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春秋战国和秦汉时代,同性恋不但不犯禁,而且很可能是一种"雅癖",因为最高统治者--皇帝带头这样做。后来的魏晋南北朝时代,男性同性恋也是"上流社会所共有的一种风尚"。例如,魏晋间有七位著名的文人,号称"竹林七贤",彼此很相好。据著名的中国古代性生活的研究专家Van Gulid博士的论证,至少其中的嵇康(公元223~262年)与阮籍(公元210~263年)是有同性恋行为的。困为在刘义庆(公元402~444年)著《世说新话》第十九章"贤媛"中记载了山涛(公元205~283年)的妻子在晚间窥视客居她家的嵇康和阮籍同床共睡的同性性行为。(Van Gulik 1961:92-93)其他一些著名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