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不想多说,怕伤了那孩子。
可不得不说作为老师作为学校领导您可以回护自己的学生弟子,但不应该是无原则的。惯子如杀子,如果有天他拾到的不是手机而是其他贵重物品不归还就构成犯罪了,再或者如果他拾到的是老师或者校领导的手机,你们还回护吗?我想答案您自己知道。
不想恢复那帖子,毕竟那孩子还小也是无心的。可在这里我想告诉这个孩子,你已经是成年人了,你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虽然这个社会的道德底线并不能有效的约束自己或者他人,但作为一个男人你应该有所担当有所为有所不为。如果我是您,我会勇敢的向失主道歉。谁都犯过错,年轻人也不怕犯错,怕是的错了还不敢勇敢面对。
也对那些为同学鸣不平的同学说:是非自在人心,如果丢失手机的是您自己或者您的亲人朋友,您是什么心态?我相信当您看药家新案中那些为药说情开拓的同学强词夺理时候,您也是气愤的。所以将心比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当然失主一时气愤不过,把孩子的名字班级发出来也是不理智的。但相信任何人碰到这样的情况难免冲动。包括我们把帖子置顶也是不适当的行为,为此我诚恳的向被我们不经意间伤害到的同学道歉。
但真理不变,莫强词夺理是非自在人心。当指责别人的时候,请交换位置体谅一下。也希望这个话题不要再争论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