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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腐王道·文】贼星(时迁and萧让,杨石酱油,短篇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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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小贼》一文的续貂和情节补充,此文送给@时迁从来不偷鸡 @说了今天没午饭 


1楼2012-02-02 01:13回复
    上梁山之前,他是一个靠抄书写字谋生的秀才,他则是以偷窃和盗墓为业的蟊贼。
    时迁嘴里咬着半个梨子,歪着头翘腿坐在椅子上,看着萧让挥毫落墨,用工整隽秀的字体一张张抄写着准备张贴出去的告示,亮亮的眼睛里充满的却是浓重的好奇。
    “秀才哥,一样是写字,为啥你写出来的就那么好看,而我写的就像狗爬呢?”
    萧让停下笔,诧异地看着身边的精瘦汉子。
    “时迁兄弟莫不是也读过书,会写字?”
    时迁嬉笑着啃了一口梨子。
    “书没读过,不过字倒是会写……一二三什么的,都会写。”
    萧让愣住了,一缕哭笑不得的表情,渐渐地,在脸上漾了开来。
    那个一字,就是石秀三郎的一条扁担,二是吃饭时用的一双筷子,三……三呢?
    对了,三是一条扁担,再加上一双筷子。
    漫山遍野的烂漫春光里,时迁晃着腿坐在高高的大树上,眺望着绿荫遮盖的演武场上一群正在操练刀法的喽啰兵,闪亮的刀尖不时将白晃晃的日光反射进他的眼中。
    如果——自己能和其他人一样,有家,有父母,说不定爹妈也会省吃俭用攒下些银钱送他去私塾读书,听先生们讲那古圣先贤经邦济世的大道理,没准凭了自己的聪明劲儿,还能考中个把功名,混上个一官半职耍耍。
    那头戴纱帽,身穿官袍的感觉,是否真如想象中那般威风舒爽,他却说不出。多少年来,他一直是个不入流的小毛贼,见到地方上的官差,只有远远避开的份儿。
    也不对,他曾经和一位身穿官服的人同桌吃过酒的,四品知府的服色在记忆里亮得晃眼,虽然身边的人立刻大笑着告诉他,那官服,是假的。
    假造的官服,假扮的知府,但那份落笔生花的书法技艺,却是不折不扣的真功夫。
    书生萧让。
    那细长漂亮的手指,简直就是天生做窃贼的材料,倘若能像自己一样,练上几年妙手空空的本领,用来扒窃别人口袋里的银包,技艺怕是比自己还要高超。
    只可惜却偏要去读书,结果又做不成秀才,只好做强盗。
    浪费人才呢,真是的。


    2楼2012-02-02 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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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假的目的,当然是为了骗人。
      骗上梁山。
      这一次中招的,是那家财万贯的李应庄主和他的管家杜兴。萧让仍然记得二人与自己争辩时,那一脸百口莫辩的委屈神情。
      “祝家庄现有状子,告你结连梁山泊强寇,引诱他军马,打破了庄,前日又受他鞍马、羊酒、彩缎、金银,你如何赖得过?”
      他佯作大怒,喝令手下将二人绑了去见官,队伍沿路行进不过三十余里,猛然间半空里一声暴喝,一彪人马斜刺里杀出,救下二人,径直吆喝着上了山。
      事情当然是吴用安排好的,与他和金大坚上山时的情形却有八分相似。只是他们俩的身份,从受骗者一跃变成了骗人者。
      万贯家产,锦绣庄园,都在之后的一场烈火中化为乌有。
      干净,彻底,断了念想。
      缺了八辈子德的。金大坚指着他的鼻子,口中笑得直不起腰。
      由得他笑。论起逢场作戏的本领,他却比那迂腐的刻石匠不知要高明多少,八百里水泊梁山便是一座戏台,他和他,不过是这场传奇大戏中一个微不足道的小角色,写剧本的权力,并不在他的手中。
      只是有时候,一个小角色某件看似寻常的举动,竟也能起到左右全局的作用。
      时迁偷鸡。
      决胜祝家庄的庆功宴上,三位新头领过来给大家敬酒时,萧让才第一次看清了那肇事者的长相,看清了他瘦小的身材,微微翘起的几撇鼠须,和一对在常人看来显得过于明亮了的小眼睛。
      贼亮贼亮的,眼睛。
      立在他旁边的,那一对身材高大的年轻汉子,却是好看得紧。尤其是彼此相视时脸上绽放出来的温暖笑容,足以照亮人心中每一处阳光无法抵达的冷僻角落。
      ——杨节级,石秀兄弟。
      他道了个“请”字,举杯一饮而尽,目光却无意中落在二人于桌下紧扣的十指上。
      霎时明白了八分。蓟州城那一桩杀死四条人命的惊天血案,他在山东亦有耳闻。
      却也无妨。山寨中的兄弟们,背负了几十条人命的大有人在,更何况刚刚结束的祝家庄一战,杀死的敌方庄丁,已经多到无法计数。
      只不过,那个叫时迁的偷鸡贼,居然也成了山寨的头领,这却出乎他的意料了。


      3楼2012-02-02 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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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贼者,败也,从贝从戎。西戎匪寇入境抢掠人民财产,是为贼之本义。
        若是按照这样的定义,这梁山之上的贼人,却不止那鼓上蚤时迁一个,所有大小头领,连他这饱读了半辈子圣贤书的秀才在内,竟是人人有份。
        杀人放火,坑蒙拐骗。一入水泊深似海,从此良知是路人。
        暮雨潇潇江上村,绿林豪客夜知闻。他时不用相回避,世上如今半是君。
        萧让提起那支用得惯熟的紫毫笔,在面前的素笺上写下工整的四行楷书。
        “啥意思?秀才哥给咱讲讲呗?”
        时迁亮亮的小眼睛在雪白的纸张上来回打着转。
        这是个典故。唐代一个名叫李涉的读书人,写给打劫自己的山大王的诗。
        虎狼屯于阶陛,尚谈因果。形容得真真一点不假。
        梁山,不是个适合读书人安身的所在。从前的白衣秀士王伦,酸文假醋的前梁山泊主,如今剩下的,全加在一起,也不过是一堆在荒草丛中渐渐萎缩湮没的土冢而已。
        吴学究——倒是个读书人,那人的心机和手段,他,却比不了。
        相处日久,有些人越来越熟识,有的却反而越来越陌生。
        “没错,比如我和秀才哥,就是越混越熟嘛。”
        时迁嬉笑着伸手扯走了桌上的字纸。
        “……这张送我罢,回去贴墙上天天看着,没准也能沾点秀才哥的书香气,下辈子托生成个读书人也说不定。”
        “贴墙上?那起码还得加样东西。”
        萧让说着,一把夺回时迁手里的字笺,挥笔在纸边上画了个小小的箭头。
        “贴的时候记得箭头朝上……万一贴反了,众家弟兄可是要笑话的。”


        4楼2012-02-02 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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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是逗逗那萧秀才而已,他时迁才没打算把那书生的鬼画符贴到营寨的墙上去。
          竟然还笑话自己不识字,就算识字,又有个鸟用?
          况且——比那秀才写得更好的字,他也是见过的。
          时迁还记得从前在蓟州时,自己亲手盗发的那座大墓,明晃晃的金珠玉石,握在手心里沉甸甸的感觉,就像是握住了后半生,全部的衣食靠山。
          墓葬中却有卷轴,他在阳光下打开来看,映入眼帘的是素白绢幅上的水墨山水,密密麻麻的小楷题在上面,他刚揉了揉眼睛,想看得更仔细一点,那绢轴却如被抽走了魂灵儿一般,在空气中瞬间枯干下去,没一会便变成了一堆腐朽枯黄的残片。
          成百上千的碎片,如漫山野花丛中飞舞的蝴蝶。一口气吹走,倒也好看得紧。
          太脆弱。远不及真金白银来得踏实牢靠。他是个专以偷窃和盗墓为生的蟊贼,只有那亮晃晃沉甸甸的金银,才是他关心的东西。
          但那次的成功最终换来的只是一场牢狱之灾,若不是那年轻的节级见他可怜帮了他一把,此时的他,只怕早就成了州府大牢中的屈死鬼。
          就算真有下辈子,也不当读书人。大名府一战,那书生只有在后方远远观战的份儿,若不是自己在翠云楼上放的那一把火,那呼保义宋江就算生有三头六臂,想一举打下北京城,又岂是那么容易的事?
          北京城破的一刻,他看见昔日蓟州城里的杨节级,将王太守一家老小丢在身后,却急匆匆向着府牢的方向一路奔去。
          蓟州城里的屠夫和刽子手,彼此相视时的笑意好像那熊熊燃着的火焰。
          火光映红了半边天,他的身影却隐没在黑暗中。
          贼么,本来就该躲藏在无人问津的角落里,任谁也发现不了。
          再一次的庆功宴上,他大笑着与人猜拳行令,吃得大醉,一跤摔倒在草丛中,抬头看满天奔腾旋转的星斗,也仿佛和自己一起,笑出了亮晶晶的眼泪。


          5楼2012-02-02 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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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秀才哥见多识广,兄弟有件事一直想不明白,倒想请教。”
            这平日里嬉皮笑脸的小贼,什么时候变得这般客气起来了?萧让凝视着面前人看起来还没完全醒酒的神情,嘴里却说:
            “但说无妨。”
            “命——我是说,人的命造,真的是在出生之前,就已经由老天爷定好了的么?”
            听他说得煞是郑重,萧让怔了怔,竟然一时语塞。
            “许是这样罢……凡夫俗子,如何晓得老天爷的安排?”
            时迁咂咂嘴。
            品的滋味却不是酒,是言者无心。
            可不是么。
            他是山野间一个不入流的小毛贼,如何敢妄图窥探世界的本相?再说就算自己真有先知先觉的本事,提前看到了那预定的结果,又能怎么样?
            就算看到,至多也不过是旁观而已,别人的生死,别人的喜乐悲伤,与他何干?
            舒心、快活、逍遥,就好。
            “多谢了,秀才哥。”
            他从椅子上跳下来,拍拍萧让的肩膀,哼着小曲向外走去。


            6楼2012-02-02 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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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秀才哥可见过贼星?”
              满天璀璨晶莹的星斗下,他突然回过头来问他。
              见萧让不答,时迁继续自顾自地说着:
              “贼星——是老家那边人们的说法,其实就是流星。说也奇怪,那些年经常三更半夜地出来做生意,竟然从来没见过一颗贼星,怪不?”
              萧让微笑。“小贼入户行窃,东张西望还来不及,哪有工夫抬头望天?”
              “难道秀才也偷过东西,不然怎知道得这般详细?”
              “六岁那年——偷过邻居家的枣子,算是偷么?算的话,那便是偷过了。”
              时迁在黑暗中嗤地笑出声来。
              “哥哥你可真是个……安善的良民呢。”
              “梁山之上,哪有良民?”萧让反问。
              时迁摸着小胡子点头。“真是那样,时迁也不能和哥哥一起吃酒聊天了。”
              变戏法似的,他的手里突然多了一壶酒,和一纸包花生。
              “偷来的?”
              时迁龇牙一笑,点头。
              “伙房里偷的——哥哥不会不吃偷来的东西罢?”
              萧让一笑,接过纸包,取出一粒花生剥开,放进嘴里慢慢嚼着。
              “偷来的东西若吃不得,难道抢来的就吃得?”
              时迁嗤地笑了出来。


              9楼2012-02-02 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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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偷鸡摸狗,不过小贼所为;杀人放火,却是好汉的营生了。
                古人说得好,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如是而已。
                梁山一百单八名头领大聚义的那晚,忠义堂上下灯火通明,宴饮通宵达旦,山寨中所有的弟兄都醉得一塌糊涂,他们却在人迹罕至的山顶,于一天星斗下无声对酌。
                一个秀才,一个小贼,能够在这样一个晚上,坐在一起吃酒,已经是缘分了。
                其他的,什么都不需要,不需要了。
                那小贼究竟因何入了这一行,他却从未向自己说起,萧让也极少对人提起上梁山之前的事,即使是在与自己一同上山入伙的金大坚面前,也不例外。
                济州城里的青葱年月,他们却是回不去了,就算回去,又能如何呢?
                “若是有,下辈子……”渐渐地,时迁的眼睛里浮上了醺然的酒意。
                “下辈子,又如何?”
                ——是再不做贼,还是再不上梁山?他们,可做得了这主?
                萧让也有些醉了。
                他在迷蒙中抬头,目光投向头顶那点缀着万千星斗的墨蓝色天穹。
                日月轮转,四季更迭,每一颗恒星都有属于它自己的轨迹,由不得人心。
                而一旦,被命运的巨手推离了既定的轨道,便会化作一道倏忽即逝的光焰,在瞬间的绚烂绽放后,最终陨灭、无踪。
                那便是,贼星。


                10楼2012-02-02 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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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后的故事平淡无奇,直到那一天,他被一骑快马,从即将南下的大军中召回了东京。
                  甚至来不及,向每一张熟悉的脸孔道别。只知道,南征的旌旗下,那小贼,连同其余的百余名弟兄一起,都融化在那一片鲜明整饬的衣甲中。
                  回首处,空无一人。
                  只剩下繁华富丽的东京城,满城春色在他眼前摇曳出一片烟柳媚景。
                  他不再是当年的那个书生萧让了。
                  那小贼并未死在南征的战场上,直到战事全部结束,他和他昔日的恩人仍然活着。
                  但秋色毕竟渐渐深了。
                  ——花和尚鲁智深坐化,行者武松于六和寺出家,浪子燕青、混江龙李俊不辞而别,豹子头林冲中风瘫痪,杨雄、时迁病死杭州。
                  结局如此,除了一声叹息,他再无别法。
                  至多偶尔地,在梦里见到那熟悉的脸孔,歪着头对着自己笑,却不发一言。
                  只是梦而已,别的,什么都不是。
                  直到那一年的大雪纷纷扬扬覆盖了天地,在钻心透骨的寒风中他握着比冰雪还要冷的刀柄,铺天盖地的银白映在他眼里,是这座繁华的都城在即将崩塌前余留的,最后一痕倒影。
                  若是——那鼓上蚤能活到现在的话,以他的机灵智巧,潜入金兵营中打探清敌军的动向,战局说不定还有一线希望罢。萧让不无惘然地想。
                  靖康元年,整个十一月里,雪一直断断续续下个不停,直到二十三日晚间,突然云开月明,素白的清辉借着遍地积雪,将整座深陷战火中的东京城照得澄明通彻。
                  “快看,流星!”
                  萧让随着金大坚手指的方向抬头望去,一道明亮耀眼的光华,就在此时如同火球一般自天际划过,瞬间照亮了黑沉沉的夜空。
                  他的一生中,从未见过如此明亮的流星。
                  那小贼轻快的笑声,便在这一刻钻破尘封已久的记忆,跳进了他的耳中。
                  “……秀才哥。”
                  “看到了,是颗贼星。”萧让久久凝视着早已复归沉寂的夜空,轻声说道。

                  2012-2-2


                  11楼2012-02-02 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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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好多字。。。谦虚的兰兰好有爱啊~白天再接着读~~俺去睡觉了~~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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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文末萧让被“一骑快马,召回东京”之事,参见《水浒传》第110回“燕青秋林渡射雁 宋江东京城献俘”:
                      宋江一面调拨战船先行,着令水军头领整顿篙橹风帆,撑驾望大江进发,传令与马军头领,整顿弓、箭、枪、刀、衣袍、铠甲。水陆并进,船骑同行,收拾起程。只见蔡太师差府干到营,索取圣手书生萧让,要他代笔。次日,王都尉自来问宋江求要铁叫子乐和,闻此人善能歌唱,要他府里使令。宋江只得依允,随即又起送了二人去讫。
                      在水浒一书中,萧让的结局,即在蔡京府中任职终老,其余参加靖康元年东京保卫战的情节,纯系LZ虚构,勿与原著混为一谈。


                      14楼2012-02-02 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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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兰的文有种复习各种古文各种原文的赶脚~~兰,这文cp其实是雄秀吧!我想起我用来胡扯的武侠文设定了~那个是金萧/雄秀酱油~
                        时萧连拉郎都拉不到一起去是有多苦逼~!总要插哥哥插大坚哥我在反省,下一坑的预定是,糙汉子,不写tm又苦逼又腻歪的玩意了~!!糙爷们最高!


                        15楼2012-02-02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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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这坑里雄秀才是真-CP,秀才连军师都不爱了,对他各种咬牙切齿,大坚哥从一开始就没入他眼~ 拉一起去那就不是水浒了,是荡寇志,时小迁为掩护秀才挂掉的神剧情~ 这文其实有硬伤,嘿嘿,晚上在文档里改吧~


                          来自手机贴吧16楼2012-02-02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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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著向的秀就是个杀猪的糙老爷们嘛~


                            来自手机贴吧17楼2012-02-02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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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楼2012-02-02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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