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汝南县电业局两项违法却拒赔偿
------违法使用无证电工和使用淘汰设备致人死亡
2010年4月8日上午八点多,河南省汝南县南余店乡徐庙村马庄马二涛,30岁,在自己家里抽水冲洗猪圈期间突然触电,因为电管所变压器房的漏电保护器失灵,致使马二涛一直处于触电状态,直到喊来村里电工董录生到变压器房拉闸断电马二涛才脱离电源,但经抢救无效死亡。
南余店乡农电所安全员接报后于当天上午10点才赶到现场,马家反映漏电保护器失灵,不起作用,才导致人死亡。这位安全员在查看现场后说:“漏电保护器是保护设备的,不是保护人的,死个人是小事。”
4月8日下午六时半,汝南县电业局指派南余店乡农电所所长李建华到村委会进行事故认定,李建华不去现场勘察,就做出了“事故责任死者自负,电力公司不承担一点责任。”
4月9日下午3点钟,汝南县电业局三名工作人员在没有受害人家属和村民到场的情况下,擅自进入变压器房,对变压器和漏电保护器做了手脚,销毁了有关证据。当天下午7点,电业局调查组才进入现场,称经勘验检测设备正常。
4月16日,这个调查组才拿出《调查报告》,这个报告无视漏电保护器失灵和无证电工处置不当这一基本事实,混淆是非,颠倒黑白,把事故的所有责任都推到死者头上。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马二涛之父马新民是当地低保户,体弱多病,其母是残疾人,家住危房,经济困难。他的儿媳才20多岁,孙子5岁多。一家人面临妻离子散。儿子死后,全家上诉告状一年多,但汝南电业局严重失误导致他人死亡一事始终不肯认错和赔偿。马二涛死亡后,马家因赔偿问题没有解决拒绝埋人。当地政府欺骗说先埋人后说事;在僵持一个多月后,马家埋了人,电业局却拒绝赔偿。
马新民对网络媒体表示,尽管电业局他们在马二涛事故中做出种种手脚,依然改变不了以下铁定的事实:一,电业局使用的进村入户安装的安全保护系统,是淘汰的不合格产品,漏电保护器失灵直接导致马二涛触电身亡。直接违反《电力法》关于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力设备和技术。二,电工董录生没有持《电工进网许可证》,属于无证上岗人员。马二涛触电后,董到场后,没有当场切断电源,而是跑到变压器房切断电源,使马失去了最佳抢救机会,导致马死亡严重后果。直接违背《国家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安全生产法》关于无证不得上岗的规定。
马新民希望通过网络媒体将此事曝光,强烈要求河南省和驻马店、汝南县党和政府领导责成有关部门严惩玩忽职守、草菅人命的电业局相关责任人,依据法规和政策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让马二涛入土为安,还受害人一个公道!
附: 受害人父亲联系电话:13949579134
关于余店乡徐庙村马庄
村民马二涛触电死亡事故的调查报告
2010年4月9日,汝南县余店乡徐庙村马庄村民组部分村民集体到县政府**,反映本村组村民马二涛4月8日触电死亡一事,要求相关责任人予以赔偿。县委、县政府对此非常重视,迅速成立了由县安监局牵头,县**局、**局、电力公司等单位组成的县政府“4.8”事故调查组,并于当日赶赴现场。调查组经过调查、取证和分析,查清了事故的经过、原因,并对事故进行了定性和责任划分,提出了处理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事故发生的经过
2010年4月8日上午7时多,余店乡徐庙村马庄村民马二涛在自己后院内的养猪圈旁摆弄抽水机或电源插座时死亡。当时院内无人,8点多钟马二涛的母亲回家时发现马二涛躺在地上不省人事,后喊人对其进行人工呼吸紧急抢救,后又经随后赶来的120救护车上医护人员的抢救,医治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马二涛家人及亲属认为马二涛是触电原因造成的死亡,并于4月9日上午和部分群众到县政府**,要求县电力公司等单位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