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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12-03-24 21:19回复
    案例一:某市有七家国有企业甲、乙、丙、丁、戊、戌、庚,作为发起人设立一股份有限公司,拟名“风光轻工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募集方式设立。所拟发行的股份为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0元,总股本为20000万元,其中发起人认购180万股,向社会发行320万股。之后,它们组建了“风光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处”,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提出募股申请,获批4个月的募股期限。在募股过程中,考虑到发起人的出资有房屋等,作为办公室用需装修,筹备处就与“二七装饰材料公司”签订了价值250万元的装修材料购买合同。然而,募股期限到后,只募到了70万股。股份公司不能成立,筹备处解散。
    


    2楼2012-03-24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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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
      七家发起企业至少得认购多少股?
      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应作哪些文件准备?
      若公司不能成立,“二七装饰材料公司”的货款应由谁偿还?
      认股人购买的70万股股票依法应如何处理?


      3楼2012-03-24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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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二:
        同学甲:这件衣服多少钱?
        店主乙:200元。
        同学甲:太贵了。100元我买一件。
        店主乙:最低要150元。
        同学甲:120元吧,要不我不买了。
        店主乙:别走,120元卖给你!


        4楼2012-03-24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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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哪些是要约邀请?要约?反要约?


          5楼2012-03-24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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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三:
            某年6月5日,荷兰N公司致函中国C公司,欲购买200吨松节油,问C公司能否供货。6月27日,C公司应N公司的请求,以信函方式报出松节油200吨,每吨CIF鹿特丹$1950,即期装运的实盘。对方接到我方报盘后,请求我方增加数量,降低价格,延长有效期。中方与7月20日去函,将数量增至300吨,价格降至每吨CIF鹿特丹$1900,并将有效期延长至8月15日。就在中方去函后第二天,因巴西受冻灾,该产品国际价格猛涨。荷商于8月5日来函接受该盘,但要求“提供适合海洋运输的木箱包装,费用由我方支付”。
            我方在接到对方来函后,一直未予答复,后以“由于世界市场变化,货物在接到承诺前已售出”为由拒绝交货。对方要求中方赔偿损失,双方为此发生争议。
            


            6楼2012-03-24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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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
              C公司是否构成违约?
              如果你是C公司法律顾问,应怎样使C公司在避免价格损失的同时又避免承担违约责任?


              7楼2012-03-24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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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N:
                2000年2月25日,A银行向B机械设备厂发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30万元,期限3个月,自2000年2月25日起至同年5月25日止,月息千分之三。合同签订当日,A银行就将30万元贷款划入B机械设备厂的帐上。2000年5月25日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B机械设备厂并未按照合同约定还本付息。此时,A银行得知,1999年B机械设备厂曾经向C啤酒厂销售过一条生产流水线设备,价值50万元,合同约定C啤酒厂应当于2000年4月18日付清还款,但该笔资金至今未付,B机械设备厂也未曾向其主张过该笔债权。故A银行对C啤酒厂提起诉讼,要求C啤酒厂给付B机设备厂所欠的借款30万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和违约金。


                8楼2012-03-24 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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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A商业银行的诉讼请求法院是否支持?
                  ————————————————-————
                  额额,这个我好像明白了


                  9楼2012-03-24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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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分析
                    1999年10月15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于2000年1月15日提供一批价款为50万元的电脑配件,1999年12月1日甲公司因销售原因,需要乙公司提前供货,被乙公司拒绝,甲公司为了不影响销售,只好从外地进货,随后将对乙公司的债权转让给了丙公司,但未通知乙公司。丙公司于2000年1月15日去乙公司提货时遭到拒绝。
                    问:
                    (1)乙公司拒绝丙公司提货,有无法律依据?
                    (2)甲公司与乙公司的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10楼2012-03-24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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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N+1:
                      甲和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先交纳房款50%即50万元的预付款,付款后半年内交付房屋。甲付款后一个月,由于城市规划的原因,该处房产价格上涨。房地产公司随将该房以高出原价30%的价格转卖他人。
                      问:房地产开发公司属于何种违约行为?


                      11楼2012-03-24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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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
                        甲在某商业街有一家饭店,因生意不好,欲转让给乙。丙与甲在同一条街上经营,丙听说甲欲转让饭店给乙后,就打听了乙的情况,得知乙善于经营,丙就特别害怕乙接手饭店后,会把自己的饭店挤垮。丙就找甲,假意与甲磋商,并表示愿意以高价买下甲的饭店。甲便取消了与乙之间的磋商,欲转让该饭店给丙,但时隔一月,丙依然不与甲签约,并推托说资金紧张,不欲购买该饭店。而此时甲去找乙,乙已经买了别的饭店,也不理会甲。甲的饭店因等待丙的购买,停业达二个月之久,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甲非常气愤,诉诸法院。
                        问提:
                        1、丙的行为是否是违约行为?为什么?
                        2、丙的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为?应承担何种责任?


                        12楼2012-03-24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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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
                          2000年1月15日,甲出资设立A个人独资企业。甲聘请乙管理企业事务,同时规定,凡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1万元以上的合同,须经甲同意。2月10日,乙未经甲同意,以A企业名义向善意第三人丙购入价值2万元的货物。7月4日,A企业亏损,不能支付到期的丁的债务,甲决定解散该企业。经查,A企业和甲的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如下:(1)A企业欠缴税款3000元,欠职工工资8 000元,欠职工社会保险费用2000元,欠丁10万元;(2)A企业的银行存款1万元,实物折价8万元;(3) 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财产价值1万元。2000年9月,该企业注销。
                          问:
                          (1)乙于2月10日以A企业名义向丙购买价值2万元货物的行为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试述A企业的财产清偿顺序。
                          (3)如何满足丁的债权请求?
                          (4)2006年2月,A企业的债权人Q找到甲,要求其偿还A企业以前所欠的2万元的债务。对此,甲能否拒绝?


                          13楼2012-03-24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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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分析:
                            甲乙丙合伙经营一普通合伙企业,负责人为甲。甲乙丙约定的出资比例和分成比例均为4:3:3。2000年7月的一天,丙与乙商议后与丁签订了一份购货合同,价值8万元,因企业流动资金不够,甲决定向某银行贷款10万元。后因企业无力偿还银行贷款,为此发生纠纷。经查(1)合伙协议约定,凡5万元以上的业务须经甲乙丙三人一致同意;(2)甲曾在一次诉讼中免除了戊对企业的2万元债务;(3)企业除欠银行10万元外,尚欠庚、巳各2万元债务;(4)企业的财产价值10万元。
                            问题:
                            (1)该企业与丁所签合同的效力如何?
                            (2)设乙、丙以甲免除戊的债务未经其同意为由主张无效,甲的免除行为效力如何?
                            (3)设银行、庚、巳同时向企业行使债权,企业的财产该如何清偿?
                            (4)设企业的债权人银行、庚、巳和乙的债权人辛同时向法院起诉,银行、庚、巳主张用合伙财产清偿债权,辛主张应用乙在合伙财产中的份额清偿其债权,法院应优先支持谁的诉讼请求?
                            (5)设企业的债权人银行、庚、巳向法院起诉后,债权未得到全部清偿,能否对丙的个人财产进行追偿,为什么?


                            14楼2012-03-24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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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1月,张三、李四、王五共同设立一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张三以人民币5万元出资,李四以房屋作价8万元出资,王五以劳务作价4万元出资;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利润、分担亏损。合伙企业成立后,为扩大经营,于6月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万元,期限为1年。8月,张三提出退伙,鉴于当时合伙企业盈利,李四、王五表示同意。同月,张三办理了退伙结算手续。9月,幺六入伙。幺六入伙后,因经营环境变化,企业严重亏损。2006年5月,李四、王五、幺六解散企业,并对企业的财产在合伙人中进行分配,但对未到期的银行贷款未予偿还。2006年6月,银行贷款到期,发现合伙企业已不存在,于是要求张三、李四、王五、幺六偿还。
                              问题:
                              (1)张三、李四、王五、幺六各自的主张能否成立?
                              (2)合伙企业所欠银行贷款应如何清偿?
                              (3)在银行贷款清偿后,张三、李四、王五、幺六内部之间应如何分担清偿责任?


                              15楼2012-03-24 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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