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骑士吧 关注:3,417贴子:69,555

【黑骑士课堂】西方酷刑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一、动物行刑
这种行刑方式的历史可能比人类的文明史还久远,当人类尚在用石块与棍棒与自然抗争时,用藤索捆绑起一个违规的同类去让动物糟踏乃是最简单的致死手段,而最早的记载让我们知道,在公元前7世纪、亚述王亚苏巴尼巴尔曾把囚犯扔给巨犬做大餐。埃及人则倾向于用鳄鱼。而印度人则钟情于让老虎作为“执行官”,至于中国人,偏好“人不义则群起而攻之”的准则,把犯罪者扔到老鼠堆、蛇堆、蚂蚁堆中,籍此验证强弱、大小、轻重、粗细等对立概念的互倚互换、用大型食肉动物来对付赤手空拳的人,是鄙视“恃弥凌弱”的中国人所嗤之以鼻的。
对动物行刑有着想象之迷恋情结的当数罗马人。罗马曾一度盛行“勒索死”,这实际上是一种溺刑。但在溺死之前,会将犯人连同一只猴子,一只公鸡,一只狗,一只猫及一条蛇一道放入皮袋,再将袋口缝紧。经过这样处理的犯人,在被溺死前身上已布满了斑斓的印痕。
在整个古罗马帝国时代都非常流行观看猛兽吃人,这是法典所允许的。所有类型的猛兽都被用于该刑:狮、虎、豹、熊,偶尔也有狼、狗之类。所有的动物事先被饿或囚禁得发狂。观众都是观赏行家,不允许出任何顺序上的错误,一般说来,虎较受欢迎,它能快刀斩乱麻式地把犯人吃个精光。而熊的风格属少部分心理不太正常的人所欣赏,它将犯人急风骤雨般地击倒,吃的时候却慢条斯理,拖泥带水,咀嚼得十分仔细。
除了直接处理的方法外,还有一种间接方法,即用动物的力量来施刑,中国史载的五马分尸,马尾拖便属此类。而在印度马通常用牛或大象所取代。至于中东或非洲,多用单峰蛇。纵观动物行刑的古往今来,最为可怕的当数中世纪在法国、英国和荷兰等地都流行的一种刑,即扒了犯人的衣服,仰绑于床,在其肚皮上仅扣一口锅或一只笼子,里面放上老鼠、鼬或睡鼠,接着点火加热。为了逃命惊慌择路的动物便会乱刨乱咬,洞开犯人的肚子深入他们的内脏。



1楼2012-03-10 13:29回复
    三、剖腹刑
    该刑是用利刃刺入犯人的肚腹并拉开口子,导致内脏受损而死。希腊和罗马仅是整死人便罢手了,但在古波斯,割开肚腹之后,还要从中揪出六到八米的肠子,缠在绞车上,而多拉家常的割腹刑则是由自己来执行,用于证明自己的忠诚、找回失去的荣誉。在剖腹的同时,一顶有英雄特征的桂冠便戴到了死者的头上。所以,并非一般的市井之民也有资格剖腹。他们一般是被砍头的。在多拉家常,砍头不仅意味着剥夺生命,还有污辱灵运魂魄的意向。
    


    3楼2012-03-10 13:30
    回复
      五、饿刑
      如果单纯让犯人饥渴致死,便体现不出施刑者的创意与匠心了。在中世纪的欧洲,最常使用的是“饥饿面具”,当面具扣到人脸上后,犯人的口腔里会被塞进一条铁舌头,用于强迫他进行呼吸,如此,即便满地食物,犯人也无法进食,直至饿死。
      “天才的发明”是一种被称为“恐怖梨”的玩意儿,铁制,呈梨状,通过机关可以打开。用它塞进犯人的嘴去,使其无法喊,无法讲,当然也无法进食。有些“恐怖梨”内藏尖刺,可以慢慢从制动口里伸出,将口腔夹破,喉咙戳穿……在印度和缅甸,被判了饿刑的人则会被烧熔的铅水堵住喉咙和嘴巴。
      在十九世纪的非洲,有些部落把杀人犯与受害者的尸体很对位地绑在一起。“手手相连,唇唇相处,这些受刑者浸润在腐血中,饥渴交加,悲惨而缓慢地死去”。
      有时,会让饥渴的犯人在饿死前狂饮暴食一通,然后扎紧小便的玩意儿,再堵塞**,让其胀死。二战期间,纳粹在集中营里经常对囚犯干这类事。
      


      5楼2012-03-10 13:31
      回复
        活剥
        活剥即揭人皮,可以是局部、也可以是全部。
        在古印度,活剥又称“小火去细毛”,即用火把灼烧皮肤,把身体烤熟到三分。这时,活肉彻底附着在身体上的皮肤分离。然后“置犯人的叫喊于不顾,将他的皮整个地揭下来……他的肌肉完全呈现,血管清晰外露,可以看见内脏在搏动,光线照在他的胸前,肌肉纤维熠熠生辉”。
        这样的活剥需要技巧,可能已代表人类剥皮活动的最高水平。因为在其它地区和国家,很多人并不追求整张效果,直接就作“艺术处理”。或切成极细的带子,或切成圆片、碎片、长方片……处理的最佳杰作是把皮切成狭长的环形细节。
        作为刑罚,活剥已消失了数个世纪,但人皮一直是可怕的变态收藏家追寻的对象。19世纪末,人类解剖学史上著名的斯皮兹那展览一张完整的被鞣过的人皮。还有纳粹,收集了不仅带有漂亮文身的人皮,并将部份人皮用做书皮、灯罩、垫纸板或其它艺术品的良材。
        


        8楼2012-03-10 13:33
        回复
          肢解
          该刑意味着干脆地剁下四肢。但发展到一定时期后,施刑者认为“干脆”太便宜犯人,于是,有了许多种花样。
          波斯人别出心裁的做法是先从手指下刀,然后切脚趾,再砍手、臂、踝、腿、耳朵、鼻子……中国人的玩法是截去四肢后用金创药止血,用布包住伤口、再塞入一只大瓮中,置放在厕所里,犯人要痛苦很久才会死去。到了汉以后,凌迟刑代替了肢解刑,也许在行刑者看来,凌迟刑更痛苦也更精妙……如今,某些国家依然规定,对小偷可以采用截肢刑,巴基斯坦的法典规定:“第一次犯偷窃罪者将被从手腕关节处砍去右手;第二次犯者将被砍去左脚。”但藉此刑剥夺犯人性命的事几乎没有了。
          


          9楼2012-03-10 13:33
          回复
            碎身刑
            这是典型的西方死刑,与西方人酷爱摆弄机械密切相关。犯人赤裸着身体被固定在一只带铁钉的大轮盘上,通过摇动手柄,轮盘可以绕轴旋转,轮盘每转一圈,固定在地面上的铁刺就会剐下一条肉来,转个十来圈,犯人基本上就被扯碎了


            11楼2012-03-10 13:34
            回复
              碾刑
              碾刑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是用一种固定的重物压死;二是将犯人放在中间,两边同时用力并逐渐加码;三是用带有利物的东西轧碎或扯烂。
              在罗马和埃及,常会把犯人铺在尖刺上,然后用巨石碾过,如此犯人决无活机。
              日耳曼人的碾刑用的是沉甸甸的木头大盘,由马拖着来回地碾压,直到犯人变成血肉模糊的一片酱沫。
              在波斯,犯人则被塞入那种用来榨葡萄和橄榄的压榨机中,被这般处理过的犯人,形状全无。
              


              12楼2012-03-10 13:34
              回复
                火刑
                用火烧人是最原始蛮荒的做法,古代的西方和东方都对火刑津津乐道。
                高卢人把犯人关入一个巨大而结实的柳条篮里,然后点火焚烧。多拉家常人在19世纪也使用过类似方法。这种方法据说“极富观赏性”,犯人在篮里又叫又跳,可怎么也爬不出这“独特的环境”。而斯基泰人则将犯人扔到一辆堆满了干柴并洒上了稀树脂的牛车上,一旦火起,受惊的牛便会拉着火车穿过整座城市,很具警诫效果。
                罗马人把犯人钉上十字架,再遍身淋满沥青和松脂,做成一个大火把,为着示众。在中世纪的英国和意大利,则是用柴草将犯人裹得严严实实,捆得如同棕子,然后点火。
                至于专门的火刑柱则是将人高高绑起,在脚下堆柴烧火,据说,火刑有净化的作用。是故,火刑总是和消灭异端邪恶联系在一起的。
                


                13楼2012-03-10 13:35
                回复
                  烤刑与炙刑
                  这两种刑均为常用的处死方法,它们与火刑的区别在于:对犯人一定要用“小火”来处理。将炉火控制在某种范围内,其目的在于让犯人在清醒状态下毙命。
                  罗马帝国时期实施此刑最著名的牺牲者违基督教派的圣洛朗,为了纪念他,巴黎有一家以他命名的时装企业响誉全世界。当时,他为穷人的事得罪了当权者,于是,他首先遭到鞭笞、又被拔去指甲、敲碎牙齿,然后放在铁架上用炭火烤。据说烤了不短的时间后,洛朗对刽子手说:“你不觉得我这一面烤得太过了?,翻翻行不行?”等到翻过来后,他又说:“烤得很香,差不多了,你可能吃啦。”然后就死去了。至于把犯人全身涂上蜂蜜,用冒烟的柴火熏烤,便是炙刑了,一些人在行刑过程中尚未“熟”,便已被火烟呛死。
                  而亚洲的刽子手更残忍,他们常常将铁球烧红,然后用钳子夹起,放入事先在犯人头颅上开好的口子里,这样,犯人的脑浆旋即沸腾,从口子里溢出。古印度人用的是铁棍,在火中烧得发白后,从犯人的咀里。
                  在旧中国,有专门为施“炮”刑的烤炉,多为铜制。
                  


                  14楼2012-03-10 13:35
                  回复
                    这是一种特别的分解刑,刑具是锯。据说东方人喜好横锯,而西方人酷爱直锯。在基督教传入多拉家常后,多拉家常人也热衷于直锯,他们惯常是从头顶开锯,而西方施刑者则倒行逆施,从两腿之间腹股沟的位置开锯,这样做的后果最可怕,因为在切到肚脐的位置前,犯人的意识都非常清醒。为了延长受难过程,往往会让犯人保持头冲下的姿式,这样脑部可以得到充分的氧气,可以避免血流失过快而死。至于腰斩则是拦腰一斩为二后,再将上半身置于烧烫的铁板之上,是其血液凝固,无法立刻就死。据说腰斩的人可以痛上1整天才死掉。此刑的有名人物有:李斯。明初的方孝如也是死于腰斩,在死之前还连写了28个篡字。他是不满朱隶篡位被杀的。
                    


                    15楼2012-03-10 13:36
                    回复
                      箭刑与贯穿刑
                      用箭射死即为箭刑,似乎各民族都用弓箭,所以这是一种普遍运用的刑罚,只不过用箭先射身体的哪一部位,在处理手法上有差异而已。
                      贯穿刑的关键在于用尖利物穿透肌肉和组织。但作为一种既定的行刑方式,行刑者总要体现一番创意,于是有了不少种贯穿手法。用长钉将人一串地穿在上面示众,是欧洲各诸侯们爱用的,犯人往往要好几天才死去……最可怕贯穿刑具是一种称之为“玛特多罗洛萨”的铁制刑具,它与先前发明的刑具“努朗堡的圣女”有所不同,它不靠刑具上的“少女胸部”位置夹紧犯人,而是用灵活的机械臂。它也不是用遍布刑具内的各种铁刺来贯穿犯人的身体,而是收紧臂来让犯人窒息,然后刑具的心脏位置会伸出一根钢刺,犯人身体……
                      


                      16楼2012-03-10 13:36
                      回复
                        吊刑
                        它有别绞刑,方法是将犯人双手反剪,再用绳子捆住手腕吊升到行刑架的顶端,然后,骤然松开绳子使其下落,停顿在高于地面仅数十公分处。在降落停止产生的冲力作用下,犯人的双臂会被拉得脱臼。经过重量设计的吊刑则更为残酷,有记录表明,如果受刑人腿上捆上超过60公斤的重物受刑,就会连双腿都会拉脱臼。如果超过100公斤,那么在冲力作用下,全身的骨头都会碎裂,就算是肚皮绽开,五脏六腑溢出的现象也并不罕见。


                        18楼2012-03-10 13:37
                        回复
                          以上。


                          19楼2012-03-10 13:37
                          回复
                            黑吧有个夜刑…前期类似于饿刑,后期是晚安吻伺候。


                            来自手机贴吧20楼2012-03-10 13:42
                            回复
                              神怎么会容忍如此低劣的刑法…阿门。


                              IP属地:黑龙江来自手机贴吧21楼2012-03-10 14:0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