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I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住房调剂
I、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住户的住房拆迁后调剂原则:参照《济南巿统
―征用土地暂行办法》〖济政令〖2003】第204号〉文件中关于建房安置政策精神,结合住户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2。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住户的房屋被拆除后确需解决住房的,作为特殊情况按村民待遇分配安置房:
〔1〕、户口现在本村、自有合法房产的,每人只享受不超过40平方米
安置房标准的住宅。
(?)户口不在本村、自有合法房^的,每一处院落可享受不超过80平
方米安置房:确需增加自购住房的,须申请并经村委会批准,购买不超过80平方米安置房标准的住房。购房价格按高于成本价30^。的优惠价执行。六、安置时间
I、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住户的住房拆迁后调剂原则:参照《济南巿统
―征用土地暂行办法》〖济政令〖2003】第204号〉文件中关于建房安置政策精神,结合住户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2。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住户的房屋被拆除后确需解决住房的,作为特殊情况按村民待遇分配安置房:
〔1〕、户口现在本村、自有合法房产的,每人只享受不超过40平方米
安置房标准的住宅。
(?)户口不在本村、自有合法房^的,每一处院落可享受不超过80平
方米安置房:确需增加自购住房的,须申请并经村委会批准,购买不超过80平方米安置房标准的住房。购房价格按高于成本价30^。的优惠价执行。六、安置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