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4月我在承德县法院购买了一辆由法院拍卖的东风140汽车当时以6万元买的。由当时的法院院长{丁海燕,焦玉刚。已退休}出具了法院的拍卖证明,并且加盖了法院的印章我把车开走了。1995年6月原车主的爱人起诉离婚,称已经拍卖顶账的车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申请财产保护县法院?撼焦玉树}就把我用血汗钱买来的车给扣押了,我曾经多次要求法院对我查封的车辆进行解封,但是一直扣押至今。从此我就走上了漫长的**诉讼只路,在这17年的时间里我多次到承德市法院申诉。也去过石家庄北京等有关部门寻求解决办法可是也没有结果。为了我这不白之冤我去石家庄,北京等地多次{我也记不清楚了}在这十几年的**之路上没有经济来源我只好先住火车站,后来到桥洞下,垃圾厂等地方住吃的凉馒头喝生水,后来身无分文,只好以检破烂或讨饭来度日。由于长时间的吃些发霉变质的食物。使我得了直肠癌变成了残疾人{有残疾证}在 **的过程中,接待我的人推三阻四的使我四处碰壁,可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呀,让我成了一个残疾人老天也不还我一个公道,我现在该怎么办呀?求求你们帮帮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