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表妹不是一个绝色美人。这一点在她初到李园时我就明白。而她并不绝色的脸庞却给了我这一生都没有再见到过的清秀印象。或是,感情上的清秀印象。
她很柔弱,多愁善感。
她读苏东坡的《江城子》,可以读到泪湿双颊。她的父亲、武夷魔刀林过芝为此常常叹息。
不论她的内心如何,她的美始终是那种西施一样的弱不禁风。所以我想怜惜她。这样的女人,会让任何一个豪气干云的男人心生怜爱。
我一直觉得我们是这世上最般配的神仙眷侣。因为她也一样爱我。
我说到这里,你就要忍不住叹息了。
一切都很完美。除了一个人。
其实对于我而言,这是最最可悲的。我被最信任的大哥玩弄、欺骗、甚至毁灭。
诗音跟我的感情,是儿女私情。而兄弟之间的义气,却关乎一个真正的男人所应有的品性和风度。
这样一种执念,毁掉了他,毁掉了我,也毁掉了诗音如花般的青春和生命。
林仙儿是个绝顶的美人。至少在我遇间她的十年前和十年间,我都没有能再发现一个比她美,甚至是能和她媲美的女人。
她的脸、她缀满珠饰的长发、她起舞时的身段,没有一样不能令一个铁石心肠的男人感到赏心悦目。
可惜的是,这样一个尤物,居然想要把自己的身子献给一个完全不爱她,也不准备爱她的男人。
我当然没有要她。
她有多恨我呢?我不知道。只是每次当我的眼光不小心接触到她的,总会不由自主地生出一些寒意。
感情像一团乱帐。诗音清澈的泪水淹没在一片漫漫之中。
我躲了十年。我不该回来。
我一回来,就被我讲义气的大哥一次又一次地设计。他乐此不疲。我甚至觉得他竭力使自己像那只戏弄老鼠的猫,努力维持他的气定神闲和大家风度。
我还是存有幻想的。但是连我自己也知道那是幻想。所以我又开始逃。这一次,也许又多了一条理由。
那个从小闯荡江湖却还那么不知天高地厚的女孩子,单纯得会被我认为已经单纯到极点的阿飞诱骗上当,而她居然想要来陪伴小李飞刀。
这样的女孩子,只要一看见她,我连躲都不知道怎么躲。
重复着生生死死这样的经历,我究竟埋下了多少诗音的木像,只有天知道。所以当我看到梅花岭,看到这茅屋方圆十里没有一个人影,我欣喜若狂。
我说诗音,等找到了阿飞,我们就隐居大漠,再也不要让人看见了。
诗音看看我,慢慢地说:好。
那一天我真的很快乐。我打了许多只山鸡,看着诗音边烫酒边照顾着炉火,幸福得几近凄凉。
这一切,那么真实,那么可靠,以至于,我完全相信了。
最后一刻,我麻木地、无知觉地,又是动情地、急切地对她说:李大哥爱莫兰,李大哥爱莫兰,李大哥爱莫兰······
有一滴泪划落。
莫兰的手恋恋不舍地跌落到地上。我的世界终于完全漆黑。
漆黑中,我发疯一样地爱上了烈酒的滋味。狂龙入喉,那样的快意,肆无忌惮,酣畅淋漓。阴郁暗涩被这样激烈地一冲,妙不可言。
孙小红坚持留在李园。我不再去理她。
她到哪一天才会醒悟,人生本图个一醉方休罢了。
至于以后该怎么样,何必去想。
命运总喜欢跟我假设,然后嘲讽地摊开手掌。那也给我一个机会,让我来轻蔑地捉弄它一下。
直到有一天,一个叫惊鸿仙子的女子靠在我的肩上,毫无防备地睡着了。
那个时候我是闭着眼的。或者说我可以想象她秀美的脸颊上的笑。那么平和而清丽。
她那么明亮,那么真挚,我追躲半生梦寐以求又没有得到的东西,她轻轻易易地放在了我的手心,还嫣然一笑。
那一天,云淡风轻。
后来,我牵着这个叫惊鸿仙子的女子的手,重新跨入了李园的大门。
我坚持自己为她披上了火红的嫁衣。所有人都不明白为什么。包括她。
不过这不要紧。
我会用一生一世来让她明白。
文/沙织
她很柔弱,多愁善感。
她读苏东坡的《江城子》,可以读到泪湿双颊。她的父亲、武夷魔刀林过芝为此常常叹息。
不论她的内心如何,她的美始终是那种西施一样的弱不禁风。所以我想怜惜她。这样的女人,会让任何一个豪气干云的男人心生怜爱。
我一直觉得我们是这世上最般配的神仙眷侣。因为她也一样爱我。
我说到这里,你就要忍不住叹息了。
一切都很完美。除了一个人。
其实对于我而言,这是最最可悲的。我被最信任的大哥玩弄、欺骗、甚至毁灭。
诗音跟我的感情,是儿女私情。而兄弟之间的义气,却关乎一个真正的男人所应有的品性和风度。
这样一种执念,毁掉了他,毁掉了我,也毁掉了诗音如花般的青春和生命。
林仙儿是个绝顶的美人。至少在我遇间她的十年前和十年间,我都没有能再发现一个比她美,甚至是能和她媲美的女人。
她的脸、她缀满珠饰的长发、她起舞时的身段,没有一样不能令一个铁石心肠的男人感到赏心悦目。
可惜的是,这样一个尤物,居然想要把自己的身子献给一个完全不爱她,也不准备爱她的男人。
我当然没有要她。
她有多恨我呢?我不知道。只是每次当我的眼光不小心接触到她的,总会不由自主地生出一些寒意。
感情像一团乱帐。诗音清澈的泪水淹没在一片漫漫之中。
我躲了十年。我不该回来。
我一回来,就被我讲义气的大哥一次又一次地设计。他乐此不疲。我甚至觉得他竭力使自己像那只戏弄老鼠的猫,努力维持他的气定神闲和大家风度。
我还是存有幻想的。但是连我自己也知道那是幻想。所以我又开始逃。这一次,也许又多了一条理由。
那个从小闯荡江湖却还那么不知天高地厚的女孩子,单纯得会被我认为已经单纯到极点的阿飞诱骗上当,而她居然想要来陪伴小李飞刀。
这样的女孩子,只要一看见她,我连躲都不知道怎么躲。
重复着生生死死这样的经历,我究竟埋下了多少诗音的木像,只有天知道。所以当我看到梅花岭,看到这茅屋方圆十里没有一个人影,我欣喜若狂。
我说诗音,等找到了阿飞,我们就隐居大漠,再也不要让人看见了。
诗音看看我,慢慢地说:好。
那一天我真的很快乐。我打了许多只山鸡,看着诗音边烫酒边照顾着炉火,幸福得几近凄凉。
这一切,那么真实,那么可靠,以至于,我完全相信了。
最后一刻,我麻木地、无知觉地,又是动情地、急切地对她说:李大哥爱莫兰,李大哥爱莫兰,李大哥爱莫兰······
有一滴泪划落。
莫兰的手恋恋不舍地跌落到地上。我的世界终于完全漆黑。
漆黑中,我发疯一样地爱上了烈酒的滋味。狂龙入喉,那样的快意,肆无忌惮,酣畅淋漓。阴郁暗涩被这样激烈地一冲,妙不可言。
孙小红坚持留在李园。我不再去理她。
她到哪一天才会醒悟,人生本图个一醉方休罢了。
至于以后该怎么样,何必去想。
命运总喜欢跟我假设,然后嘲讽地摊开手掌。那也给我一个机会,让我来轻蔑地捉弄它一下。
直到有一天,一个叫惊鸿仙子的女子靠在我的肩上,毫无防备地睡着了。
那个时候我是闭着眼的。或者说我可以想象她秀美的脸颊上的笑。那么平和而清丽。
她那么明亮,那么真挚,我追躲半生梦寐以求又没有得到的东西,她轻轻易易地放在了我的手心,还嫣然一笑。
那一天,云淡风轻。
后来,我牵着这个叫惊鸿仙子的女子的手,重新跨入了李园的大门。
我坚持自己为她披上了火红的嫁衣。所有人都不明白为什么。包括她。
不过这不要紧。
我会用一生一世来让她明白。
文/沙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