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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德经校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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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洪颐烜曰:道德经王辅嗣本,今世所行,俱有分章。此本虽不记章数,然每章皆空
一格以别之。其中亦有与今王本不同者,如今王本“道冲而用之”至“象帝之先”为三
章,“天地不仁”至“不如守中”为四章,“谷神不死”至“用之不勤”为六章,此本
皆并为一。“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今王本属十二章,此本无“故”字,二句
属下章之首。“重为轻根,静为躁君”,今王本为二十七章,此本属上章之末。陆德明
老子音义已为后人改变其分章,惜不得与此一本证之。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
非常名。
    俞正燮曰:老子此二语,“道”“名”,与他语“道”“名”异;此言“道”者言
词也,“名”者文字也。文子精诚云:“名可名,非常名;着于竹帛,镂于金石,皆其
麤也。”上义云:“诵先王之书,不若闻其言;闻其言,不若得其所以言。故名可名,
非常名也。”上礼云:“先王之法度有变易,故曰‘名可名,非常名’也。”淮南本经
训云:“至人钳口寝说,天下莫知贵其不言也。故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着于竹帛,镂于金石,可传于人者,其麤也。晚世学者博学多闻,而不免于惑。”缪称
训云:“道之有篇章形埒者,非其至者也。”道应训云:“桓公读书于堂,轮扁曰:
‘独其糟粕在耳。’故老子曰:‘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皆以老子
“道”为言词,“名”为文字。
    谦之案:俞说是也。老子着五千之文,于此首发其立言之旨趣。盖“道”者,变化
之总名。与时迁移,应物变化,虽有变易,而有不易者在,此之谓常。自昔解老者流,
以道为不可言。高诱注淮南泛论训曰:“常道,言深隐幽冥,不可道也。”伪关尹子推
而广之,谓“不可言即道”。实则老子一书,无之以为用,有之以为利,非不可言说也。
曰“美言”,曰“言有君”,曰“正言若反”,曰“吾言甚易知,甚易行”,皆言也,
皆可道可名也。自解老者偏于一面,以“常”为不变不易之谓,可道可名则有变有易,
不可道不可名则无变无易(林希逸),于是可言之道,为不可言矣;可名之名,为不可
名矣。不知老聃所谓道,乃变动不居,周流六虚,既无永久不变之道,亦无永久不变之
名。故以此处世,则无常心,“以百姓之心为心”(四十九章)。以此应物,则“建之
以常无有”(庄子天下篇),言能常无、常有,不主故常也。不主故常,故曰非常。常
有常无,故曰“复命曰常”(十六章),“知和曰常”(五十五章),常即非常也。夫
旦明夜闇,死往生来,安时处顺,与时俱往,庄子所云:“死生命也,其有夜旦之‘常’,
天也。”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四时变化,而能久成。若不可变、不可易,则安有所
谓常者?故曰“道可道,非常道”也;“名可名,非常名”也。
    无名,天地始;有名,万物母。
    严可均曰:“无名”,各本作“无”,下皆放此。“天地始”,御注与此同。河上、
王弼作“天地之始”,下句亦有“之”字。
    魏稼孙曰:严校云:“各本作‘无’,下皆放此。”后“行无行”一条,校语同。
按是刻道经皆作“无”;德经前作“无”,“行无行”以下作“无”。此条当云“道经
放此”。
    罗振玉曰:景龙本、敦煌本“无”皆作“无”,下并同,御注石本作“无”。又景
龙、御注、敦煌三本均无二“之”字,河上本有。
    谦之案:经典释文卷二周易音义云:“‘无’音无,易内皆作此字。说文云:‘奇
字无也,通于元,此虚无道也。王育说天屈西北为无。’”俗作“旡”,非。旡音暨,
“■”等字从之。老子作“无”,与易同。又王弼、傅奕、范应元本均有“之”字。范
本“万”作“万”。“无名天地始”,史记日者传引作“无名者,万物之始也”。王弼
注:“凡有皆始于无,故未形无名之时,则为万物之始。”似两句皆作“万物”,非。
案“始”与“母”不同字义。说文:“始,女之初也。”“母”则“象怀子形,一曰象



1楼2006-10-29 16:22回复
     马叙伦曰:王弼注曰:“因物而用,功自彼成,故不居也。”则王作“不居”。今
    王“不”作“弗”者,或后人据河上改之。
     蒋锡昌曰:按淮南道应训及后汉书朱隽传注引“弗”并作“不”,易系辞正义引
    “而弗居”作“不居”。强本严注:“夫唯不敢宁居。”是严“弗”作“不”。强本引
    成疏经文“成功不处”,是成作“成功不处”。古本所引“弗”皆作“不”。二十四章
    “故有道者不处”,三十八章“不居其薄,不居其华”,七十七章“功成而不处”,
    “不居”或作“不处”,“居”“处”盖可互用。惟“弗”均作“不”,以老校老,可
    证老子原本如此。
     谦之案:王注旧刻附孙矿古今本考正云“‘弗居’,一本作‘不居’。”又纪昀校
    据永乐大典本“功成而弗居”,无“而”字,“弗”与“不”同,作“不”是也。又论
    衡自然篇曰:“故无为之为大矣。本不求功,故其功立;本不求名,故其名成。”亦即
    此章“夫唯不居,是以不去”也。盖天下之物,未有无对待者,有矛盾斯有前进。故有
    美者,则有更美者与之相争,而美之为美斯不美已。有善者,则有更善者与之相争,而
    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故有无,一对待也;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此有无之相生也。
    难易,一对待也;难以易显,易以难彰,无难则无以知易,无易则无以知难,此难易之
    相成也。长短,一对待也;寸以尺短,尺以寸长,无长则无以明短,无短则无以见长,
    此长短之相形也。高下,一对待也;山以谷摧,谷以山颓,无山则无以见谷,无谷则无
    以知山,此高下之相倾也。音声,一对待也;安乐悲怨,其出不同,无悲则无以知乐,
    无乐则无以知悲,此音声之相和也。先后,一对待也;先以后见,后以先明,无后则无
    以知先,无先则无以知后,此先后之相随也(用严君平义)。由此观之,天下之物,无
    处不有矛盾,即无处不在其对待之中各自动作。夫唯无心而顺自然者,不求功,不求名,
    因天任物而治。“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深澈乎万物相反相成之理,消息盈虚,
    与时俱行。万物并作,而吾不为始;吾所施为,而不以迹自累;功成事遂,退避其位。
    不可得而美,故不可得而恶;不可得而先,故不可得而后。立于对待之先,是谓不居;
    超乎有无六境之外,是谓不有。有而不有,物不能先;居于不居,是以不去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生、成、形、倾韵(耕部),和、随韵(歌部,随,徐禾
    反),事、教、辞、有、恃韵(之、宵合韵,教协音记,辞,去声,有音以),居、居、
    去韵(鱼部,去,平声)。姚文田、邓廷桢同,惟未及事、教。又陈柱以已、已为韵。
    谦之案:“辞”,敦、遂本、傅、范本作“始”,“居”,敦本作“处”。高本汉以始
    与事、教、有、恃协韵,处、处与去协韵。又教,宵部,事、辞、有、恃,之部,之、
    宵合韵。顾炎武曰:“随”,古音句禾反,引老子“音声相和,前后相随”,和、随为
    韵。旁证:管子白心篇:“人不倡不和。”又“不始不随”。韩非解老:“大奸作则小
    盗随,大奸唱则小盗和。”又“故竽先则钟瑟必随,竽唱则诸乐皆和”(唐韵正五支)。
    江有诰曰:辞,似兹切,按古有“去”声,老子养身篇“万物作焉而不辞”,与“事”
    “教”合韵。又曰:“居”,九鱼切,按古有“去”声,当与御部并收。老子养身篇
    “功成而不居”,与“去”协(唐韵四声正七之、九鱼)。
     右景龙碑本七十八字,敦煌本八十五字,河上、王弼本八十八字,傅奕本九十三字,
    范应元本九十七字。河上本题“养身第二”(一作“美善章”)。王弼本题“二章”,
    范本题“天下皆知章第二”。


    4楼2006-10-29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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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06 10: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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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圣人不仁,以百姓为○○。
       严可均曰:“○○”,别体字。
       罗振玉曰:景龙、广明二本作“○”,敦煌本作“○”,均“刍”之别构。
       谦之案:河上、王弼、傅、范并作“刍狗”。释文、群书治要及遂州本“刍”作
      “■”。李文仲字鉴曰:“‘刍’,说文:‘刈草也,象包束草之形。’从二屮,即
      ‘草’字也。俗又加‘草’,非。”
       刘师培曰:案刍狗者,古代祭祀所用之物也。淮南齐俗训曰:“譬若刍狗土龙之始
      成:文以青黄,绢以绮绣,缠以朱丝,尸祝○袨,大夫端冕,以送迎之;及其已用之后,
      则壤土草○而已,夫有孰贵之?”高诱注:“刍狗,束刍为狗,以谢过求福。”说山训
      云:“圣人用物,若用朱丝约刍狗。”又曰:“刍狗待之以求福。”高注:“待刍狗之
      灵,而得福也。”是古代祭祀,均以刍狗为求福之用。盖束刍为狗,与刍灵同,乃始用
      终弃之物也。老子此旨曰:天地之于万物,圣人之于百姓,均始用而旋弃,故以刍狗为
      喻,而斥为不仁。
       谦之案:吕氏春秋贵公篇高诱注引老子二句同。又庄子庚桑楚篇:“至仁无亲。”
      齐物论:“大仁不仁。”天运篇:“夫刍狗之未陈也,盛以箧衍,巾以文绣,尸祝斋戒
      以将之;及其已陈也,行者践其首脊,苏者取而爨之而已。”语皆出此。
       天地之间,其犹■蘥。
       严可均曰:“■蘥”,御注作“橐钥”,河上、王弼末有“乎”字。
       谦之案:王弼注“‘橐’,排橐也。‘钥’,乐钥也。”孙诒让曰:“案一切经音
      义一云:‘○○’,东观汉记作‘排’,王弼注书作‘■’,同皮拜反,所以冶家用,
      吹火令炽者也。又十二云:‘排筒’,东观汉记‘因水作排’,王弼注:‘橐,■囊也。’
      (玉篇○部云:‘■,吹火囊。’)据玄应说,则所见王注‘排橐’作‘■囊’,今本
      及陆氏释文并作‘排橐’(释文云:‘排,扶拜反。’与皮拜音同。‘排橐’,亦见淮
      南子本经训高注)。‘排’字正与汉记同,岂唐时王注固有两本乎?”(今本王注不分
      道、德二经,与释文本异。又释法琳辩正论引“人法地地法天”章注,与今本不同,亦
      唐时王注有别本之证。)又乐钥之说,与成玄英“钥,箫管也”说同,而与吴澄之释橐
      钥异。吴澄曰:“‘橐钥’,冶铸所以吹风炽火之器也。为函以周罩于外者,橐也;为
      辖以鼓扇于内者,钥也。天地间犹橐钥者,橐象太虚,包含周遍之体;钥象元气,絪缊
      流行之用。”吴说义长。
       虚而不屈,动而俞出。
       严可均曰:王弼、顾欢作“不掘”。“俞出”,各本作“愈出”。
       谦之案:傅、范本亦作“俞”。
       罗振玉曰:今本王作“屈”,与景龙、御注、景福三本同。释文出“掘”字,知王
      本作“掘”。释文又云:“河上本作屈,顾作掘。”
       谦之案:作“屈”是也。王注“故虚而不得穷屈”,是王注本原作“屈”,范本同。
      傅本“屈”作“诎”。劳健曰:“按说文‘屈’训无尾,引伸为凡短之称,故有竭义。
      ‘诎’训诘诎,乃‘诎伸’本字。掘与搰互训,释文引顾云‘犹竭’者,谓通假作屈也。
      傅之作‘诎’,盖释为诎伸,非是。此字当作‘屈’,训竭,音掘。”
       毕沅曰:“俞”,诸本并作“愈”。案古无“愈”字,盖即用“俞”也。诸本并非。
       多言数穷,不如守中。
       谦之案: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中作忠。”知法京图书馆所藏河上本敦煌残卷
      作“守忠”,与遂州碑同。惟“忠”字无义,淮南道应训引上二句作“守中”,是。又
      “多言”,遂州碑本作“多闻”,文子道原篇引亦作“多闻”,强本成疏:“多闻,博
      赡也。数穷,多言也。”盖据遂州本而强为之辞耳。
       又案“守中”之“中”,说据章炳麟文始七:“中,本册之类。故春官天府:‘凡
      官府乡州及都鄙之治中,受而藏之。’郑司农云:‘治中,谓治职簿书之要。’秋官小
      司寇:‘以三刺断民狱讼之中,岁终则令群吏计弊狱讼,升中于天府。’礼记礼器:
      ‘因名山,升中于天。’升中犹登中,谓献民数政要之籍也。尧典‘允执厥中’,谓握
      图籍也。”此章“守中”,谊同此,盖犹司契之类。罗运贤曰:“中亦契也。为政不在
      多言,但司法契以辅天下,所谓无为,正此意耳。”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屈、出韵(脂部),穷、中韵(中部)。诸家并同。孔广
      森诗声类五,阳声五上冬类引论语:“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四海困穷,天禄永
      终。”老子道经:“多言数穷,不如守中。”德经:“大盈若冲,其用不穷。”庄子:
      “吾已往来焉,而不知其所终,彷徨乎冯闳,大知入焉而不知其所穷。”管子:“举所
      美,以观其所终;废所恶,必计其所穷。”大抵所同用者,不越乎“中”“终”“穷”
      三字,以见冬韵之狭,非可滥通东、钟者也。谦之案:庄子齐物论“枢始得其环中,以
      应无穷”,亦中、穷为韵。又老子“中”“穷”各上一字“数”“守”,亦相为韵。此
      为韵上韵。本马叙伦说,见毛诗正韵后序。
       右景龙碑四十四字,不分章,敦煌本字同。河、王、傅、范本四十五字。河上题
      “虚用第五”,王本题“五章”,范本题“天地不仁章第五”。


      7楼2006-10-29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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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谷神不死,是谓玄牝。
         毕沅曰:陆德明曰:“谷,河上本作浴,云:‘浴,养也。’”案后汉陈相边韶建
        老子碑铭引亦作“浴神”,是与河上本同。
         俞樾曰:“浴”字实无养义。河上本“浴”字当读为谷。诗小弁篇、蓼莪篇、四月
        篇并云:“民莫不谷。”毛传并云:“谷,养也。”“谷”亦通作“谷”。尔雅释天:
        “东风谓之谷风。”诗正义引孙炎曰:“谷之言谷,谷,生也,生亦养也。”王弼所据
        本作“谷”者,“谷”之假字。河上古本作“浴”者,“谷”之异文。
         洪颐烜曰:案释文引河上公本作“浴”。易称“君子以惩忿窒欲”,孟喜本作“浴”。
        “谷”“浴”皆“欲”之借字。孟子尽心下:“养心莫善于寡欲。”是以欲神不死。列
        仙传:容成公者,能善补导之事,取精于玄牝,其要谷神不死,守生养气者也。亦同此
        义。
         徐鼒曰:据河上注训“谷”为养,则当为“谷”。诗毛传、郑笺,广雅释诂,俱云:
        “谷,养也。”盖“谷”与“谷”通,音同之假借也。书尧典“宅西曰昧谷”,周礼缝
        人注作“度西曰柳谷”,即伏生书大传所云“秋祀柳谷”也。而史记又作“柳谷”。庄
        子“臧与谷二人牧羊”,崔撰本作“臧与谷二人牧羊”,其证也。又按释文云:“谷,
        河上本作浴,云:‘浴者,养也。’”与今本异。洪适隶释载老子铭云:“或有浴神不
        死。”则是古本自作“浴”也。盖“谷”为“谷”之假借,“浴”又为“谷”之假借也。
         谦之案:作“谷神”是也。今宋本及道藏河上本皆作“谷”,不作“浴”。列子天
        瑞篇引黄帝书:“谷神不死,是谓玄牝。”庾肩吾诗:“谈玄止谷神。”庾信诗:“虚
        无养谷神。”后汉高义方清诫曰:“智虑赫赫尽,谷神绵绵存。”范应元曰:“谷神二
        字,傅奕云:‘幽而通也。’”皆以“谷神”二字连读。惟老子书中,实以“谷”与
        “神”对。三十九章“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即其证。司马光曰:“中虚故曰谷,
        不测故曰神,天地有穷而道无穷,故曰不死。”严复曰:“以其虚,故曰谷;以其因应
        无穷,故称神;以其不屈愈出,故曰不死。三者皆道之德也。”是知“谷”“神”二字
        连读者误。
         玄牝门,天地根。
         严可均曰:河上、王弼“门”上有“之”字,“天地”上有“是谓”字。谦之案:
        遂州、敦煌、御注三本与此石同。
         绵绵若存,用之不勤。
         谦之案:“绵绵”,诸本作“绵绵”。成玄英曰:“绵绵,微细不断貌也。”“绵”
        为俗字。玉篇:“绵,新絮也,缠也,绵绵不绝。今作绵。”五经文字云:“作‘绵’
        者讹。”又“绵绵”下,景福本有“兮”字,室町本有“乎”字。“勤”字,武内敦本
        作“懃”。
         洪颐烜曰:案“勤”通作“廑”字。文选长杨赋李善注引古今字诂:“‘廑’,今
        ‘勤’字也。”汉书文帝纪晋灼曰:“廑,古勤字。”说文:“廑,少劣之■。”言其
        气息绵绵若存,其用之则不弱少也。
         于省吾曰:按旧多读“勤”如字,洪颐烜读“用之不勤”之“勤”为“廑”,训为
        弱少。用之弱少,不辞甚矣。“勤”应读作“觐”,金文“勤”“觐”并作“堇”。宗
        周钟“王肇遹省文、武堇强土”,齐陈曼檥“肇堇经德”,帅佳鼎“念王母堇○”,
        “堇”并应读作“勤”。颂鼎“反入堇章”,女○○“女○堇于王”,○卣“先以夷于
        堇”,“堇”并应读作“觐”。诗韩奕:“韩侯入觐。”左僖二十八年传:“出入三觐。”
        觐,见也。用之不觐,言用之不见也。上言“绵绵若存”,言其绵绵微妙,似存而非存,
        正与用之不见之义相因,犹三十五章言“视之不足见”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死、牝韵(脂部,牝音匕)。门、根、存、勤韵(文部)。
        姚文田同。邓廷桢未及死、牝与门字。谦之案:王念孙古韵谱引大戴礼易本命篇“高者
        为生”四句,亦“死”“牝”为韵。薛蕙曰:老子书大抵用韵,故其遗辞多变文以协韵,
        非取义于一字之间也。如此章曰“是谓玄牝”,则读“牝”为“否”,以协上句。曰
        “玄牝之门”,则特衍其辞,与下句相协。或者乃随语生解后,指一处为玄牝之门,殊
        失之矣。顾炎武曰:按“山谷”之“谷”,广韵虽有“余蜀”“古禄”二切,其实“欲”
        乃正音。易井九二“井谷射鲋”,陆德明音义一音浴。书尧典:“宅嵎夷曰旸谷。”一
        音欲。左传僖三十二年注:“此道在二肴之间南谷中,一音欲。”史记樊哙传“破豨胡
        骑横谷”,正义曰:“谷音欲。”货殖传“畜至用谷量马牛”,索隐曰:“谷音欲。”
        汉苦县老子铭:“谷神不死。”作“浴神”是也。转去声则音裕,今人读谷为谷,而加
        “山”作峪,乃音裕,非矣(唐韵正入声三烛)。又曰:“牝”,古音扶履反。老子:
        “谷神不死,是谓玄牝。”旁证:文子守弱篇:“为天下牝,故能神不死。”自然篇:
        “天下有始,莫知其理,惟圣人能知所以,非雌非雄,非牡非牝,生而不死。”(卷八,
        十六轸)江永曰:“牝”,毗履切。老子:“谷神不死,是谓玄牝。”按“牝”从匕得
        声,而今音为毗忍切,此后世方音之转,犹“敏”为眉陨切,“准”为之尹切,“隼”
        为息允切,“○”为居隐切也。顾氏谓“牝”字后人以其通俗不雅而改音,非是(古韵
        标准,上声第二部)。严可均曰:“牝”,广韵旨、轸兼收“牝”字。按大戴易本命
        “死”“牝”协音,老子“谷神不死,是谓玄牝”,皆未转入轸(说文声类上篇脂类)。
        魏建功曰:死、牝、门、根、存、勤六句相协。经典释文:“牝,频忍反,旧音扶死反,
        简文扶紧反。”是旧音与“死”相协,而后改音与“门”“根”诸字协。其初当全相协
        可知(古音系研究二九四)。
         右景龙碑本二十二字,合“道冲而用之”下至此为一章。敦煌本二十三字,河上、
        王弼、范应元本二十五字,傅奕本二十六字。河上本题“成象第六”,王弼本题“六章”,
        范应元本题“谷神不死章第六”。


        8楼2006-10-29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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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天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久者,以其不自生,
           严可均曰:“长久者”,河上、王弼“长”下有“且”字。
           谦之案:傅、范本同。遂州碑作“天地长久”。又“天长地久”,盖古有此语,此
          引而释之耳。
           故能长久。
           谦之案:“故”字碑本磨灭不明。“长久”,各本作“长生”。严可均曰:“王氏
          萃编引邢州本与此同。易州石柱及河上、王弼作‘长生’,非也。”又案敦煌本与晋纪
          瞻易太极论引均作“长久”。此“久”字盖假借为“有”,与前二“久”字稍别。列子
          天瑞篇:“精神者,天之久;道进乎本不久。”注:“当作有。”故能长久,即言故能
          长有也。
           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
           谦之案:杜光庭本无此二句。韩诗外传引“故老子曰‘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
          存’”,与诸本均同。
           以其无私,故能成其私。
           严可均曰:“以其无私”,释文引河上与此同。御注、王弼“以”字上有“非”字,
          王弼句末有“邪”字。
           谦之案:陈碧虚曰:“河上公、严君平本‘以其无私’,王弼古本作:‘不以其无
          私邪?’”是陈所见严本与此石同。王古本与傅本及准南道应训引同。广明、庆阳、楼
          正、高翿、范应元、室町钞本与今王本同。又遂州碑本作“此其无尸,故能成其尸”。
          强本成疏:“尸,主也,……而言成其尸者,结叹圣人也。”成所据经文,盖即遂州碑
          本。案“私”作“尸”,非也。后汉方术传“尸解”注:“言将登仙,假托为尸以解化
          也。”此为神仙家言,窜入老子本文,强本成疏与遂州本皆如此。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姚文田:先、存韵,奚侗同。陈柱生、生韵,先、存、
          私韵。“私”字音变与“先”均,犹“西施”又作“先施”。谦之案:“长生”之“生”,
          敦、景、遂三本均作“长久”,知此章久、久、久为韵,生、生无韵。又“不自生”之
          “生”入耕部,与“先”“存”入文部字相协,此为文、耕通韵。
           右景龙碑本四十六字,敦煌本同,河、王、傅、范本四十九字。河上本题“韬光第
          七”,王弼本题“七章”,范应元本题“天长地久章第七”。


          9楼2006-10-29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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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发帖辛苦 一定加


            10楼2006-10-29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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