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年仅23岁的张隽文,在监护室昏迷25天的后,离开了我们。听到这一消息,我的心仿佛被那罪恶的手抓的停止跳动,心情很悲痛。在高中三年中,他是那么优秀、阳光、上进,从没有放弃对梦想的追求,去年刚刚在他的不懈努力下,以学校第一的成绩拿到了中国石油大学的本科录取通知书,但是这一切美好就在罪恶的车轮下终结。
2011年1月21日晚7点30分左右(腊月二十八)在汶上县凤凰小区门口,张隽文和他父亲像往日一样走在回家的路上,突然间一辆车牌号为(鲁H……)QQ轿车飞快的驶过来,先将他的父亲撞倒,然后车又甩到了我同学身上,将其撞飞,致使我同学脑干严重受伤,当场昏迷。
肇事者名叫许建恒。他是借他人之车,酒后驾车,态度恶劣,拒绝赔付医药费,**队判定其负全责。同学被撞之后,许建恒并没有在第一时间采取救护措施,而是先打电话找来几个所谓的朋友帮忙。这些人到了之后,先是采取了恐吓我同学的家人的方法解决问题,继而又想动手打人,在这期间又找了一个没有喝酒的人顶替他,开脱自己的罪责,极力逃避法律的惩罚。我同学家人一面承受着巨大的悲痛,一面听着这些禽兽不如的东西们狡辩,心里更加悲痛,无奈没有肇事者那样的家世,没有肇事者检察院和法院那样的亲戚。在几次交涉之后,无果的情况下,肇事者许建恒和他的所谓的朋友更是嚣张的说道,有的是钱,不怕你们告,告到法院里明天我就花点钱出来,竟然丧心病狂的在受害者身上撒把盐。最后发动汽车想开车逃逸,还扬言谁敢拦弄死谁,他家有的是路子,最终被在场的同学的亲朋制止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