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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身主义宣言(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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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吃。。


IP属地:美国1楼2012-03-12 14:58回复
    独身主义宣言(Celibacy manifesto ;Declaration celibate)
    解散家庭!
      取消血缘继承权!
      解放爱情!
    多么义正辞严的声音!
      多么激动人心的呐喊!
      这声音来自中国,来自中国西部的一个小旮旯里的一个互联网终端,然后,它将无可阻挡地向全世界扩展,成为人类身体和心灵解放的理性的福音;曾经只能在地下与角落像幽灵一样游荡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独身主义经历了几千年苦苦追索与等待,今天终于可以走向历史舞台,向历史证明它的权利、尊严和荣耀。
      历史上,家庭之外的尖锐猛烈的冲突和争斗反衬了家的可爱,掩饰了家的落后、蒙昧和不人道,人世间依然悄悄地演绎着家庭的苦难,种族主义的狂热。直到今天,迷途返来的人们才开始亮出他们的旗号---独身主义。
      欢呼吧,那些在家庭重压下艰于呼吸视听的人们!
      放歌吧,那些被爱情折磨得形销骨立的人们!
      开怀吧。那些无家可归的孩子!
      走出蒙昧,挣脱束缚,更自主、更纯粹、更自由,这就是独身主义的新生活。
    生存和繁衍构成了人类的两大主题,为了生存,人类积累起科学技术,建立和革新越来越公正、自由的社会制度,人类进入工业社会、法治、民主的社会;然而,人们还没有把他们的关注的目光投向繁衍这另一个主题,这是人类至今还固守着落后的生殖方式、血缘关系及不人道的血缘继承制的原因。
    当社会走向民主、和平,人际关系趋向平等与合作,当社会迈向更社会化的大生产、大融合,作为社会的“细胞”――一种误导性的说法――托庇、延续了人类的家,再也不能容纳文明人类的新生命;人们万年咏唱的爱情,也将在这个时代走向注定的休止。
      同时,家庭,以其情感与习惯的、道德与制度的历史悠远的积淀,从生理到精神都还死死地抓着世人的良心,成为现代人挣不脱、不想挣的枷锁和梦魇。
      历史的进步已经迫切地表现为这种新的革命:消灭家庭,不仅仅是捣毁家的外壳,还要彻底摧毁从家庭中衍生出的各种表面上美好、实质上邪恶的宗教和欺骗,使每个人由蒙昧走向自觉,由束缚走向解放。
    现实生活中已有形形色色的独身与禁欲,但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独身主义产生,其中不乏虚伪与卖弄、蒙昧与邪气,这必须与我们这里提出的超越的、理性的独身主义区别开来。
      第一种,有这种人,他们出于滥交的需要而提出纵欲式的所谓独身主义,这种独身仅仅是不要家庭的束缚,不要家庭的伦理约束,目的是获得广泛的、更充分的性自由性满足,这当然不是真正的独身主义,真正的独身主义是为了超越性这种动物本能的束缚,达到自由的、精神的生命境界,独身主义与享乐主义是没共同点的。
      当然,二十世纪西方社会掀起的性“革命”浪潮在客观上使传统家庭观念和性道德受到了巨大打击。
      第二种,由于贫困、生理缺陷而无奈地处于独身之境地。因为贫困而娶不到老婆,因为性别模糊而不知道该娶或该嫁,因为心脏病而不敢性冲动,因为丑陋或处女膜受损而无脸嫁人,这一切的独身,都是出于无奈或无知而不是出于自愿。这是很令人同情的,他们比起自愿的、基于信念而独身的人来讲,要承受巨大的痛苦、悲哀,甚至引发对不公平命运的怨恶。那些想建立家庭而不得、想性生活而不能的人,很容易造成巨大的压抑、烦恼和精神创伤,进而会产生变态心理、精神分裂以至犯罪行为。
      当然,也不排除某种变态了的、具有某种缺陷的知识分子因此而产生独身主义思想、提倡独身的情况(可以用阿德勒的自卑情结来解释),这就是说,他们为了掩饰自己的性无能、性缺陷而假惺惺地提倡独身,就像尼采这样对女人恶言相加的人,(由于他还没有认识到性只是一种生理属性,)未尚不是出于心理变态、出于酸葡萄效应,到女人那里还要带上皮鞭,这表明他这种人内心的怯懦和恐惧。
    


    IP属地:美国2楼2012-03-12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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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女被作为父母自身理想的载体,从而不成其为独立自由的人,长大后又以同样的方式,剥夺下一代的人权以补偿。父母把自己的人生理想、价值和尊严的赌注押在儿女身上,同样有巨大的风险,儿女可能失败,也可能不孝,高老头的命运可见一斑。那些真正不凭籍儿女来证实自己的人,恰恰是因为他们找到了血缘后代以外的人生价值。那些自己缺乏进取心或自己无法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的人、社会角逐中的失败者,他们才醉心于培养子孙后代,希望通过后代的成就来自我补偿。这是一种无奈的人生,也是一种可悲的人生,同时,他们又不愿意背着这种耻辱的十字架苦度人生,而是要把自己的行为看得很高尚――即使一个十恶不赦的杀人犯也会把自己的行为诉诸高尚的动机。所以这种人又必须愚昧地或自欺欺人地活着。
        当然,在等级森严、邪恶丛生的历史时期,人们这样做也有其时代的无奈和意义,善良者、弱小者、在社会中受奴役受侮辱而无以反抗者、被天灾人祸逼得看不到希望者,血缘亲情就成为他们的一种救命稻草。从另一方面看,有血缘情爱比那些为个人私欲连本能之情也不要者是要好得多。
      母爱是无私的,很多人就这样诉说或呐喊。但是,一切存在都是有条件和原因的,母爱的缘固无非是:血缘及由此产生的亲情和亲近感,儿女直接从母亲身体里孕育出来,人情尚可以爱屋及鸟,何况亲生子女,正是由于子女与母亲的这种生理关系自然生发出来的亲近关系,表明母爱是自私的,这种自私的母爱来自于DNA设置的本能而非来自于人的理智设定,所以它就显得没有原因,只不过其原因隐藏在本能中。
        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在传统社会里,妇女社会地位低下,她们被囿于家庭,因而妇女的人生社会理想往往只能通过培养后代来虚幻地自我满足。在电影《大红灯笼高高挂》里的那一群妇女,他们渴望挂那老朽的灯笼,不仅仅是因为性饥渴,而是为了通过生孩子来获得在家庭中的地位,是为了实现她们这一卑微的人生理想的唯一出路;《红楼梦》中的尤二姐之所以自杀,是因为她失去了儿子,也因此失去了她在贾府中应有的地位,有这么重要的儿子,谁能不爱,谁敢不爱?所以,母亲对儿子那强烈的、近乎无私的爱,包含的是妇女别无选择的无奈、无法自我实现的悲哀与心酸,是不公正、不人道的产物,只能引发我们无边的同情而不可以愚蠢地赞美。
        世上本无无私的爱,宗教徒爱上帝是为了上帝的保佑,革命者为了正义不惜杀身成仁是出于忠实于他的正义信念——一种精神上的自我皈依,包括雷锋精神,布鲁诺的殉道,为了自由不惜从窗口跳下去的打工妹,一切肉体上、经济上的“自我牺牲”,实质上都是为了自己精神上的目的,即一种自私。爱即自私!那些不近人情的自私,是最真挚最强烈的爱的反映:爱他自己的生命、金钱、权势或信念。可见爱这个概念是人们对于其私心的一种粉饰。当然,我们社会是热情赞美那种超越了个体性利益欲的私心,赞美那种为了其荣誉、社会声望、社会正义的信念而牺牲肉体或金钱的行为,因为这类行为对大家有好处,可见,人们对善的呼唤与赞美,也不过是出于私心,是为了鼓励别人付出而恭维:无私、高尚!所以,血缘情爱也必定是自私的,我们是否该弘扬它,要看它是否具有积极的个人的和社会的意义:它能使人实现精神对肉体的超越吗?它能带来个人的心灵的更加自由吗?它能带来非血缘关系的人的亲密友好吗?它能消除罪恶的种族主义吗?它能消除带给人“生而不平等”的血缘继承制度吗?它能促使人把最旺盛的精力和热情投入到推进个人、人类、为整个人类谋福利的事业之中吗?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爱的精神性关系建立在生物本能和家庭这种制度之上,当人类的生殖方式和人类后代的养育方式发生改变,这种精神性关系也就荡然无存。所以它不是神圣的,也不是永恒的,也不是人类不可或缺的,因为,人具有超越血缘属性的爱――爱自己本身,爱人类,爱其他的人。我们因为生存于家庭,也就产生了家庭的、血缘的亲爱关系,当我们生存于新的社会组织时,同样会产生全新的情感亲和和精神认同。
      


      IP属地:美国8楼2012-03-12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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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是,这种爱情在人的价值天平上应该具有多大的分量。在理性的视野中,爱情是一种迷信,是一种此岸性的宗教变种――具有宗教的超越性幻觉和世俗的享乐意义。所以爱情在理性的人生天平上是没有分量的,最多,它只是现实中人不得不接受的的一种生理性存在内容。殉情,为爱牺牲,为爱痴狂,都是蒙昧的行为。
          所以,爱的神奇力量、爱的奇迹,这不过是人们的一种幻觉或幻想,即使这样的奇迹发生,也是以更大的代价换来的,从而是不人道的,或愚昧的。
          其次,相爱的人,会由于理性的作用,使性爱的情愫里包含着社会性的、理想的人生需要,他们常常把所爱看作是自我的理想化身,是自我的证实,是“对象化的自我本身”。加上性欲的巨大粘合力,使得两性双方在精神上把对方认同为自我或自我的一部分,从而使爱人之间感受到一种亲密无间、合而为一,可以为对方牺牲自己的一切(正因为这样,就有女演员为男朋友而偷税,有银行女职员为之而贪污巨额公款),恋人们也把这视为爱的至境。弗洛姆在这方面的论述很多(弗洛姆,《爱的艺术》),可是他把人的精神皈依奠基于人的生理功能上,不能不说是一种蒙昧。
          第一,这样的爱的关系极难建立,它要求两个人有共同的人生信念,在个性上相互协调,有极高的道德修养(尊重、奉献)。而且,这种性爱的至境并不是只有在男女之爱中才会产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爱、葛朗台对金钱的热爱、宗教徒对上帝的虔诚,那些具有共同信仰的革命者之间的友谊,都可以达到“忘我”的境界。但是,依靠性欲达到的人与人精神融合与因为信念达到精神的融合相比,到底哪一种真正算得上纯洁、高尚和无私呢?而且,不少家庭里的亲密感情来自于共同的生活空间、共同的生活目标与方式、共同的利益关系的认同心理,这形成的实质是友谊而不是爱情。人们所称道的爱情,实质上是揉和了友谊、信念的性渴望、性依恋,友谊是纯洁的、信念是人性的,爱情以性欲为基础,本质上属于生物属性,并非人们传颂的那样纯粹与高尚。
          第二,同一切爱一样,男女之爱也是自私的,在生理上,是为了性本能的得以持续实现,在精神上,爱的一方把另一方当做自我的理想化(对象化自我)或自我实现的一种工具。爱的持久就必须有条件,经济能力、性格协调、道德水平成为对双方的必要约束,这种约束就可能带来双方的或单方的某些人生自由的丧失,甚至人格的某种程度的扭曲。
          第三,爱人之间的“自我牺牲”,就恰恰证明了这种爱的不人道。自我牺牲意味着一定程度的自我扭曲与损失,如果受惠的一方能够坦然接受这“爱的奉献、爱的牺牲”的话,就更深刻地显示了这种“爱情主义”的不人道。正如舆论总是称颂舍己救人的牺牲者,而不是施以同情的泪水,因为施惠者伟大,而受惠者不见得伟大,愚蠢的道德观念却一直在为伟大者的毁灭而大唱赞歌,它是鼓励那些具有正义、富于自我牺牲精神的好人走上舍己爱(救)人、舍己助人的泯灭之路,当然,我们并不反对救助,但这种救助不应以牺牲某些人(特别是正直、善良的人)为代价,我们要评价这种代价值不值。既然爱情被称为是无私的,就不应该有爱的牺牲与奉献,我不希望、不接受我的所爱为我牺牲,因为我爱她,反过来她也理当不希望、不接受我对她作出牺牲,所以,至爱应该是没有牺牲与奉献,是公平的互惠互利!
          男女之间只要存在着不平等的奉献与牺牲,这种爱就是不人道的或畸形的。但是,这却构成了爱情的高尚与伟大!人们热衷于赞颂为爱牺牲的无私与伟大,为什么不同样抨击那些为爱获得(受惠)的自私与渺小呢?为什么不让那些无私与伟大者减少或没有牺牲来表示我们的崇敬呢?
          爱情因为牺牲而得到凸显,也因为牺牲而丧失了作为道德公正的价值。
          那些称赞女人爱心博大的人恬不知耻地宣言:男人是女人的生命全部。这个原则实质上是女人在男权社会里不幸的活写真:女人不仅完全泯灭了自己,而且致力于、醉心于这种自我泯灭――一种双重的不幸。当一个人完全为另一个人而活着时,她自己就只是个影子或一种工具与玩偶;当一个人心中只想着别人时,正因为她自己太渺小、太无能,因为她没有自我,否则就简单地因为性冲动――人变成生理性存在,或因为那种使人甘于泯灭的爱情主义。
        


        IP属地:美国12楼2012-03-12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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