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叠韵文学社章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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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社章程(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我社是接受本社全体成员指导监督的学术交流组织。
第二条 我社以创建校园文化、增强写作能力、提高人文修养、弘扬中华文化为目的,让社员 提高文学表达和文学鉴赏能力,以文会友拓宽视野。
第三条 本社是一个合法的组织,严禁任何人恶意诋毁本社。
第二章 宗旨及发展方向
第四条 本社的正式名称为“叠韵文学社”
第五条 本社旨在团结我校学生中的写作和文学爱好者,相互切磋,共同学习,全面提高语文素养。
第六条 重点发展写作能力和文学鉴赏能力。同时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勤于思考,全面提高综合能力。
第三章 活动范围及方式
第七条 我社活动大多在校内举行,并积极向校外扩大影响。
第四章 社团结构
第八条 文学社社长一名,副社长一名,高(初)中负责人各一名;实行复合部门制,创办常设部门:编辑部,采写部,文娱部,宣传部,期刊临时小组。
第九条 文学社负责人权限
社长:代表文学社,全面组织文学社工作。
副社长:协助社长各项工作,下管各组部。
高(初)中负责人:对高(初)中人员进行管理,协调高(初)中各部门关系,处理突发事务。
部长:主持所属部门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工作。在对社团有利的情况下,可以自由开设小组。
期刊临时小组组长:在制作的情况下,可以任意支配各部门资源。
第五章 负责人产生程序
第十条 负责人产生具体方式:
1.社长:由原社长提名,并召开社员大会进行选举。
2.副社长:由原副社长提名,并召开社员大会进行选举。
3.高(初)中负责人:由原负责人进行提名,并召开高(初)中部门成员会议,进行选举。
4.各部门负责人:由原部长进行提名,本部内部进行选举。
第五章 文学社分属机构权限
第十条 各部门权利
编辑部:认真挑选优秀来稿,将优秀稿件送至期刊小组。
采写部:定时向编辑部供稿。
文娱部:配合学校各项工作
宣传部:负责对校内宣传本文学社以及向外校宣传本文学社。
期刊临时小组:负责制作期刊,定期向校内及校外发行。
第六章 社员管理
第十一条 对文学社感兴趣,有文学爱好及兴趣均申请成为我社社员。
第十二条 想成为我社社员,承认本章程,积极参加本社活动者,可由本人申请,语文指导教师推荐,经委员会批准,即可成为本社会员。
第十三条 文学社建立社员档案,并正式将其入档。
第七章 社员的权利
第十四条 社员有权参加本社组织的一切活动。
第十五条 社员在写作和阅读上可以获得指导老师的个别指导。
第十六条 社员享有向文学社推荐文学爱好者加入文学社的权利。
第十七条 社员享有向文学社推荐社外学生优秀作品的权利。
第十八条 社员必须模范地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社员应恰当地处理学习与社团活动之间的关系,做到学习、活动两不误,在提高阅读与写作能力的同时,也要提高其它学科的成绩。
第八章 社员的义务
第十九条 社员有责任完成委员会交办的任务。
第二十条 社员应该努力进行写作实践,在此基础上,社长应该协助指导老师做好文学社的活动,积极向公开发行的报刊推荐本文学社社员的作品。
第二十一条 社员必须保证定期向会刊或报纸投稿(可视具体的情况确定时间和投稿的篇数),长期不投稿者视为不参加本社活动,自动取消社员资格。
第二十二条 社员投稿不得抄袭,一经发现立即作退社处理。
第二十三条 社员有促进社团团结、发展、以及维护社团荣誉和尊严的义务。
第九章 附则和解释权
第二十四条 文学社所有成员必须严格履行本章程。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文学社制定,保留修改权。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正式起效。
第二十七条 任何人员或单位不得盗用本社名义开展任何活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2012年3月18日
叠韵文学社


1楼2012-03-15 18:07回复
    太长,人懒没看


    IP属地:广东来自手机贴吧2楼2012-03-15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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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了一半


      来自手机贴吧3楼2012-03-15 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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