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段冲突使民亨和有珍相互靠近的脚步短暂停滞,也使得民亨和彩琳的貌合神离、以及有珍和翔赫的相安无事土崩瓦解。
民亨对彩琳的态度也是很有可看性的。
对大多数人来说,和旧日恋人分手,是件不太容易处理的事。为难中的你,也许可以跟民亨学学。
两个人因互有好感开始交往,这种交往未必能发展为婚姻,这是常理。所以,有分寸地把握尺度,如果可能一点点让喜欢变成爱,爱变成永恒;如果不可能,让喜欢一点点褪色成往事,变成美好回忆,这是现实,也是智慧,而很多人因为缺乏这种智慧,或者以爱的名义勇往直前地将对方逼上梁山,或者左顾右盼、模棱两可最终自陷泥淖,或者自做聪明急于求成,最终由一段恋情生成非爱即恨的恩仇大戏。本该美好或平淡的日子演绎成一场兵荒马乱。何苦来哉?
民亨和彩琳的交往应该是从互生好感开始的,剧中明确,彩琳主动发起进攻;但民亨并不像那种被女人惯坏了的公子哥,恃宠而骄,或自恋成病,他很自爱!
如前面提到的佛洛姆所说“自爱不是自私,自爱是爱他人的基础.对自己的生活、幸福、成长以及自由的肯定是以爱的能力为基础的,这就是说,看你有没有能力关怀人、尊重人,有无责任心和是否了解人。如果一个人有能力创造性地爱,那他必然也爱自己,但如果他只爱别人,那他就是没有能力爱。”
民亨的自爱和爱人,正是基于这种爱的能力,真诚、大方、宽容、且有创造力。作为心智成熟的男人,民亨会配合彩琳的要求,在她的朋友面前“现一现”,会体贴她、帮她选衣服、拿外套、叫车,有时间时一起约会、陪她吃饭,做一些男人对喜欢的女人该做的事。
但是,他的照拂和体贴从不泛滥,迁就也有尺度,当彩琳提出让他不要住酒店而是买房子时,他的回绝很明确也很艺术,只是彩琳听不懂他的心声“爱人的心就是最好的房子。”,但彩琳能听懂,她还没有进到他心里。
她在他那儿得到的荣宠其实是和他们的感情深浅相配合的,所以,彩琳为了争取他更多的感情,一直在不懈地努力。
民亨会相信彩琳,但从不因此放弃自己的判断,更不会有超出这样的关系以外的其他举动。虽说是彩琳采取主动,但两人的关系一直是民亨在掌控,保持着一种可进可退的弹性,所以,当民亨移情有珍时,可以干净利落地说分手,心中无愧,而彩琳的纠缠不休,显得自不量力,而且引不起人的同情,她甚至不能算民亨命运里的过客。
对有珍的误会始末,使民亨看到彩琳的另一面,就像他不能容忍有珍“怎么可以对朋友的男人那么做?”同样,也不能容忍彩琳怎么可以这样对朋友。因为这是是非,是原则,是标杆。所以,即使没有有珍,他也会和彩琳拉开距离,这时,他提出两人先分开。(这是分手的预备铃。)
进不到了他的心,又触到了他的底线,彩琳的追逐越紧促,也越没有意义。这次,紧追到山上的她,听到民亨当头有珍、翔赫的面说他爱有珍。她很气愤地痛击他:“有珍爱的不是你,她爱的是俊祥,你只是替代品!”
他疲惫地答“我知道。”然后告诉彩琳:“有时候每个人会在不知不觉中解开自己心中的绳子,这根绳子会到哪去我不清楚,但我知道,绳子一旦解开了,根本没办法复原。”他在讲道理,讲心的感觉。在讲他的心已经离开彩琳,不会再回头。
彩琳执迷地拒绝事实,他只好说“分手吧。”
此时的民亨,并没有得到有珍的承诺,甚至不能确信有珍的心。但,他愿意忠实自己的心,干净地了结和彩琳的关系,只为诚实面对自己。他的“我知道”也表明,拒绝彩琳,并不是因为有珍给他了什么承诺,所以彩琳之后的迁怒,越发显得毫无道理。
“我可以打电话给你,可是你需要的不是我的电话或是我,而是时间。”这样的话,只有民亨说起来,才显得那么体贴又绝决。
“当我发现我不再爱那个人的时候,如果我真的是为对方好,就应该要早一点告诉她,当然在那一瞬间会很痛苦,但是她受到的伤害就不会更严重。”这样的话,只有他,既明智又有人情味的民亨才会说得这么合情合理。而且,他是对有珍说,“说实话,我之所以那么做,不是为了她而是为了我,为了减轻自己心中的负担。今天,我跟你说我爱你,那也是因为我不想心里有负担,如果不说出来,心里会闷闷的,像有石头压着,觉得非常难受。”
是在告诉有珍应该怎样对待感情吗?还是表明自己的决心?
不过这话的确对这时的有珍产生了作用,忠实于自己的心,原本是他俩共同的特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