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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样的恶官就有什么样的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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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将此案评为精品第一?明明是欲盖弥彰,都知道此案是中国法制建设的耻辱,是陕西法律界得耻辱,为了违吻将一个药家鑫冤杀,所以不得不接着涂脂抹粉,自己找台阶下。张显和它背后的那些人是一群披着穷人外衣的富人,它们用穷人的外衣来骗取同情心和捐款,挑起阶级矛盾,然后将真正的穷人包装成权贵并误导舆论将其杀死,来满足那些草根阶层和仇富者战胜权贵的快感。在我们的生态体系中,P民永远都是被愚弄和被利用的对象,当了帮凶还以为伸张了正义,药案其实就是一个个案,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非要将其至之死地而后快 呢?那是因为这个社会的极度不公严重扭曲了人们的心灵,人们根本不相信法律的权威,药家鑫的悲剧是注定的,政府、媒体和大众都需要这么一个被强行包装成富二代、官二代的伪权贵,好让他用有罪的生命去为那些真正作恶多端却逍遥法外的真权贵做出背书,以达到平息民怨,彰显所谓的法制的公正。张显之流正是利用了这些人扭曲的心理,成功的将人们的不满和对权贵的仇恨引向药家,以达到自己操弄舆论,索命敛财的双重目的。


1楼2012-02-18 11:56回复
    精品第一是假地, 已经辟谣了。


    2楼2012-02-18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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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3日《西安日报》登载一条消息称:记者(陈新)从11日上午召开的陕西省全省法院院长会议上获悉,药家鑫故意杀人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2011年度全国法院十大精品案例第一名,受到中央政法委表彰。 此说一出,自然引起各方关注,而自称为“律师”的原“药家鑫案”原告代理人张显,更是在第一时间立即在其微博中转发了这一消息。 谁料时隔一天,《人民法院报》在2月15日即对此说作出澄清,声 明称:注意到近日有媒体在刊发的消息当中引述相关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2011年度全国法院十大精品案例。本报记者经向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了解,最高 人民法院从未开展过“2011年度全国法院十大精品案例”评比活动。


      3楼2012-02-18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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