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分值 实施说明
个人素质 文化程度及技能水平 1.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2.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3.博士研究生学历; 4.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 5.经我市认定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100分 1.学历为全日制的,另加10分。 2. 属于夫妻分居的,另加30分。 3. 执业资格指经全国统考取得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 4. 由申请人提供学历和技能水平证书原件,经验证后得分。 5.持有非我市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含经全国统考取得),须经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审核确认;持有非我市颁发的高级技师及以下职业资格证书的,需参加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的综合水平测试,合格方可得分。 6.本项指标最高积分不超过100分,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计分,不累计加分。 7.本项指标与投资纳税指标不叠加计分。
1.硕士研究生学历; 2.本科学历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中高级职业资格 90分
1.本科学历; 2.大专学历,并具有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中高级职业资格; 3.技师职业资格 80分
1.高级职业资格; 70分
1.大专学历; 2.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60分
1.中级职业资格 2.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50分
1.高中(含中专)学历; 2.初级职业资格 30分
个人素质 文化程度及技能水平 1.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2.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3.博士研究生学历; 4.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 5.经我市认定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100分 1.学历为全日制的,另加10分。 2. 属于夫妻分居的,另加30分。 3. 执业资格指经全国统考取得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 4. 由申请人提供学历和技能水平证书原件,经验证后得分。 5.持有非我市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含经全国统考取得),须经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审核确认;持有非我市颁发的高级技师及以下职业资格证书的,需参加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的综合水平测试,合格方可得分。 6.本项指标最高积分不超过100分,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计分,不累计加分。 7.本项指标与投资纳税指标不叠加计分。
1.硕士研究生学历; 2.本科学历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中高级职业资格 90分
1.本科学历; 2.大专学历,并具有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中高级职业资格; 3.技师职业资格 80分
1.高级职业资格; 70分
1.大专学历; 2.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60分
1.中级职业资格 2.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50分
1.高中(含中专)学历; 2.初级职业资格 30分