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管理皇室宗族的谱牒、爵禄、赏罚、祭祀等项事务的机构。明初设大宗正院,洪武二十二年(1389)改称宗人府,以亲王任宗人令,其后事权归于礼部。清代宗人府沿袭明制,设于顺治九年(1652)。长官改称宗令,由亲王或郡王内选充。宗令以下设左右宗正、左右宗人、府丞、堂主事等官职。宗人府所属有经历司、左司、右司、银库、黄档房、空房、左右翼宗学、八旗觉罗学等部门,分别职掌收发文件、管理宗室内部诸事、登记黄册、红册、圈禁罪犯及教育宗室子弟。据《光绪会典》规定,本府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职官219人。此外,每届修玉牒之年,另成立玉牒馆,设正副总裁、总校官、提调官等职。清代宗人府位居内阁、六部之上,以抬高皇族成员的身分。到清末,宗室人员增多,疏通推广宗室升途成为宗人府的一大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