第15条 本贴吧用户若出现下列情况任意一种或几种,贴吧有权关闭部分权限、暂停直至删除其帐号。 
          1.使用不雅或不恰当ID和昵称;
          2.在各贴吧或聊天室发表含有猥亵、色情、人身攻击和反政府言论等非法或侵权言论的;
          3.从事非法商业活动; 
          4.模仿贴吧管理人员ID或者他人ID,用以假冒管理人员或破坏管理人员形象;
          5.其他百度公司认为不恰当的情况。

          第16条 凡文章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贴吧管理人员有权不提前通知作者直接删除,并依照有关规定作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贴吧有权对其做出关闭部分权限、暂停直至删除其帐号。 
          1.发表谩骂、包含人身攻击的文章; 
          2.发表不符合版面主题,或者无内容的灌水文章;
          3.同一文章多次出现的; 
          4.非广告发布区域发布的与版面主题关系不大的广告; 
          5.文章内容或个人签名会包含有严重影响网友浏览的内容或格式的;
          6.其他百度公司认为不恰当的情况。

          第五章 附则 

          第17条 所有用户发表的文章因版权引起的纠纷,与本贴吧无关。 
          第18条 论坛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等而需暂停服务时,将事先公告。若因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贴吧不负任何责任。 由于贴吧的调整导致的帖子等信息的丢失本贴吧不负担任何责任。
          第19条 本办法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法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我搬来的,仅做参考!
           


          12楼2005-07-21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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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


            20楼2005-09-22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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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过了~~~
              来踩一小脚顺便讨杯茶喝喝~~~


              21楼2005-11-04 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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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缘~~~~偶来鸟~~~~~~~


                22楼2005-11-07 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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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才知道,明白的说


                  24楼2005-11-25 15:37
                  回复
                    谢谢大家看这个帖子,支持我们吧的建设.


                    25楼2005-12-13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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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下脚印 此贴不能说顶 只能说支持 因为已是顶贴 呵呵 
                      才看到特来报


                      26楼2005-12-17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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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的最后一天了,时间过的好快啊!


                        27楼2006-12-31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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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ay


                          28楼2012-02-16 21:14
                          回复
                            哇,这吧好久远


                            29楼2012-07-13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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