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以这篇文章,送给我最爱的你,周笔畅,还有我们自己,当然还有,我们一起走过的七年时光。我一直觉得得自己的文采不够好,所以从来都不会写一些东西,不过,就像高考作文一样,再华丽的辞藻,写出来也是给别人看的,而我写的,是一边流着泪,一边真心回忆着过去的记忆,它的可贵,只有我们懂得。
2005年4月3日,我将一辈子记得这一天,人生只若初见,而初恋就已持续了七年,并将一直走下去。心理学说,恋上一个人最长只有120天的时间,如果你超过120天还迷恋这个人,那么你真正爱上她了!是的,从2005年4月3日,到今天2012年4月3日,我们已经一起走过了整整七年,也就是84个月,也就是255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